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愛情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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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1:愛

  這是真的。

  有個村莊的小康之家的女孩子,生得美,有許多人來做媒,但都沒有說成。那年她不過十五六歲吧,是春天的晚上,她立在後門口,手扶著桃樹。她記得她穿的是一件月白的衫子。對門住的年輕人同她見過面,可是從來沒有打過招呼的,他走了過來。離得不遠,站定了,輕輕的說了一聲:“噢,你也在這裡嗎?”她沒有說什麼,他也沒有再說什麼,站了一會,各自走開了。

  就這樣就完了。

  後來這女人被親眷柺子賣到他鄉外縣去作妻,又幾次三番地被轉賣,經過無數的驚險的***,老了的時候她還記得從前那一回事,常常說起,在那春天的晚上,在後門口的桃樹下,那年輕人。

  於千萬人之中遇見你所遇見的人,於千萬年之中,時間的無涯的荒野裡,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剛巧趕上了,那也沒有別的話可說,惟有輕輕地問一聲:“噢,你也在這裡嗎?”

  關於2:愛情就像洋蔥

  結婚後她一直給他做洋蔥吃:洋蔥肉絲、洋蔥燜魚、香菇洋蔥絲湯、洋蔥蛋盒子……因為她第一次去他家,他母親拉了她的手,和善地告訴她———雖然他從不挑食,但從小最愛吃的是洋蔥。

  她是圖書管理員,有足夠的時間去費心思做一款香濃的洋蔥配菜,但他卻總是淡淡的。母親為他守寡近20年,他瘋狂愛著的女子母親卻不喜歡,他對她的選擇與其說愛,不如說是對自己孝心的成全。

  她似乎並沒有什麼察覺,百合一樣安靜地操持著家,對他母親也照顧得妥帖周到。婚後第四年,他們有了一個乖巧可愛的女兒。

  平滑的日子一日日影印機一樣地掠過,再傷人的折磨也鈍了。當初流淚流血的心也一日日結了痂,只是那傷痕還在,隱隱的,有時半夜醒來還在那裡突突地跳。

  那天他去北京開學術會,與初戀情人小玉相遇,死去的情愛電石火花般啪啪甦醒。相擁長城,執手故宮,年少的激情重新點燃了一對不再年輕的苦情人。

  小玉保養得圓潤優雅,比青澀年少更多丰韻,一雙手指玉蔥般光滑細嫩。在香山腳下他給她買了當年她愛吃的烤地瓜。她嬌嗔地讓他給剝開喂到她的嘴裡,因為她的手怕燙。七天很快過完,他回家,記得她嬌豔如花的巧笑,記得她喜歡用銀匙子喝咖啡,記得她喜歡吃一道他從沒吃過的甜點提拉米蘇。

  母親已經故去,他不想太苛待自己了,每年他都以開會或者公差的名義去北京。妻子單位組織旅遊的時候,他還甚至讓小玉來過自己的家。他的手機中也曾經爆滿火熱滾燙的情話,甚至他們的合影曾經被他忘在脫下的上衣口袋裡,呆了一個多星期……可這一切都幸運地沒有被發覺。

  平地起風雲,妻子突然被查出得了卵巢癌,已經是晚期了。住進醫院後,女兒上學需要照顧三餐,成堆的衣服需要清洗,家裡亂成一團糟。那次他在家翻找菜譜時,在抽屜裡發現了一個帶扣的硬殼本子。開啟,裡面竟然有幾根玄紅的長髮。妻子一向是貼耳短髮,自結婚以後。他好奇地看下去,原來這是他和小玉纏綿後留下的,還有那些像片,妻子一直都知道,因為從來沒讓他的髒衣服過夜。他揹著妻子做的一切,妻子都心如明鏡,卻故作不見。幾乎每頁紙上都寫著這麼一句話:相信他心裡是愛著我的。後面是大大的幾個歎號。

  他心裡一片空茫地去醫院,握住妻子磨粗的手,問她想吃什麼。妻子笑著說,你會做什麼菜,去給我買一份鴨血粉湯吧。她每天做好了他愛吃的洋蔥,熨好了他第二天穿的襯衣,在家等他,二十多年了,他卻從來不知道在南方長大的她愛吃鴨血粉湯。

  妻子走後,他掉魂一樣地站在廚房裡為自己做一道洋蔥肉絲。他遵照她的囑咐將洋蔥放在水裡,然後一片片剝開,眼睛還是辣得直流淚。當他準備在案板上切成細絲時眼睛已經睜不開,熱淚長流。他從來不知道那樣香濃的洋蔥湯,做的過程這麼艱難苦澀。七千多個日子,妻子就這樣忍著辣為自己做一份洋蔥絲,只因為他從小就喜歡吃。

  而小玉那雙保養得珠圓玉潤的手,只肯到西餐店拿匙子吃一份提拉米蘇。而當年母親是怎樣洞若觀火了妻子能給予他的安寧和幸福。傍晚時分,一個站在九樓廚房裡的男人拿著一瓣洋蔥流淚發呆,他終於知道真正的愛情就像洋蔥:一片一片剝下去,總會有一片能讓你淚流滿面……

  關於3:相愛,不只是一句承諾

  那時他們剛剛考上大學,他是從偏遠農村出來的孩子,她也是,當他們被嘲笑是鄉下人時,他們總是會相互安慰,久了,兩顆心就近了。

  相愛,不只是一句承諾  和所有小戀人一樣,他們起打飯,起逛公園,錢不多,大多時候,她和他要泡在圖書館裡,寫寫小紙條。人雖然窮,愛情世界裡的光芒卻是一樣的。他和她,就那樣自然而然地愛了。

  因為都窮,所以和別的戀人比起來,少了電影院裡的親密擁抱,少了情人世的神密禮物。他極少給她買東西。有一次她看上一副紅套。10塊錢,他摸了摸兜裡,只有7塊,於是只好尷尬地笑笑。後來,她買毛線織了二副。都是紅手套。值吧?他把她摟在懷裡,發誓要對她好一輩子。

  大三時,他們出去打工,情況好一些,因為做家教,他有了一點錢。這次,他用自己兩個月的薪水為她買了一條項鍊。因為有一次逛商店時,她盯了那條項鍊好久。當時他就說,我有錢了會買給你。那是條銀的鏈子,非常精美的做工,戴在她的脖子上真的好美。她不是一具特別好看的女孩子,可是有這條項鍊後顯的別校樣美麗。不久正好是她的生日。作為生日禮物他送給了她,而她說,我也有一樣禮物送給你。

  她送給他的,是她的第一次。那天,在一具簡陋的小旅館裡。她和他,纏綿得那麼動情。他說,我一輩子會一輩子對你好的,讓我們相愛一輩子吧,不論何時何地,不論誰將來有多大能耐,好不好?一輩子,我們不分開。她把自己的身體蜷進他的身體裡,淚流滿面。她相信這個男人會對他好的。

  兩個月後,她噁心嘔吐……她懷孕了。這是件可怕的事情,她找他商量。怎麼辦?做掉吧,他說,我們還是學生。校方知道了會開除我們的,我們明年就畢業了,不要冒這個風險。不!她執拗的說,我要這個孩子。因為這是我和你的孩子,因為我愛他,我一定要他。

  一個月後,她辦了因病休學手續,然後帶著肚子回了家鄉。他幾乎每天寫信問她的情況,到他大學畢業地,孩子出生了,是一個男孩。

  她沒有再回來上學,而他留在了大城市上海,本來他可以回山區的,因為她在那裡等他。她沒有告訴家裡人,她一個人帶著孩子,給一個小公司打工,掙的錢僅能果腹,她在等他畢業,然後一起過日子,可是他沒回來,他說上海機會多等有錢,我會接你和孩子出來的。

  這個諾言,他沒有實現。

  實際的情況是,他只回家看過她一次,發現她變得難以入眼,碎亂的頭髮,眼角有沒來得及擦拭的眼屢,穿的衣服極邋遢,上面還有奶漬。小孩子亂哭著,和衣冠楚楚的他相比,她就是一具還沒有走出大山的女人,他一陣陣地害怕。真的還要她嗎?真的還帶她走嗎?

  她還是那樣依賴他,問他在上海怎麼樣了?他說混的不好,你再等等。他是撒謊了的,那時,他已經是一個部門的經理主管了,月薪可以拿到7、8千了,而她只有幾百塊錢,臨走時還拿一千塊給他,說,你在上海開支大,拿著拿著。他的眼淚要決堤,知道自己負了這個婦人,上了火車,他開啟那紙包,是散亂的一千塊錢,大概是她湊了好多零錢才湊夠的原因吧。

  而他卻騙了她,他決定,用錢來還。

  不久,他給她寄去兩萬塊,寫了一封信,他只說,我太忙了,可能先結不了婚,那時,他還不好意思直接說分手。那時她不久就把錢寄回去,她說,真對不起,我沒有等到你,我結婚了,說好要相愛一輩子的,可我結婚了。

  他哭了,她是多懂事的一個女人啊,為了他,她才結婚啊!她把自由還給了他,他沒有勇氣回家鄉看她一趟。他想,從此,各自奔前程吧,也許她現在的老公會比自己更適合她。

  那時,他身邊有美麗時尚的女子愛他,因為她的離開,他決定重新開始他的愛情,更何況這女孩子家裡有權有勢,對他極有幫助,不久,他和女孩子遠渡重洋出國留學,在美國開了自己的公司,他有了太多錢,他有了別墅和私家車,這些他和她當年的夢想的一切都有了,他知道自己是一個壞男人,太壞了,所以他選擇五一後回國,在她的家鄉投資一個公司,他準備幫助她。

  而她那時是家鄉一所中學老師,快40了,有了半白的頭髮,人有些微胖,浮腫的眼睛因為過度勞累顯得極其無神,見面的剎那,他們愣了很久,歲月給了她增加的是滄海桑田,給他增加的卻是成熟的魅力。

  他看到了他們的孩子,一具17歲的大小夥子,如他的翻版,已經保送到北大,想說謝謝,可覺得語言那麼單,他想說對不起,卻覺得自己沒這個資格,在簡陋的辦公室裡待了好久,他才敢問一句,你愛人做什麼工作的?

  她笑了笑,嘴角的皺紋動了一下靜靜的說“我,一直沒有結婚”。

  剎時間,他從椅子上起來,眼淚猝不及防落下來,心裡洪水決了堤,她一直在等他,一直這樣痴情地等待。

  你傻呀,他罵到,她眼睛中是淚,人有些發抖,你說過要相愛一輩子,我認為它是真的,你說過的,他矇住臉,然後緩緩跪下,在愛情上,他不如這個女人,他不懂什麼叫一諾千金,些時他不能再和她在一起,可是他知道,她是他心裡的一顆珍珠,價值傾城。在他回美國的飛機上,他開啟一具包是她送的,裡面是兩副紅手套,已經舊了,掉了色,脫了棉線,他拭圖把手伸進去,剛一伸,線就斷了,真是老了,年頭太多了,有什麼可以忘記可以永遠?只有她,她純淨的眼神一如當年,說那句想愛一輩子時,仍然動人。

  原來,相愛是一輩子不是一句簡單的話,那是要用一生來完成的。用自己的心自己的愛,可是他沒有做到,他知道這一輩子,他不只是對不起他,他是對不起愛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