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商標註冊
專利申請註冊商標怎麼做呢?申請專利有什麼檔案嗎?一起來看看下面小編為你帶來的“”,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怎樣申請外國專利
***一***通過巴黎公約途徑直接申請外國專利
***1***申請人可獲得的好處巴黎公約的重要原則之一是“優先權原則”,該原則是指申請人在該公約任一成員國就一項發明創造第一次提出申請後***在先申請***,在一定特定期限內***即優先許可權期:外觀設計為6個月,發明或實用新型為12個月***,同一申請人可就其同樣的發明創造在其他成員國提出申請***在後申請***,這些在後申請被認為是與第一次申請同一天提出的。優先權原則的確立為申請人帶來極大的方便。申請人在某一成員國提出申請後,可有6個月或12個月的時間就是否申請為外國專利作出決定。一旦申請人決定申請外國專利,即可在上述期限內提出申請並要求優先權。
***2***注意事項
1、根據中國專利法第20條的規定,申請人申請外國專利的,首先應當向中國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然後方能直接申請外國專利。
2、申請人在優先權期限內申請外國專利可享有原中國專利申請的優先權。若原中國專利申請已超過優先權期限但尚未公開,則在公開之前也可申請外國專利,但不再享有優先權。
3、若申請人委託專利代理機構申請外國專利,最好在優先權期限到期前兩個月辦理委託手續,以免因時間緊迫而增加申請費用。
***二***通過PCT途徑申請外國專利
***1***申請人可獲得的好處
1、申請人可在“最遲時間”提出申請。由於PCT申請可用本國文字***中文***提交,因此,申請人可在優先權期限的最後一刻提出申請。
2、申請人可自申請日起9個月左右或優先權日起16個月左右獲得一份檢索報告。申請人還可以自申請日或優先權日起28個月內獲得一份檢索報告。申請人還可以自申請日或優先權日起28個月內獲得一份國際初步審查報告***如果申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了國際初步審查請求的話***。申請人可根據上述兩個報告所提及的現有技術資料,對本發明的專利性***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進行判斷,並可對權利要求進行適當的修改***如果必要的話***,然後決定是否進入國家程式。
3、與直接通過巴黎公約申請外國專利的途徑相比較,PCT申請可將進入國家階段的時間推遲8個月或18個月,這對於那些尚未做好準備的申請人來說無疑是有利的。此外,繳納國家階段的費用的時間也相應推遲8個月或18個月。
***2***注意事項
1、根據中國專利法第20條的規定,申請人申請外國專利的,首先應當向中國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然後方能申請外國專利。
2、申請人可通PCT途徑同時申請中國和外國專利。根據中國專利法實施細則規定,申請人第一次申請即提出PCT國際申請的,該申請的指定國應包括中國。
3、若申請人有意委託我公司辦理PCT專利申請的,最好在優先權期限到期前兩個月前辦理委託手續,以免因時間緊迫而增加申請費用。
申請外國專利應提供哪些檔案
***一***委託書
***二***委託指示函。包括以下資訊:申請人姓名***名稱***及地址***中英文***;發明人姓名及地址***中英文***;擬申請專利的類別;是否要求優先權;是否在申請同時提出實質審查請求。
***三***原中國專利申請的請求書、受理通知書、原專利申請檔案***包括說明書、權利要求書、附圖及摘要***。
***四***現有技術資料***申請人所知的與發明密切相關的專利文獻、科技文獻等***。
馳名商標的保護措施
關於對馳名商標的保護,《巴黎公約》第6條之2規定:“自注冊之日起至少五年內,應允許提出取消這種商標的要求,允許提出禁止使用的期限,可由本聯盟各成員國規定。”“對於以不誠實的手段取得註冊和使用的商標提出取消註冊或禁止使用的要求的,不應規定時間限制。”根據該規定,註冊不是以欺騙的手段獲得的,也不是用於欺騙的目的,那麼馳名商標所有人只有在其註冊5年內對其註冊提出爭議,才可以撤銷,如果爭議在5年之後提出的,則不能再撤銷。可見這也是對其他商標所有人權益的保護。然而對於以欺騙的手段或用於欺騙的目的,那就不論馳名商標所有人何時提出異議,都將予以撤銷。TRIPS協議第16條第2款也做了同樣的規定,而且把巴黎公約對馳名商標的保護僅規定商品商標擴大到對服務商標的保護。
我國新《商標法》第41條第2款規定:“已註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13條、第15條、第16條、第31條規定的,自商標註冊之日起5年內,商標所有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註冊商標。對惡意註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5年的時間限制。”可見,我國新《商標法》給予馳名商標的保護可以說是完全符合巴黎公約和TRIPS協議的要求,給予馳名商標不同於一般商標的保護,對於惡意註冊馳名商標,馳名商標所有人將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而對於一般的商標將要受五年時間限制。
此外,我國的新《商標法》還規定了禁止對商標的“反向假冒”,把“反向假冒”作為侵犯商標權的行為,這一規定有利於禁止國外一些企業對我國馳名商標的反向假冒,為我國企業建立國際知名品牌開創了良好的前提條件。另外,新《商標法》還賦予工商行政部門的調查取證的權力,加強對商標違法行為的查處,賦予商標權人在發現侵權行為時,可以自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責令停止侵權行為和財產保全措施,這一切也有利於對馳名商標的保護。
但是我國《商標法》還有不足之處,如對馳名商標的淡化的問題未作規定。淡化行為是一種侵權行為,會導致對商品來源的混淆,從而使侵權人利用他人的商標信譽,並直接削弱馳名商標的宣傳作用,削弱商標對商品質量的證明作用,從而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所以,筆者認為對於馳名商標的保護還應該採取如下措施:
1.將淡化行為規定為商標侵權行為。
2.禁止馳名商標所有人以外的人在任何商品上註冊與馳名商標相同或相似的商標。
3.禁止以他人的馳名商標作為域名註冊。
商標註冊申請注意什麼?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條的規定,從事生產、製造、加工、揀選、經銷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自然人,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以自然人名義辦理商標註冊、轉讓等申請事宜,除按照有關規定提交《商標註冊申請書》、商標圖樣等材料外,還應注意以下事項:
1、個體工商戶可以以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登記的字號作為申請人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也可以以執照上登記的負責人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以負責人名義提出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影印件:
***1***負責人的身份證;
***2***營業執照。
2、農村承包經營戶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簽約人的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影印件:
***1***簽約人身份證;
***2***承包合同。
3、其他依法獲准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檔案中登載的經營者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影印件:
***1***經營者的身份證;
***2***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檔案。
4、自然人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的商品和服務範圍,應以其在營業執照或有關登記檔案核准的經營範圍為限,或者以其自營的農副產品為限。
5、對於不符合《商標法》第四條規定的商標註冊申請,商標局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申請人提供虛假材料取得商標註冊的,由商標局撤銷該註冊商標。
6、辦理轉讓商標申請,受讓人為自然人的,應參照上述事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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