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講堂手抄報

  我國開展了全面的普法宣傳工作,法制宣傳教育、普及法律常識作為經常的重要任務。應該怎麼做法制手抄報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希望大家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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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一

  圖二

  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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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資料

  法律格言

  1*** 正義可以提升一個民族。

  2*** 法律是正義與善良之術。

  3*** 以無情的目光論事,一慈悲的目光看人。

  4*** 最好的法律從習慣產生。

  5*** 一份不公平的合同也好過一場冗長的官司。

  6*** 法律的力量僅限於禁止每一個人損害別人的權利,而不禁止他行使自己的權利。

  7*** 法律用懲罰、預防、特定救濟和代替救濟來保障各種利益,除此之外,人類的智慧還沒有在司法行動上發現其他更多的可能性。

  8*** 不論哪個時代,如果在法庭上和在教室裡進行的各種闡述理論所產生的意見分歧太大,那麼法律就會失去力量。

  9*** 立法以典民則祥,離法而治則不祥。

  10*** 官不私親,法不遺愛,上下無事,唯法所在。

  道路交通安全法

  1、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法制教育的內容。

  2、“車輛”是指機動車和非機動車。

  3、交通訊號包括交通訊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和交通警察的指揮。

  4、交通訊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准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

  5、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定、移動、佔用、損毀交通訊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

  6、學校、幼兒園、醫院、養老院門前的道路沒有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施劃人行橫道線,設定提示標誌。

  7、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

  8、根據道路條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劃分為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實行分道通行。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在道路中間通行,非機動車和行人在道路兩側通行。

  9、在專用車道內,只准許規定的車輛通行,其他車輛不得進入專用車道內行駛。

  10、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訊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訊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法制故事

  故事1

  父母從潮陽來廣州做生意後,阿龍就跟著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對這個孫子百依百順。 2002年,父母把14歲的兒子接到廣州來生活。由於長期缺少溝通,阿龍的父母和兒子已經沒什麼話可說,只要見兒子有做得不對的地方,夫妻倆就嚴厲斥責,早被奶奶寵慣了的阿龍哪裡受得了,沒幾天,和父母大吵一番後,阿龍離家出走了。當年1月30日,阿龍在外面和同學的弟弟、10歲的小文一起玩時,發現身上的錢花得差不多了,阿龍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阿龍把他帶到白雲區三元里附近的草地上,勒死後把屍體扔到旁邊的沙井裡。第二天上午,阿龍撥通了小文家裡的電話,要小文家長拿1000塊錢來贖人。最後壓低到600元,在約定地點一手交錢一手交人。小文家人隨即報警。阿龍幾次變換交錢地點,最後約定小文的家人把600元現金放在廣州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門口左側垃圾桶裡。當晚10時,阿龍取出垃圾桶裡面的錢,然後直奔麥當勞。飽餐一頓後,阿龍在麥當勞門口被警察抓住。阿龍的行為犯了故意殺人罪,考慮到阿龍犯罪時沒有滿18週歲,廣州中院從輕判處阿龍15年有期徒刑。

  故事2

  一天晚上,原勵德實驗中學發生一起故意殺人案,讓人費解的是殺人凶手竟是一個未滿14週歲的少年,而被殺者竟然是他的同鄉同窗。該校初一年級學生陳志明***男, 1998年3月生,上雲橋鎮人***與劉小樂***男,***7月生,上雲橋鎮人***因鎖事發生口角糾紛,陳志明動手打了劉小樂一耳光。惱羞成怒的劉小樂失去理智,從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對著陳志明的腦部、腹部等處連刺三刀。陳志明被送往醫院後搶救無效死亡。案件發生當晚,縣公安局迅即組織偵技人員趕赴現場,將劉小樂抓獲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