節假日加班費規定是有多少
工作的時候難免會有加班,甚至節假日的時候都是會被安排加班,那節假日加班費是怎麼規定?規定職工是能拿到多少的?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節假日加班費規定的標準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節假日加班費規定的標準
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加班費的具體標準是:
在標準工作日內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都是佔用了勞動者的休息時間,都應當嚴格加以限制,高於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報酬即是國家採取的一種限制措施。
但是,在上述三種情形下組織勞動者勞動是不完全一樣的,如法定休假日對勞動者來說,其休息有著比往常和休息日更為重要的意義,也影響勞動者的精神文體生活和其他社會活動,這是用補休的辦法無法彌補的,因此,應當給予更高的工資報酬。用人單位遇到上述情況安排勞動者加班時,應當嚴格按照勞動法及本法的規定支付加班費。屬於哪一種情形的加班,就應執行法律對這種情況所作出的規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則都是違反勞動法和本法的行為,都是對勞動者權益的侵犯,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
按不低於員工本人按上一個月的平均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
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
節假日加班費能否調休代替
按《勞動法》及配套法規的規定,在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向在此期間加班的勞動者支付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並且不得以調休等方式代替。
在某餐飲企業打工多年的陳先生也反映,能按時拿到工資就算不錯了,3倍的加班工資想都沒想過,“碰上有人情味的老闆中秋節這樣的傳統節日可能會發一些過節費,至於加班費,這個真沒有。”
不過,即使加班費的支付情況並不理想,卻很少有勞動者主動維權。因擔心被解僱,在“飯碗”與“加班費”之間,大多選擇沉默。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加班費舉證責任的分配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的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為了保護勞動者的權益,長期以來就勞動報酬爭議問題實行“舉證責任倒置”,若用人單位不能提供證據或者提供不出否認加班事實的證據,則推定勞動者所主張的加班事實成立,用人單位應該支付加班費。
現在,新司法解釋明確了加班費的舉證責任,讓勞動者來舉證,舉證不能承擔不利後果,工人們加班加點的幹活的同時未必會儲存加班的證據,到時候很可能拿不出自己加了班的證據。在就業嚴峻形勢下,肯出面爭取自己合法權益的勞動者就不多見,現在又在舉證上設定了較高的門檻,這樣一來,更讓處於弱勢的勞動者雪上加霜。
總之,雖然《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有關規定確定了工人對勞動中的相關規定負有舉證的責任,但由於舉證的過程對勞動者來說是非常難的,一般舉證都是不容易找出來的,所以,工人發生這類問題時,要積極尋求法律的援助,諮詢專業的律師,才能維護好自身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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