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請年假領導不批要怎麼辦

  大家都知道,年假對於所有的上班族而言,是期待和嚮往的,那在職員工的年假是怎麼請的?要是領導不批是怎麼辦?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員工請年假領導不批的處理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請年假領導不批的處理

  在我國的職工法律中,帶薪休年假是職工的法定權益,如果你在原單位工作已經滿1年或以上,則你就能夠享受到一定天數的帶薪年假。另一方面,在企業方面,法律也賦予其權利按照生產需求去計劃放休假的細則,可分開也可以統一實施。因此,如果單位考慮到生產的實際而不能安排員工放年假,那麼它就需要給予員工3倍的年假報酬,以彌補員工在這期間損失的利益。一旦單位不給休年假,而且拒不支付年假法定的工資報酬,則勞動者可以求助當地勞動保障局,一經核實,單位將被責令整改,這時候,員工年假工資就能如數歸還,而且單位還需要加付賠償金;如若企業繼續躲避,最終將會由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所以,如果你滿足休年假的條件,而單位又不允許,還出現拖欠年假報酬的現象,則你可考慮通過上述的合法手段去捍衛自己的訴求。但需要提醒的是,一般情況下,單位不放年假都是出於正常的生產需求,如能協商則最好協商,員工千萬不能擅自休年假,否則在此期間由於本人離職而造成的不良後果,員工自己是要承擔的。

  年休假是指單位的勞動者每年享有保留工作、帶薪連續休假的制度。我國《勞動法》規定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享受帶薪年休假。機關、團體、企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的工作人員都可享受休假。根據相關規定,參加工作時間滿1年不滿10年的,每年可休假5天;參加工作時間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年可休假10天;參加工作時間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年可休假15天。

  不能安排年休假 工資要按3倍算

  如果用人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休年休假的,經員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員工休年休假。但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員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員工年假的天數計算

  一、對於老員工的規定:

  根據國務院帶薪年休假條例:所有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都能享受到帶薪年休假***下稱年休假***。其中,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辦法》第四條進一步明確,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法、行政法規或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合併為“累計工作”時間。

  《辦法》此項規定明確了年休假是勞動者的福利,保障的是全體勞動者的休息權,不是根據對某個企業的貢獻來確定的。

  二、對於新入職的規定:

  《辦法》還規定:勞動者新進用人單位,且連續工作不滿12個月的,當年的年休假的天數,按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折算後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假如劉先生工作了7年,在今年8月1日跳到乙單位工作的,那麼他今年在乙單位剩餘的“日曆天數”為153天。按累計工作時間算,他不足10年,年休假天數應為5天。那麼今年他的年休假天數應為***153÷365***×5天=2.1天。由於0.1天不足1整天,不能享受年休假,因此他今年的年休假天數是2天。

  員工年假不能休的規定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員工全年事假累計20天以上,所在單位不扣工資和事假累計兩個月及以上,單位扣發工資的;

  2、累計曠工30天及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一年不滿10年的員工,全年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6、復原軍人。新招工人和自謀職業回原單位工作的,工作時間未滿一年的,不享受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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