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商標註冊所需條件

  國際商標的註冊也是需要符合了條件才能申請辦理的,小編把整理好的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國際商標註冊申請需要哪些條件

  中國申請人提交商標國際註冊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之一:

  第一、根據《馬德里議定書》提交註冊申請***指定國家為議定國家***:申請國際註冊的商標必須經過商標局受理註冊申請,或者核准註冊的商標。

  第二、根據《馬德里協定》提交申請***指定國家為協定國家***:申請國際註冊的商標必須經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以下簡稱商標局***核准註冊的商標。

  第三、申請國際註冊的商標內容必須與申請人在國內註冊的商標內容完全一致,所指定使用的商品應與國內註冊的商品相同或者不超過原註冊的商品範圍。

  國際商標註冊申請書

  國內申請人提出商標國際註冊申請時應填寫商標國際註冊申請書,具體要求如下:

  1、商標申請人的原屬國

  “商標申請人的原屬國”指中國。如果申請人指定保護的國家為馬德里協定成員國,這一項中可供申請人選擇的三種情況應依次選擇,即申請人首先衡量自己是否符合第一種情況,若符合,應首選第一種,若不符合再選第二種,第二種也不符合的,再選第三種。若三種都符合或符合兩種,則應選在前的一種。如果申請人指定保護的國家為馬德里議定書成員國,這三種情況中,申請人只要符合其中一種即可。

  2、申請人名稱

  申請人是法人的,應填寫全稱;如果申請人是自然人,應填寫姓名。另外,法人如有正式英文或法文名稱的,應連同中文一起填寫,並加蓋申請人印章***法人應加蓋企業或公司印章***。

  3、申請人地址

  4、代理人名稱

  5、代理人地址

  6、商標國內申請和註冊,這是指在我國的商標申請和註冊,而不是國際註冊商標的申請和註冊。

  如申請人是就不同類別的同一商標提出國際註冊申請,申請人應將各類別的申請日期、申請號、註冊日期、註冊號按類別順序逐一填寫。

  7、優先權,若申請人要求優先權,應註明第一次申請的日期和申請號。

  8、商標,此處要求申請人貼上商標圖樣,商標尺寸大小應按申請書的要求辦理。

  9、要求顏色保護,如果申請人要求保護顏色,應說明哪些顏色、哪部分顏色要求得到保護。

  10、商標音譯,此處僅將商標的標準漢語拼音填上即可。

  11、收文語言選擇,此處在所選擇語言左側方框內打上“×”標記。

  12、商品和服務,這裡指商品和服務的填寫,應按《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表》中所列的商品和服務類別順序填寫。如:第一類,乙醇,工業用酒精;第五類,阿司匹林,嬰兒食品;第九類,音響,映象管。在填寫時不得把第九類排在第五類前,或把第五類排在第一類前。

  13、指定保護的締約方,申請人在想要保護的國家左側的方框內打上“×”標記,如申請人指定保護的國家為德國、法國、義大利三國,申請人只需在這三個國家左側的方框打“×”即可。

  14、本申請交費方式

  國外商標註冊需要多長時間

  看你要註冊哪個國家的,每個國家註冊時間都不同的。

  涉外商標註冊一般1~2年內就可以完成,當然有部分快的國家、地區有時半年左右就可以完成註冊,如:香港,有部分慢的國家要4~5年才能夠完成註冊,如:巴西、印度等。

  國際商標註冊的途徑有哪些

  1、 逐一國家註冊

  逐一國家註冊就是無前提條件地向目標國***地區***申請商標註冊,是目前申請國外商標註冊的主要途徑。其主要優點是便捷、靈活,可以隨時啟動;不需要以已經在國內獲得註冊為前提,也不會像馬德里註冊那樣存在中心打擊的可能;其具體的申請過程一般是委託一位當地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進行的,代理機構的商標代理人不僅具有熟悉本國商標法律的優勢,而且具有申請外國商標的經驗,可以從提交一直跟蹤到審查程式終結,負責對任何審查當局的審查意見進行答覆,對申請程序進行報告,並對申請中遇到的各種困難提出參考建議,使申請人得到較為周到和穩定的服務。這種途徑的缺點是申請的費用一般較高,因為不僅要支付外國官方費用,支付國內商標代理費用,還在承擔外國代理機構費用一些國家的審查期較長;申請要逐個國家提出,程式和週期較複雜;有的國家要求提供經公證、認證的委託書,給申請帶來麻煩。

  2、馬德里國際註冊

  馬德里國際註冊是一種迅速增長的申請方式,預計在不遠的將來會成為申請國外商標註冊的主渠道。其主要優點是,一次提出申請,可以同裡指定多達數十個締約國;官費相對便宜;指定國必須在18個月內審查完畢效;維持商標有效的費用較低。其缺點是申請書式和申請程式都較為複雜;實質審查由各國商標主管機關按其本國法律進行,外國申請人或其代理人具有不適應性;大多數審查意見需要當地商標律師答覆,會產生大量申請程式中的臨時委託和預算外的花費;需要以國內註冊或國內申請為申請基礎有遭受中心打擊的可能,即國內註冊因為異議、爭議等情況被撤銷時,在協定書成中,成員國的指定即失效,在純議定書成員國的指定即失效,在純議定書成員國的指定必須轉為其國家註冊;馬德里國際註冊必須通過締約國的商標主管機關向國際局提交申請,目前我國商標局國際註冊處的人手較少,而申請量增加很快,造成申請在商標局滯留的時間較長,這樣有可能出現一些商標被他人搶注。

  3、歐盟商標註冊

  申請歐盟國家的商標註冊,可以採取逐一國家申請和馬德里國際註冊的途徑,還可以選擇向歐洲內部市場協調局一次提出申請的途徑。這種途徑的好外是費用省,對於申請人來說程式比較簡單,一旦獲得批准,在全部歐盟國家有效。其向點是,只要申請的商標與歐盟任意一個國家的在先權利有衝突,就可能被提出異議而不能批准。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希望大家能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