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退休金不同年齡會有不同的計算方法嗎

  退休金在一定程度上是不一樣的,下面是小編為你介紹養老保險退休金計算案例的內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養老保險退休金不同年齡的計算方法

  假設三位年齡、收入不同,假設工資不變,且繳納比例係數都為1,且個人賬戶無利息的情況,都在60歲退休的人為例,他們每個人退休後每個月可以從社保中領取的養老金金額計算辦法

  1、25歲,月收入2000元

  基礎養老金:2362***2004年北京社平工資***×35×1%=827元,個人賬戶養老金:2000×8%=160***一個月個人上繳社保養老費用***,160×12=1920***一年上繳社保養老費用***

  1920×35=67200***從現在至退休,35年個人所繳納的全部社保養老費用,也就是個人賬戶累計餘額***,67200÷120=560***退休後,每月領取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數額***,827***基礎養老金***+560***個人賬戶養老金***=1387***退休後每月領取養老金數額***,也就是說,在目前情況下,李退休後,每月可以領取養老金為1387元。

  用李退休後的養老金除以其現在每月的工資,得到的數字稱作“替代率”,也就是退休時和在職時的收入比。

  1387÷2000=69.4%

  也就是說,按照目前情況,李退休時領取的養老金,相對於在職時工資的替代率為69.4%。在上面的計算中,其實有很多是變數,如個人月收入、社平工資,以及20%、8%等,都有可能根據個人自身變化和國家政策的調整而改變,所以最後計算出的李退休後每月領取1387元養老金,可能在35年後,會有很大變化。但是替代率變化不會很大,不同人計算出的不同替代率,基本可以反映其在退休時領取的養老金,能替代多少現在的收入。

  2、30歲,月收入4000元

  基礎養老金:2362×30×1%=709元

  個人賬戶養老金:4000×8%=320元***一個月個人上繳社保養老費用***,320×12=3840元***一年上繳社保養老費用***,3840×30=115200元***從現在至退休,30年個人所繳納的全部社保養老費用。也就是個人賬戶累計餘額***,115200÷120=960元***退休後,每月領取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數額***,709+960=1669元***退休後每月領取養老金數額***,1669÷4000=41.7%***替代率***

  3、35歲,月收入10000元

  基礎養老金:2362×25×1%=591元

  個人賬戶養老金:10000×8%=800元***一個月個人上繳社保養老費用***,800×12=9600元***一年上繳社保養老費用***,9600×25=240000元***從現在至退休,25年個人所繳納的全部社保養老費用。也就是個人賬戶累計餘額***,240000÷120=2000 元***退休後,每月領取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數額***,591+2000=2591元***退休後每月領取養老金數額***,2591÷10000=25.91%***替代率***

  養老保險退休金計算公式

  基礎養老金的計算方式:***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算方式: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

  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方式: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實行個人賬戶前的繳費年限×1.3%×平均指數。

  養老保險的基本作用

  有利保證勞動力再生產

  通過建立養老保險的制度,有利於勞動力群體的正常代際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長勞動力順利就業,保證就業結構的合理化。

  有利於社會的安全穩定

  養老保險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到來,老年人口的比例越來越大,人數也越來越多,養老保險保障了老年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等於保障了社會相當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對於在職勞動者而言,參加養老保險,意味著對將來年老後的生活有了預期,免除了後顧之憂,從社會心態來說,人們多了些穩定、少了些浮躁,這有利於社會的穩定。

  有利於促進經濟的發展

  各國設計養老保險制度多將公平與效率掛鉤,尤其是部分積累和完全積累的養老金籌集模式。勞動者退休後領取養老金的數額,與其在職勞動期間的工資收入、繳費多少有直接的聯絡,這無疑能夠產生一種激勵勞動者的職期間積極勞動,提高效率。

  此外,由於養老保險涉及面廣,參與人數眾多,其運作中能夠籌集到大量的養老保險金,能為資本市場提供巨大的資金來源,尤其是實行基金制的養老保險模式,個人賬戶中的資金積累以數十年計算,使得養老保險基金規模更大,為市場提供更多的資金,通過對規模資金的運營和利用,有利於國家對國民經濟的巨集觀調控。

  在中國,90年代之前,企業職工實行的是單一的養老保險制度。1991年,《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中明確提出:"隨著經濟的發展,逐步建立起基本養老保險與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制度"。從此,中國逐步建立起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