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退休年齡新規定有什麼

  退休年齡的延長,以此提高養老金給付門檻的確是隨著人口預期壽命延長而出現的必然趨勢。以下就是小編做的整理,希望對你們有用。

  養老保險退休規定

  1.基本工資工人按照工人資格定:10年工齡2000元,15年工齡2300元,20年工齡2500元,25年工齡2800元,30年工齡3000元,40年工齡3500。***隨國民經濟增長***

  2.工齡工資***含工齡***:每年30元,隨著工齡增長。工齡工資的實行這不僅是對老工人的照顧問題,更重要的是鼓勵終身從是工人,有利於工人隊伍的建設和工人隊伍的穩定。

  3.工作工資:補貼按照實際按勞取酬原則;主要是鼓勵工人多幹活,特別是年輕工人精力充沛,他們多勞動多生產,

  並得到應有的報酬,不僅是心理的安慰,也是對他們的鼓勵。

  4、績效工資:月份和年獎金***取代職稱工資***。這部分獎金,只能佔工資的10%左右。大家推薦競比實績,每年年獎金,不終身制。每個工人積極努力年年有希望。主要是激勵工作出成效,優質優得,不僅要激勵多工作,更要激勵勞動人民。

  5、特優津貼:全體工人公認的特別優秀工人,無名額限制,縣市以上部門高標準考核認定,象領國務院津貼領縣/市政府津貼,不終身制。主要是對那些在勞動工作在有特殊研究成果,並得到很好的推廣,可根據影響範圍的大小確定等級,或者說是以國家及,省級,地市、縣確定不同的標準,使那些有才華的工人得到應有的報酬,真正起到激勵作用。

  6、工人的退休金:按工齡,每工作一年100元。依此類推工齡10年的退休金是1000元。參加工作20年的退休金是2000元,參加工作30年的退休金是3000元,工齡40年的退休金是4000元。不分高階工,中級工,還是普通工人。退休金一律平等。公務員也要不分職位高低一律平等。和工人的退休金一樣。三年以內執行完成。

  7、養老保險:一般要交滿15年,到退休的時候才能終生享受養老金,所以想拿養老金的人請務必在自己退休前15年就開始交。如果到退休年齡交養老保險不滿15年,那等到你退休的時候國家會把你個人帳戶上存的8%的養老金全部退給你。那單位給你交的21%到哪裡去了?國家把單位為你交的21%的錢全部劃到國家的養老統籌基金裡了。

  國家規定,退錢的時候只退給個人自己扣交的錢,單位為他交的錢全部都為國家做貢獻。

  8、醫療保險:單位每月給你交的是9%,你個人每月交的大概是2%外加10塊錢的大病統籌,大病統籌只管住院,而那11%裡國家每個月會往你的醫保帳戶上打屬於你自己的2%,如果你每個月按照1369元的最低基數交社保,那麼1369×2%=27.38元。就是國家每個月打給你個人的錢,這個錢可以積累起來直接刷卡去買藥或者看門診,剩下的9%國家就拿去算到醫療統籌基金裡了。

  9、住房公積金:如果你每個月公積金交300塊,那麼公司每個月也往你帳戶上打300塊,你買房子的時候這就是600塊了。如果你一輩子交了5萬,那你帳戶上就是10萬了,這種好事大家一定不要拒絕啊。

  一金:公積金繳費標準:養老***單位20%,個人8%***

  生育***單位交***

  工傷***單位交,個人不交***

  醫療***單位10%,個人2%*基數+3***

  失業單位1.5% 個人0.5%***

  公積金***今年最高不超12%以前年度不超10%,單位個人各一半***

  養老保險退休政策規定

  延遲退休方案實施時間表:

  2015年指定延遲退休方案--->2016年上報中央同意並公開徵求意見--->2017年公佈方案--->2022年最在實施時間

  哪些人受到退休年齡最新規定的影響?

  1、小於等於50歲的女性工人***1972年以及以後出生的女性***;

  2、小於等於55歲女性幹部和男性工人***1967年以及以後出生的人***;

  3、小於等於60歲的男性幹部***1962年以及以後出生的男性***;

  由此看出,延遲退休方案影響較大的是70後和80後,根據人社部方案將實行“漸進式”延遲退休:每年延長几個月退休年齡,知道經過相當長時間達到新擬定的法定退休年齡。

  如何理解漸進式退休年齡?

  以55歲退休為標準,假定每年延長退休時間為6個月,自方案實施起,逐年累計遞增,直到達到新擬定的退休年齡。

  假如每年延長退休時間2個月,1986年出生的小夥伴退休年齡將為58.3歲,到達新的法定退休年齡前,漸進式的延遲退休將波及90後。按照現有預測,法定退休年齡有可能是65歲。

  養老保險政策

  當前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重在完善機制,而不宜進行顛覆性的模式調整,也不宜全面引入名義賬戶制度。

  伴隨著中國的市場經濟體制改革,中國的養老保險制度也在整體上實現了從傳統的單位保障向社會保險的轉變,形成了統籌賬戶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模式。與此同時,養老保險制度也面臨著地區分割、人口老齡化、就業形式多樣化等帶來的新挑戰。面對新的形勢,中央政府於2013年啟動養老保險頂層設計工作,委託國內外7家機構,為養老保險制度的公平和可持續發展建言獻策。

  要想明確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方向,首先要準確判斷當前養老保險制度面臨的困境和問題。筆者認為,除了養老保險制度設計和執行中出現的問題之外,民眾對於養老保險制度的不信任是最重要的外部環境。因此,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絕不能侷限於對養老金機制本身的研究和分析,而要從養老金改革措施與民眾接受程度之間的關係入手。只有重建和穩定民眾對養老金制度的信心,大家才會積極參與這個制度,有了信心的可持續,才能有制度的可持續。基於以上判斷,我認為,當前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重在完善機制,而不宜進行顛覆性的模式調整,也不宜全面引入名義賬戶制度。

  其一,模式調整會動搖國民信心。正如上文所分析的,民眾對養老金制度的不信任是當前養老金制度面臨的最大危機。在這樣的特殊背景下,如果再進行重大的制度模式調整,即便從理論上具有激勵性,但這種理論上的激勵性未必能夠轉變為民眾實際的積極參保繳費行為,反而容易增加民眾對養老金制度的疑慮。一旦老百姓不信任這個制度,那麼再有所謂理論基礎和激勵功能的制度設計都只能是空中樓閣。

  其二,當前制度的個人賬戶部分已經具有名義賬戶的特徵。目前我國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採取了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其中的個人賬戶在設計之初是借鑑新加坡和智利的模式,進行實賬積累。但在執行過程中,受到轉製成本以及上世紀90年代的亞洲金融危機及其對國內經濟的影響,個人賬戶長期空賬執行,部分地區做實個人賬戶的試點也無果而終。這裡要強調的是,個人賬戶是空還是實,並不影響目前參保人的實際養老金水平。個人賬戶規模越大,意味著個人對自己養老承擔的責任越大;反之,制度的互助共濟性和社會性就越強。當前各地的空賬實質上就是所謂的名義賬戶,已經實現了個人責任與公共責任的分擔。因此,完全沒有必要把社會統籌的部分也轉變成名義賬戶。

  其三,名義賬戶難以從根本上解決人口老齡化帶來的挑戰。名義賬戶在財務上採取現收現付的模式,也就是說,雖然從記賬權益上看,繳費記錄在了個人賬戶上,但從總體上看,資金仍然是來源於繳費的年輕人,支付給退休的老人。因此,人口老齡化對現收現付養老金制度帶來的挑戰是名義賬戶制度同樣無法迴避的。繳費者的繳費率、退休者的替代率以及繳費者與退休者的贍養比,仍然是現收現付制度下相互平衡的三個因素。瑞典等國家實行的名義賬戶制度,在維持繳費率不變的情況下,伴隨著人口老齡化趨勢的不斷加深,其結果只能是替代率的下降,即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的下降。這在目前的改革環境下顯然是無法被參保人所接受的。

  其四,名義賬戶制帶來城鄉制度銜接的困境。城鎮化和由此帶來的城鄉統籌是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必須應對的基本趨勢。2014年,原先獨立執行的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合併實施,提高了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城鄉統籌的程度。目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也有了轉移接續辦法,但前提是這兩個制度都遵循統賬結合的基本模式,且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個人賬戶是實賬而非空賬。因此,如果城鎮職工的制度採取完全的名義賬戶制,就會給城鄉制度銜接帶來問題。

  綜上所述,當前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需要有更巨集觀的視野,尤其要考慮制度變革的環境和民眾的態度,保持制度模式的相對穩定性。在此基礎上,通過加強稽核、做實繳費基數,儘快實現全國統籌,建立更加合理的養老金待遇調整機制等方式來實現基本養老保險的公平與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