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過戶的流程是什麼

  我們都知道,在購買二手房後,都需要把房子過戶到自己的名下。那麼,二手房交易過戶的力流程是什麼呢?以下是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資料,希望能幫到你們。

  二手房交易過戶的流程

  一、買方諮詢

  交易兩邊樹立資訊溝通渠道,買方瞭解房子全體現狀及產權情況,請求賣方供給合法的證件,包含房子一切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二、籤合同

  賣方供給了房子的合法證件,買方能夠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交易的必經程式***,交易兩邊簽定房子交易合同***或稱房子交易契約***。交易兩邊經過洽談,對房子位於方位、產權情況及成交報價、房子交給時刻、房子交給、產權處理等達到一致意見後,兩邊簽定少一式三份的房子交易合同。

  三、處理過戶

  交易兩邊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分提出請求,接受檢查。交易兩邊向房地產管理部分提出請求手續後,管理部分要查驗有關證件,檢查產權,對契合上市條件的房子准予處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別的產權共有人書面贊同的情況回絕請求,制止上市交易。

  四、立契

  房地有關部分依據交易房子的產權情況和採購目標,按交易部分事前設定的批閱許可權逐級申報審閱同意後,交易兩邊才能處理立契手續。***如今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過程中的房地產賣契,即我們所俗稱的“白契”。***

  五、繳納稅費

  稅費的構成比較複雜,要依據交易房子的性質而定。比方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六、處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

  交易兩邊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分處理完產權改變掛號後,交易資料移送到發證部分,買方憑收取房子一切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分申領新的產權證。

  七、銀行借款

  對借款的買受人來說在與賣方簽定完房子交易合同後由交易兩邊共同到借款銀行處理借款手續,銀行審閱買方的資信,對兩邊欲交易的房子進行評估,以斷定買方的借款額度,然後同意買方的借款,待兩邊完結產權掛號改變,買方收取房子一切權證後,銀即將借款一次性發放。

  八、打餘款完結交易

  買方收取房子一切權證、付清一切房款,賣方交給房子並結清一切物業費後兩邊的二手房子交易合同悉數實行結束。

  二手房交易的稅費

  交易稅費由房管局直接收取,買賣雙方按規定各自交付相應稅費。二手房交易稅費主要包括:

  交易契稅:評估價×1.5%***買方***;

  印花稅:評估價×0.05%***雙方***;

  交易管理費:住宅類物業3元/㎡,商用物業6元/㎡***雙方***;

  登記費:每宗60元/人,按房產證上登記業主的人數計算***買方***;

  測繪晒圖費:每宗50元/人,按房產證上登記業主的人數計算***買方***;

  產權證印花稅:每本5元***買方***。

  二手房交易的注意事項

  一、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二、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還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划算。

  三、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四、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五、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本身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在轉讓時有一定限制,而且這些房屋在土地性質、房屋所有權範圍上有一定的國家規定,買受人購買時要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