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憲法學著作讀書心得

  憲法是萬法之首,是母法,是根本大法。從對階級意志的強調到對人權的強調,從消極的人權保障到積極的人權保障,無不透視著人類與自由的貼近。今天小編整理了,希望對你有幫助。

  篇一

  法律的生命力源於理性。如果把法律看作是魚,那麼社會則為水,正義為其肉,理性為其骨。法律的魅力在理性中得以奔騰、彰顯,最終得到昇華。正如張千帆教授在文中所寫道的: “在現代法治社會,動態的法律是一種永恆的理性對話過程。” 讀張千帆教授的書就如同與張千帆教授的交談,讓我們感受到了一個憲法學者應有的理性深度,一位法學家對社會現象冷靜的反思,以及一位法學教授孜孜不倦的探求精神和對社會充滿睿智的愛。隨著閱讀的深入,理性與思辨,冷靜與熱情,在他的敘述中一一 展露。我們接近的不僅是一位憲法學家,而是更像是一位拓荒者,他帶著比較的規尺追逐地平線上的太陽,並用正義的犁挑起憲法看得見的東方夢。

  我認為這本書是現在中國的憲法學教材中最好的一本,它最大的貢獻就在與國內的很多憲法學者還在糾纏於意識形態上,而張千帆教授的這部著作是完全站在法律人自己的領地、以法律人的思維來研究和書寫憲法學的。單純的宣示“人民主權”、“依法治國”以及“公民權利”、“憲政”等等,而不繼之以穩定的制度保障,這些迷人的口號原本具有的功能也會逐漸褪掉,進而使它們成為誰都可以用來裝點門面的廉價貨。法治、憲政及憲法學的研究,固然以前述教義為理論基礎,但理論本身只是一個出去了的娜娜,而法治、憲政及憲法學應該回答的是“娜娜出去以後怎麼辦”這樣的問題。作為公法的憲法固 然無法脫離政治——那是不現實的,但憲法學不是政治宣傳手冊,憲法學者不應該是政治宣傳工作者。作為學問的憲法學必須獨立呼吸,發出自己的聲音。

  《憲法學導論:原理與應用》就是憲法學在這個時代的自由呼吸。, 從具體的問題和案例出發,來解說公民權利、政府權力、法治、憲政,探討憲法的價值所在以及它們變成現實的途徑和保障,內容不僅覆蓋了美國、英國、法國、德國的憲政實踐,還涉及歐盟和聯合國的有關問題,大量的“評註”和“討論”點綴書中,更能增加讀者對憲法學何以是“學”、並且是其命維新的“人學”而非冷冰冰的、不切實際的教條的理解。這裡展現的是真正的憲法學的魅力!

  當然,我最大的困難在於這本書不太好懂,作者用西方人的思維來講述憲法,由於自己學力不逮,很難深刻的理解其中的含義.全書的體系編排也不同我們習慣的書編排模式.我認為我們介紹外國的憲政實踐關鍵在於介紹其思想,不應當讓文字模式成為我們接受觀點的桎梏.

  篇二

  《比較憲法學》雖然是一部介紹性著作,除了擴充套件現有的知識面,而且給了我一點轉變性的啟發,書中介紹的各國憲法學理論都其有所在時代的特徵,憲法發展到今天呈現出的理念說明憲法學理論隨著時間而潛移默化的改變,雖然憲法理論在每個國度發展的程度不同,即使憲法理論在發展程度相似的國家其現實內容和操作形式也有明顯的差別,然而,在當今全球化發展的世界,東西方憲法發展不論在其形式上還是在其實質上都在各自發展進步基礎上呈現出勢不可擋的融合,這可能也是全人類追求人民權利實現最終價值目標所決定的。

  憲法形式價值也隨著上終極目的價值的要求而變化,從對階級意志的強調到對人權的強調,從消極的人權保障到積極的人權保障,無不透視著人類與自由的貼近。憲法也不單純地從限制國家權力的角度被動保障人權,而調整為規範國家權力而使善的一面發揮其應有的功效,憲法也不僅僅被動地擴充套件公民的基本權利,而積極地賦予公民“爭取權利的工具”去實現權利。憲法是萬法之首,是母法,是根本大法。

  不僅因為其是統治階級的集中體現,是體現國民的公共意志,更是因為它是人權保障的精神根基和源泉,是調整公民與國家之間到根本關係的法律。而且其他法正是相當近期的憲法激勵的產物,誠如樹歪則影不正,憲法規定如果在公民權利與國家權力之間找不到平衡點或所謂的平衡點實際上是僅代表某一利益階級而非全體人民意志,而有所偏差的話,那麼由憲法和憲法所調整的基本關係所演生的一系列法律關係,根據憲法精神、原則指導的一系列具體行為和抽象行為都將根據母法這一平衡點所確定的偏離航線的方向而與真正的目的價值越走越遠。相對地,憲法確定了公民權利與國家權力之間的博弈之基,確實明確了權力行使的終極價值目標和其不可逾越的界限,不論現實與理想間差距會有多大,至少我們朝向確定的方向努力會少走很多彎路。這就要求我們打破閉關鎖國和固步自封而應該海納百川、集思廣義在比較學習的過程中發現最適合自己的憲政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