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房屋租賃合同

  糾紛案件越來越多,你知道怎麼寫嗎?以下是在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範文,感謝您的閱讀。

  範文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座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年零___月,出租方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的。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規定執行***如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裝置應每隔_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援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__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 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備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範文2

  租賃當事人: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現住址: 電話: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現住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房屋情況

  1-1 甲方將坐落於 區 房屋出租給乙方。該出租房屋面積 平方米***建築面積 使用面積***,私產,框架結構,高層寫字樓,設計用途 。

  1-2 房屋租金為每月 元人民幣,支付方式為年付。

  1-3 房屋交付時無裝修、無傢俱,返還時約定現狀返還,乙方確保在裝修過程中按物業要求,不破壞房屋主體結構。

  第二條 租賃用途

  2-1 乙方所承租房屋用於 ***居住/商業服務業/辦公/工業/倉庫/其他約定***。

  2-2 乙方應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乙方改變房屋用途的,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三條 租賃期限和交付日期

  3-1 房屋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個月。

  3-2 甲方於 前,將出租的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乙方有權按下述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甲方自應交付房屋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按每日60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超過應交付日期1個月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5000元違約金。若約定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損失。

  3-3 租賃期滿時,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時,應當提前1個月與甲方協商。甲方要求返還房屋,乙方逾期返還的,自租賃期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返還房屋之日止,乙方除支付租金外,還應按每日60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條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雙方按每年計算支付租金。

  1、按年支付租金,付款時間 。

  4-2 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權按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乙方除應支付拖欠租金外,還應自應交租金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拖欠租金之日止,按每月租金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乙方拖欠租金累計達1個月及其以上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除應支付累計拖欠租金外,還應自解除合同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拖欠租金之日止,按每月租金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