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辦高中代課教師被辭退怎麼辦

  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我們要學會面對,在職場生活中,被辭退常常發生。今天小編為你們介紹,公辦高中代課教師被辭退補償政策,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公辦高中代課教師被辭退補償政策

  1、代課教師與單位已形成關係,補償待遇和標準,適用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如果辭退應當每滿一年給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補償,不滿六個月的按半個月計算。

  2、如果符合下列條件,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繼續聘用:***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3、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即不能辭退***: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代課老師的歷史現狀

  代課教師是指沒有事業編制的臨時教師,他們沒有任何“名分”,卻在特定歷史階段發揮著積極作用。特別是在西部地區和偏遠農村,代課教師為維繫義務教育承擔著歷史責任,代課教師是教育資源投入不足狀況下的一種不得已的選擇。總體而言代課教師一般沒有接受過系統培訓,教學水平不高,長期任教不利於教學質量和國民素質的提高。從這個角度看,代課教師退出歷史舞臺,是中國在2010年之前實行全面義務教育的題中應有之義,教育部人事司副司長呂玉剛表示,教育部嚴格禁止聘用新的代課人員,對於被辭退的代課人員問題,呂玉剛表示,要給予一定的補償,同時隨著各地保障制度的完善,積極研究爭取通過納入城鄉社保、農村合作醫療等辦法,解決他們的實際生活困難。

  代課教師的存在原因

  1、代課教師為維繫義務教育承擔著歷史責任,代課教師是教育資源投入不足狀況下的一種不得已的選擇。

  2、代課教師長期存在本身就表明了一定的合理性,比如在西部某地,如果所有教師都吃財政飯,將佔去財政收入的80%以上,成為當地財政無法承受之負。考慮到一個在編教師的待遇可以養七八個代課教師,代課教師也就成為了一種現實的選擇。

  3、代課教師一般分佈在高寒地區、山區和貧困地區,是正式教師不願去的地方,代課教師離去後的銜接將因此更為困難。

  代課教師退出講臺

  2009年底前後,為了優化教師隊伍,中國存有代課教師的絕大部分地區將進行最後的清退。代課教師這一稱呼即將成為歷史。在過去的歲月裡為了解決偏遠地區因財政困難而招不到公辦老師或公辦老師不願去的困難,代課教師們以其吃苦耐勞、無私奉獻、默默無聞的蠟燭精神為教育事業做出了不朽的貢獻。如今,為了順應趨勢他們將回歸田埂,又在以特有的方式做出更大的貢獻。

  代課教師雖然沒有任何“名分”,且沒有完全享受教師的待遇,卻在特定歷史階段發揮著積極作用,特別是在西部地區和偏遠農村為維繫義務教育承擔著歷史責任。2006年教育部提出要在較短時間內,將全國餘下的44.8萬人的代課老師全部清退,隨後代課老師在部分發達省市逐漸淡出人們視野,而部分省份仍然存在。

  擇優錄用

  允許合格代課人員,擇優進入教師隊伍。對於還在崗的代課人員,則要按“以人為本、政府統籌、堅持標準、有進有出、積極穩妥、標本兼治”的思路解決。地方政府將在崗代課教師問題的解決與擇優錄取、辭退補償、納入社保等措施統籌考慮,“特別是要允許那些具備教師資格、符合教師任職條件、素質較好、有一定教學經驗的代課人員參加公開招聘,擇優進入到教師隊伍,最好還能夠有一定的政策傾斜”。不過依照現行的教師招聘辦法,聘任教師需要由地方編制部門給編制指標,也要由地方財政支付教師基本工資,並不是由教育主管行政部門一個部門作出決定。對於確實因為能力、水平以及素質不適等原因而被辭退的那些代課人員,地方政府也要給予一定的補償。呂玉剛表示,隨各地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積極研究爭取通過納入城鄉社保、農村合作醫療等辦法,解決他們的實際生活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