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商標註冊方式
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商標,這種區別不同商品或服務來源的標誌,越來越顯其重要。小編把整理好的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國際商標註冊的方式有哪些
向國外申請商標註冊的途徑有以下幾種方式:
1、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同時向部分或全部成員國提出。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馬德里聯盟共有72個成員國。
2、按巴黎公約或雙邊協議或對等原則,單獨向某一國家提出註冊申請。
3、通過地區性公約組織提交申請,以獲得該組織成員國的商標保護***如歐盟商標、非洲智慧財產權組織等***。
中國的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產品或服務主要開闢的國際市場,來選擇自己的商標進軍國際市場的方式。由於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具有手續簡便、費用低廉、時間快捷等優點,越來越受到企業的青睞。
申請商標國際註冊的條件
中國申請人提交商標國際註冊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根據《馬德里協定》提交申請***指定國家為協定國家***:申請國際註冊的商標必須經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以下簡稱商標局***核准註冊的商標。
***二***根據《馬德里議定書》提交註冊申請***指定國家為議定國家***:申請國際註冊的商標必須經過商標局受理註冊申請,或者核准註冊的商標。
***三***申請國際註冊的商標內容必須與申請人在國內註冊的商標內容完全一致,所指定使用的商品應與國內註冊的商品相同或者不超過原註冊的商品範圍。
如何註冊國際商標
商標國際註冊是指按照《商標國際註冊馬德里協定》、《商標國際註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以下分別簡稱協定、議定書***由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國際局所進行的商標註冊。國際註冊的商標可以通過領土延伸在指定的協定及議定書締約國直接受到法律保護,從而產生與在這些國家逐一進行商標註冊相同的法律效力。
目前,協定的成員國共有40多個,主要的是:中國、阿爾及利亞、德國、奧地利、比利時、盧森堡、荷蘭、保加利亞、埃及、西班牙、法國、匈牙利、義大利、列支敦斯登、摩洛哥、摩納哥、蒙古、葡萄牙、朝鮮、羅馬尼亞、聖馬利諾、蘇丹、瑞士、越南、古巴、波蘭、俄羅斯及部分前蘇聯國家等。議定書的成員國有十多個,主要有:中國、西班牙、英國、德國、丹麥、挪威、芬蘭、瑞典、古巴、捷克、朝鮮、摩納哥、波蘭。
商標權具有嚴格的地域性,在哪個國家取得的權利也只能在哪個國家獲得保護,在其他國家是不承認其權利的。隨著我國對外經濟交往的不斷增多,我國企業的商標綴附在該企業的商品上源源不斷地走向世界。要使這些商標在所銷售的國家獲得保護,就必須通過一定的方式履行一定的手續。在目前,主要是二種方式:一是直接向所在國申請商標註冊;二是通過商標國際註冊的領土延伸。
直接向所在國申請商標註冊
向國外申請商標註冊時,一般應委託所在國的商標代理人。這一方面是由於申請人多不具備申請國家的商標法律知識,不瞭解申請的具體程式;另一方面則是由於大多數國家都規定非本國國民申請商標註冊須委託本國的商標代理人代為辦理。至於委託哪一家代理人,則由申請人自己擇定。申請人可以委託自己在所申請國的貿易伙伴代為尋找,也可以自己尋找,目前為許多企業所樂於接受的是委託工國的商標涉外代理機構辦理。由於這些機構與國外的許多商標代理人建立了合作伙伴關係,因此委託他們國理向國外的商標註冊申請既手續簡便,在時間上也較為令人滿意。委託這些機構辦理時,只要出具相應的委託書提供相應的商標圖樣***文字商標有時不要***,指定必要的商品範圍就可以了。若申請人委託自己在國外的貿易伙伴代為辦理時,雙方應簽訂協議,寫明以我方名義申請註冊,以防商標權旁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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