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憲法之母的國家
英國是近代憲政的策源地,其憲法是世界上產生最早的,有著“近代憲法之母”的美譽。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希望大家喜歡!
當今世界絕大多數國家都有成文的憲法典,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美利堅合眾國憲法》《日本國憲法》等,但英國是一個難得的例外。英國是近代憲政的策源地,其憲法是世界上產生最早的,有著“近代憲法之母”的美譽。然而,可能令人們覺得不可思議的是,最早產生憲法的國家居然沒有一部叫作《英國憲法》的法典。英國憲法主要由不同時期頒佈的一系列規定國家基本制度和臣民權利的憲法性檔案所構成,並且是經歷了漫長的歷史過程才緩緩出世的。
近代憲法之母的發展過程
幾個世紀後,英國進入了斯圖亞特王朝統治時期。國王查理一世統治的反動專橫,他濫用徵稅和監禁的權力,引起了人民的激烈反抗,一場暴風驟雨般的資產階級革命已經在醞釀之中。1628年,查理一世為解決財政問題召開議會。在會議上,他為了獲取35萬英鎊款項的批准,接受了議員們提出的《權利請願書》。其先是列舉了國王種種濫用權力的行為,然後重申了《大憲章》中對王權的限制以及國王對臣民的承諾,宣佈:非經議會同意,國王不得強行徵稅;非經合法判決,任何人不得被逮捕、監禁、流放和剝奪財產及受到其他損害。但查理一世接受《權利請願書》只是為了欺騙議會,並無意真正執行。後來議會反對他徵收噸稅和磅稅,查理一世惱羞成怒,遂下令解散議會,《權利請願書》也被廢棄。但作為議會爭取權利的勝利果實,它在憲法史上的意義不容忽視。
在解散議會後,查理一世開始了無議會的專制統治。1638年,蘇格蘭人民揭竿而起,開展了反對他的武裝起義。為了籌措軍費,查理一世被迫於1640年重新召開議會。議會以此為籌碼和查理一世進行了針鋒相對的鬥爭,這成為英國資產階級革命正式開始的標誌,但查理一世哪會甘心受議會的制約,他和議會的矛盾越來越尖銳,1642年最後決裂,查理一世首先挑起了內戰。內戰最終以資產階級的勝利而告終,1649年,曾經不可一世的查理一世被送上斷頭臺,議會軍的首領克倫威爾掌握了大權,就任“護國主”,開始了軍事獨裁統治。克倫威爾死後,政局一度混亂,復辟勢力乘機反攻,資產階級為了維護和鞏固統治秩序,採取了妥協的態度。於是1660年,查理一世的兒子查理二世從海外返回倫敦,登上王位,斯圖亞特王朝復辟了。
查理二世即位後,又開始實施殘暴專制的統治,1679年,議會針對查理二世的專橫暴虐,起草了《人身保護法》,經過激烈的鬥爭,迫使查理二世批准了該法案。其主要內容是:被逮捕的臣民及其親友有權請求法院發給人身保護令,要求拘禁機關限期將被捕者移交給法院;法院應儘快稽核逮捕的理由,如果理由不成立,則立即放人,理由成立則應當決定保釋或繼續羈押,以待審判;對被釋放者不能再以同樣的罪行加以監禁;英國臣民不得被送往海外領地拘禁等。雖然這一法案只規定了程式上的權利,但是它對限制非法逮捕和拘禁、保障臣民的人身和自由權利免受非法迫害起了重要作用,被英國人視為人權保障和憲法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