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商標註冊注意事項

  註冊國際商標的時候,有什麼需要注意的事項嗎?小編把整理好的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註冊涉外商標註意什麼事項

  1、涉外商標註冊申請的申請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2、申請涉外商標註冊,須委託國家商標局批准的涉外商標事務所代辦有關申請事宜。我公司已取得涉外商標代理資格。

  3、申請人確定其申請註冊的商標圖樣、保護商品及註冊國家。

  4、涉外申請方法有馬德里國際註冊申請、歐共體國家註冊申請、非洲智慧財產權組織註冊申請和逐一國註冊申請等。

  5、每一商標申請需填寫《申請至國外註冊商標委託合同》。委託合同內容主要含申請人名稱***中英文***、地址***中英文***、商標圖樣、商品名稱及國內外使用情況等。

  6、申請人需出具其企業營業執照影印件、該商標國內註冊證影印件***若已註冊***、該商標國內申請材料***若在申請中***、商標圖樣10份,以及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7、涉外註冊申請過程中需簽署有關外方委託書或其他檔案的,請由申請人本人或其他負責人親筆簽字,並註明簽字人職務及姓名的漢語拼音。檔案需公證或認證的須申請人自行辦理,我公司可提供相應的建議。

  8、申請辦理涉外變更、續展、轉讓、許可、異議、爭議和侵權訴訟等事項的,對照有關規定要求辦理。

  如何進行商標國際註冊

  商標國際註冊包括逐一國家註冊、馬德里聯盟成員國註冊兩種情況。申請人應在我國國內有真實有效的工商營業場所,或在我國境內有住所,或有我國國藉。

  1、申請商標逐一國家註冊

  指到非馬德里聯盟成員國的國家申請商標註冊,以取得該國的商標保護。申請人需填寫委託書和申請書,根據各國不同的收費標準交納費用。到英、美等國申請註冊的,需提交在該國已使用的證明材料,或者準備使用的宣告。

  2、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

  ***1***申請國際註冊的商標,必須是在我國已註冊或初步審定的商標。

  ***2***申請國際註冊的申請人名義要與國內註冊的完全一致;商標要與國內註冊的完全相同,所報的商品和服務要與國內註冊的商品和服務相同或不超過國內註冊的商品和服務範圍。

  哪些國家商標註冊是註冊在先原則

  以大多數歐洲國家和中國為代表的“註冊在先”原則。註冊在先,在程式上是以商標局收到申請書的日期為準,經登記編號,按照申請在先,編號在先的原則優先獲准註冊。這種做法,實際上也是一種通過註冊獲得商標專用權的原則,誰先註冊專用權就歸誰。“註冊在先”的原則有許多優越性,它的主要特點是,獲得註冊的商標專用權具有穩定性,註冊後的商標今後就不會再產生商標專用權的糾紛。包括我國在內的世界上約有一半國家採用“註冊在先”的原則。

  這些國家是:中國,日本,德國,法國,丹麥,阿富汗,阿爾及利亞,阿根廷,奧地利,比利時,荷蘭,盧森堡,前捷克,多明尼加,埃及,玻利維亞,巴西,保加利亞,智利,哥倫比亞,哥斯大黎加,古巴,義大利,科威特,黎巴嫩,賴比瑞亞,墨西哥,蒙古,利比亞,摩洛哥,尼泊爾,芬蘭,希臘,瓜地馬拉,宏都拉斯,匈牙利,冰島,伊朗,瑞典,敘利亞,多哥,土耳其,烏拉圭,委內瑞拉,南斯拉夫,尼加拉瓜,挪威,巴拉圭,祕魯,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薩爾瓦多,沙烏地阿拉伯,索馬利亞,西班牙,蘇丹。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希望大家能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