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教育權的內容包括什麼
在社會中,受教育的權利是很重要的,下面是小編為你解答受教育權的內容包括哪些的疑問,希望對你有用。
受教育權的內容
受教育權包括兩個基本要素:
***1***公民均有上學接受教育的權利;
***2***國家提供教育設施,培養教師,為公民受教育創造必要機會和物質條件。如某一個人沒有受教育的機會,無法上學,他就喪失了受教育權;如果缺乏教育的物質保障或法律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權也可能落空。
1、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學設施、裝置、圖書資料;
2、按照國家規定獲得獎學金、貸學金、助學金;
3、在學業成績和品行上獲得公平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後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學位證書;
4、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起訴訟;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教育的意義
受教育權是一項基本人權。人降生伊始,其生存能力並不比動物優越,但人之所以為人,在於他具有區別於動物的潛能,其中一個重要方面,就是教育。
要擺脫軟弱狀態而能夠自助,要開啟潛能而得到發展,都有賴於教育。教育就是通過向個人傳授一定價值觀念、文化規則、生產技能和知識來促進人實現社會化的一種活動。每個人都是通過教育來完成自己的社會化過程的;受教育過程中獲得的生存知識和技能則是將來獨立謀生的必要準備。所以,無論是人的社會化還是獲得獨立生存的手段,都離不開教育。人不僅要謀生存,而且要謀發展;不僅要生活,而且要追求優質的生活。要實現這種高於生存的目標,更是離不開教育。可見,教育對個人一生的生存和發展至為關鍵。
社會是個人生存發展的前提,但又由每個個人構成。雖然在實踐中個人與社會的關係總是被矛盾和衝突所困擾,但卻有內在的統一性。這種統一性的一個重要表現,就是個人與社會之間存在責任和義務的雙向互動關係。個人成長的特殊性,造成了這種雙向責任、義務的排序性。社會首先要對個人盡責,使個人獲得必要能力,才有權要求個人對社會盡責。這一關係決定了受教育是每個人的基本權利。個人的這種權利也就是社會的義務。社會至少應該向每個未成年人提供最低限度的正規教育,讓他們掌握將來履行各種基本職責、參與社會生活所需的必要文化知識,並且在知識和智力上為將來正常生活和進一步受教育打下基礎。
雖然從憲法方面看,受教育權只是20世紀才出現的憲法權利,但是,隨著世界範圍內人們溫飽問題的逐步解決,它越來越受到關注。而且,隨著各國經濟水平的提高,人們關注的重心也在逐漸上移,起初是義務教育階段的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高等教育權也走進了人們的視野。在經濟不發達的時代,擁有初中等水平的知識即可適應生存和發展的需要,而如今擁有高層次的知識不僅成為發展的前提,而且正日漸成為生存的前提。這種社會需求激發起人們對高等教育的渴望,催生了各國高等教育的大眾化***在一些發達國家甚至出現了普及化***趨勢。如果說,在這種精英教育模式下,接受高等教育只是少數人的專利,高等教育被視為一種特權,還沒有產生將其平等化的意識,因此不存在高等教育權之爭,那麼,當高等教育過渡到大眾化時代,大學不再是神祕的象牙塔,接受高等教育成了大眾改善生存狀態的一種有效方式時,人們必然會對高等教育權利投以更多的關注。
受教育權的概念
受教育權是一項基本人權,受教育權是公民所享有的並由國家保障實現的接受教育的權利,是憲法賦予的一項基本權利,也是公民享受其他文化教育的前提和基礎。就是指公民享有從國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機會和獲得受教育的物質幫助的權利。雖然從憲法方面看,受教育權只是20世紀才出現的憲法權利,但是,隨著世界範圍內人們溫飽問題的逐步解決,它越來越受到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