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作文讀後感3篇
每讀一本書,都會有所感受,有所感觸,初三的學生讀了名著之後會有那些感受呢?下面就跟小編來看看初三作文讀後感吧!
初三作文讀後感篇一:
一天,我在家中,仔細閱讀、品味了一下這本名為《小王子》的書。它講述了“我”——一位飛行員因飛機故障,被迫降落在無邊無際的撒哈拉大沙漠中,遇見了小王子之後發生的奇妙之遇。後來,小王子離“我”而去,回到了屬於他的星球。“我”也修好了飛機的故障,飛回了自己生活的城市。六年後,“我”非常悲傷。“我”一直非常懷念“我”們共度的時光。“我”為紀念小王子寫了這個故事。其中也表達了作者對大人世界缺乏想象力和充滿著功利主義而表露出的憂心與無奈。
在故事中,小王子住著的B612號小行星令人不可思議。它上面的生物種類雖然比地球上的少得多,它的表面積也比地球小許多,幾棵巍峨高大的猴麵包樹就會佔據整個星球,甚至撐破這個星球。但是在這顆小行星上卻沒有大人世界裡那令人窒息的教條之間的衝突、矛盾,對他人也沒有任何成見與偏見,充滿著天真無邪的想法與觀點,還能夠隨意地幻想著這個星球外世界的樣子,探索人生的奧祕。
在生活中,有時,我們不能太講究實際,幻想也會讓人感到身心愉悅,有了前進的目標;有時,我們不能太遵守教條,打破成規也許會得到意想不到的收穫。我們要像那個飛行員以及小王子一樣,珍惜現有的友誼。我們更要學習小王子的精神,勇於承擔責任,勇於探索未知人生,獲得啟迪。也希望社會中的人們能夠對他人沒有任何成見與偏見,和諧相處,為2010年上海世博會的口號——共創和諧社會而努力吧!
初三作文讀後感篇二:
每讀一本書,都會有所感受,有所感觸,但是魯濱遜給我的感受更是深之又深,讓人看了以後更是愛不釋手。所以這本書又舊又破,但我還是完整的儲存。
魯濱遜給我的初始印象是一個愛冒險,愛探索,愛追求,有著自己獨特見解的一個人。但讓我敬佩的是,他那種不想依靠父母給予的“溫床”獨自一人走著冒險道路。在四周荒無人煙的孤島上用自己的毅力生存了20多年的精神。
不過看了這本書我的腦海裡無時不刻的充滿著遐想。我要是在這孤島上那該如何,時時想著自己如何才能絕處逢生;又想魯濱遜的家會是由幾十根木柱圍起,有如古代攻城防禦之勢;又想魯濱遜的家裡屋外都設計了機關,與野人對抗,後來建立了自己的國家……
這本書中,運用了許多的修辭手法,讓人讀了之後,回憶起來,魯濱遜的形象還是栩栩如生的刻畫在我腦中。彷彿生臨其境,進入了《魯濱遜漂流記》的世界裡。跟隨魯濱遜乘風破浪來到孤島。每天跟魯濱遜出去打獵,餵食牲口,製作工具,讀《聖經》,收拾莊稼,一起喝著葡萄酒。過著舒服愜意的生活。彷彿世間的歲歲月月都已停留,讓人陶醉其中。
古人云,蘇軾的是“詩中有畫,畫中有詩”,《魯賓遜漂流記》又何嘗不是呢?每次讀都有不一樣的“經歷”與感受。我也會隨著魯濱遜喜,也會隨著魯濱遜悲。魯濱遜的印象無時不刻的出現在我的腦海裡,讓我不禁想起一首歌“你存在,我深深的腦海裡。”魯濱遜這本書雖不是什麼大著作,但也像《水滸傳》,《三國演義》,《紅樓夢》,《西遊記》這樣留傳至今的四大名著,在我眼裡也不失為,天空中閃爍的明星之一。
雖不知其中運用了多少比喻,擬人,誇張。但是看過後從我對魯濱遜產生的印象中可想而知。假如我是一隻小鳥,它就是藍天,任我飛翔;假如我是一株向日葵,它就是太陽,令我更添生機;假如我是一條魚,那她就是“一望無際”的大海,任我遨遊。這本書給我的感受顯然易見,也讓我明白了這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書。
其中讓我感受更為之深刻的是“自制工具”魯濱遜用自己勤勞的雙手和聰明的大腦解決了一個又一個的問題,更讓我知道了一個人的勤奮加上努力等於成功。“絕處逢生”作者深刻細膩刻畫了魯濱遜的憐憫之心,懲惡揚善,富有正義感,有統治分配的能力,更加深刻的讓人記住他。
所以從中我更加深刻的瞭解了魯濱遜是一個頑強不息,敢於拼搏,足智多謀,“身經百戰”的人。
正如高爾基所說“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只有更多的去遨遊在書的海洋中,才會像登樓梯一樣步步高昇,步步向前。又正如愛因斯坦所說“想象力比知識更重要”。這樣一本令人充滿幻想,令人充滿驚險與探索精神的書,世界上又能有幾本呢?
通過作者笛福的寫作和描述彷彿魯濱遜活生生的出現在我的面前。看完魯濱遜在孤島上20多年的生活經歷,讓我深深體會到阿斯圖里亞斯在《玉米人》中所寫的,“只有那些勇敢鎮定的人,才能熬過黑暗迎來光明”的深刻含義。也讓我從內心油然而生的一個道理:惟有一個人的堅持不懈,才會有一個成功者的事蹟;惟有全人類的共同努力,才能克服困難,掙脫“痛苦“的枷鎖。
初三作文讀後感篇三:
在這個暑假裡,我走進了閱讀的花園,飽食著清甜的花蜜,其中,最閃亮的一朵——《天狼》,更是令我回味無窮。
初見《天狼》首先是被他的封面而深深吸引,它的封面並不誘人,甚至還有點嚇人,一頭獨眼露出尖利的牙齒,猙獰的望著每一個人,剩餘的那隻獨眼幽深哀怨,一看就是一隻有故事的狼,比起旁邊那些色彩繽紛的書,這本書顯得是多麼與眾不同,我一看對簡潔的書有莫名的好感,於是便一口氣把它讀完。
《天狼》講述的是狼、狗與人之間的一個遙遠的故事。獨眼狼真真、白狗雪玉、蘭花呦裡的杜家人,透過錯綜複雜的關係被命運連在了一起。獨眼狼珍珍,她的外祖母和母親都為了奪回森林而喪命於獵人杜仲的槍口之下。珍珍揹負著沉重的使命不斷的歷練自己,不顧生命危險,只為有朝一日報仇雪恨,甚至為了證明自己的信念爾紮下了一隻眼,成了獨眼狼。白狗雪玉原名雪虎,幫助老主人杜仲效忠,後杜仲入獄,他進了警犬學校,並分配到鬼跳崖監獄,幫助老主人杜伯越獄後,流浪,與黑狼珍珍惡鬥後凍僵在為了逃脫城市苟扣雜稅而隱居山林的杜仲一家人的門前,當了杜仲一家人的守門犬。機緣巧合,杜仲竟是杜伯的弟弟。杜仲一家人,與獨眼狼幾代狼積怨甚深,有了妻子菊秀,兒女杏兒小磊。後來杜仲被珍珍及他的女兒殺死,而雪玉卻殺死了珍珍。故事的最後是珍珍的孩子山妖當上了狼王,至於後來,獨眼狼的遺願沒有完成,其實題記便是結局。
結局如何並不重要,故事的主題是愛,雪狼珍珍的恨之所以如此強烈,濃烈到可以摧毀一切,是因為愛,所謂愛有多濃,恨有多深珍珍愛她的母親,愛她的外祖母,愛她的兒女。白狗雪玉之所以i如此忠誠,忠誠到可以拋棄一切,是因為愛,所謂滴水之恩,必當湧泉相報,雪玉愛她的兒女。老主人杜伯之所以如此衝動,衝動到可以起殺機,是因為愛,杜伯愛他的未婚妻小鳳。這所有的一切都來源於愛,會有這個也是因為有愛。書背面的那句話:愛,是這個世界最偉大,最不可戰勝的力量。
有活說:因愛生恨,但同時,愛液能融化掉恨,就像書中珍珍的女兒血杜鵑,雪玉的兒子俠客一樣,俠客用生命去愛血杜鵑終將血杜鵑的很容化為愛,所以很在某種情況下也等於愛。
套用許崇的一句歌詞:有些恨像是一個圈,冤冤相報不了結。只為了完成一個遺願,還將付出幾多鮮血。這句歌詞也挺適用此情此情。
愛,終能戰勝恨;愛,能照亮世界上所有黑暗的角落;愛,是世間最博大、最溫暖的力量。
再看看書的封面,其實那隻狼的毒眼裡有一抹明亮的色彩,能抹掉眼睛裡那深俊的黑暗,捂住狼的面孔。我發現,這隻狼同樣能協調的放到一張溫馴柔和的臉上。
《天狼》這門屬演繹了原始的狼性、忠實的狗性和光輝的人生,講述了一種永恆的愛,它凝聚著一種不可戰勝的力量。愛,是這個世界上最偉大,最不可戰勝的力量,這也正是文章所揭示的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