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審計獨立性的畢業論文
審計獨立性主要指審計機構及審計從業人員在執行審計工作的整個過程中,均免受外部或內部各因素的影響或妨礙。下文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的範文,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淺析我國內部審計的獨立性
摘要:內部審計的獨立性是其發揮作用的根本保證。目前制約我國內部審計獨立性的主要因素為法制因素、機制因素和人員配備因素等,針對這些因素在內部審計的法制建設、機構設定模式及工作方面等方面提出了具體的措施和建議。
關鍵詞:內部審計;獨立性;影響因素;措施和建議
內部審計是增加組織價值和改善組織運營獨立、客觀的保證和諮詢活動。它以系統、專業的方法對風險管理、控制及治理過程有效性進行評價,改善和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內部審計也是企業強化自我約束機制的重要手段,是轉換企業經營機制、規範內部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客觀要求。內部審計真正發揮檢驗、監督、鑑證、諮詢職能,取決於內部審計的獨立性。
一、內部審計獨立性的涵義
獨立性是指內部審計人員獨立於他們所審查的活動之外,一個人能客觀地評價自己的工作。獨立性是內部審計工作的必要條件。內部審計人員只有具備應有的獨立性,才能正確地實施審計。內部審計的獨立性是一種相對的獨立,因為內部審計機構作為單位一個職能部門,其工作範圍是由單位領導決定的。工作範圍是否足夠廣泛,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到內審部門是否能夠獨立於業務經營活動,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應該是自由和客觀的。自由意味著可以自主判斷,自主抉擇,不受其他部門、個人或外來因素的制約。客觀意味著實事求是,保持公正、不偏不倚的職業態度和操守。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受到高階管理人員認識和態度的制約,在一定程度上受其組織地位的影響。保證內部審計的獨立性,需要高階管理層和內部審計人員雙方的共同努力。近幾年來,政府審計以及獨立審計在社會公眾的關注下,得到了較快的發展。而與其相反,內部審計卻處於發展緩慢的態勢。形成這種狀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內部審計機構獨立性不強是重要原因。
二、制約我國內部審計獨立性的主要影響因素
1.關法律規定不完善。
為了加強國家的審計監督,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健康發展,我國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為了發揮註冊會計師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的鑑證和服務作用,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但關於內部審計的規定卻只有審計署頒佈的《關於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並未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導致內部審計與國家審計、民間審計地位上的差異,使得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得不到單位應有的重視。
2.公司治理理機制不完善。
目前我國許多公司治理機制依然存在不適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現象,主要表現為人們觀念轉變緩慢,部分企業只是所有制形式上的改變,而企業內部的組織機構及其管理模式並沒有發生轉變,大多數企業的內部審計機構或隸屬於財務部門,或與紀檢、監察部門合在一起,僅有極少數上市公司的內部審計隸屬於審計委員會。即使單位或企業內部設定了審計機構、配備了審計人員,就大部分單位或企業而言,並沒有發其揮應有的作用,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只是紙上談兵而已。而且,我國原¬有的審計制度規定,內部審計機構在對被審計單位進行審計時,若發現有重大問題,可向被審計單位的上級內部審計機構反映,長此以往,就造成了內部審計機制發育不良,且導致多數內部審計最終還是偏向與其利益有關的一方,失去或難以保持其應有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3.內部審計人員素質偏低。
保證內部審計獨立性需要內部審計人員來執行。這必然對內部審計人員的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國開展內部審計工作起步較晚,內審人員多由原來的財務會計人員轉崗而來,有些企業甚至由財務會計人員兼職內部審計工作,因而,內審人員知識結構單一,基本技能不足。我國許多企業的內部審計人員,多數只掌握某一方面的知識,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了解不多,識別和判斷經營風險的能力較差,風險管理觀念淡薄。
三、提高部審計獨立性的措施和建議
1.加強內部審計的法制建設,提高內部審計工作地位。
只有通過制訂內部審計的法規和條例,將內部審計制度用法律的形式固定,進一步明確內部審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確內部審計人員的法律責任和權利,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用法律規定內部審計機構的地位、結構、層次。這樣,才能使內部審計納入法制化軌道,才能真正達到用法律手段來保障內部審計獨立性的目的。
2.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建立起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內部審計模式。
目前,在國際上,內部審計機構的隸屬關係大體上可分為四種類型:第一,受本單位董¬事會或董¬事會所設的審計委員會的直接領導,內部審計人員不受企業經¬營管理部門的約束;第二,受本單位最高管理者,如廠長、總經¬理的直接領導;第三,受本單位主計長***或總審計師、總稽核師***的領導;第四,受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及主計長雙重領導。內部審計機構直屬領導的層次越高,其獨立性越強,權威性越高,工作也就越容易開展。因此,筆者認為,董¬事會領導模式應是現代企業中內部審計機構模式的最佳選擇。
3.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素質,加強內部審計隊伍建設。
一是制定內部審計人員職業道德準則,加強內部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政策法規學習,提高其道德修養和政策水平;二是加強內部審計人員的後續教育,除了財務會計和審計知識以外,還要熟知經濟、法律、金融、外貿、稅收、統計、基建、企業管理及計算機等相關知識,不斷更新知識結構,加強業務能力;三是定期輪換內部審計人員,避免因長期審計同一單位而導致客觀性的損害。此外,還可以藉助外部審計結論及註冊會計師對內部審計的評價來考核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業績。
四、結論
總而言之,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大勢下,公平合理的獨立審計是大眾所期盼的,既是需要,也是必然。社會經濟正常執行的秩序離不開審計的公正性。而審計的可貴价值在於其獨立性,要求在審計過程中自始至終不受外來或內在因素的影響和干擾。要公正,首抓獨立!獨立性是一個動態的、多樣化的概念,會隨著審計的發展而變化,會視社會群體的不同而有所區別。我們必須從實際情況出發,用發展的、辯證的觀點去認識它、理解它、貫徹它,才能更好地推動我國審計行業的大發展。
篇2
淺析醫院內部審計的獨立性
摘要:獨立性已成為目前醫院內部審計的重中之重,是提高審計效果的有效保障。強化內部審計的獨立性,需穩步推進內部審計的法律建設;逐步形成獨立、完善的內審機構;進而確保審計從業工作者的獨立性;著力增強內部審計員工的業務素養。
關鍵詞:獨立性;醫院內審;制約因素;解決對策
1醫院內審獨立性的基本含義
審計獨立性主要指審計機構及審計從業人員在執行審計工作的整個過程中,均免受外部或內部各因素的影響或妨礙。醫院的內審獨立性同樣如此,根據其獨立性劃分成下列五項內容:
1.1醫院內審機構設定的獨立性醫院內審機構的設定要獨立於其他職能部門,並與另外的職能部門在行政上形成互不隸屬的關係,內審機構僅直接向醫院的高階領導負責。
1.2醫院內審從業員工的獨立性醫院內審從業員工僅允許專職,切不可由非審計部門的員工兼職。醫院應賦予審計從業者一定的許可權[1],為審計員工在所授予的許可權內順利承擔職責提供先決條件。
1.3 醫院內審工作的獨立性內部審計人員應當能夠獨立地編制審計規劃方案,按審計流程執行,獲取審計依據,並能單獨出具審計報告並在報告中指明審計中所存在的問題,提出可靠的審計建議,審計員工在審計時,切忌受到任何個人或另外的職能部門的干擾及影響,做到獨立、公正、客觀地完成審計任務。
1.4單位內部審計經濟上的獨立性。
1.5醫院業務的獨立性醫院內部的審計工作,實際上是進行專門的審計監督並提供服務的過程,切不可經辦醫院的財務、採購等業務,僅能以單獨的第三方身份完成各項審計監督及服務。
2醫院內部審計獨立性的基本標誌
2.1內審機構擁有獨立參與審計活動的組織地位"擁有獨立參與審計活動的組織地位"顯示出內審"獨立性"屬組織層面的獨立性。同時也是保證內審機構"獨立"履職的必要條件,為更好地推動審計工作的程序奠定了基礎。
2.2內審員工始終秉持不偏見、公正的精神理念 "秉持無偏見、公正的精神理念"的標誌,通常被稱作"客觀性",也是內審員工在審計過程中所應有的獨立精神狀態。其"客觀性"主要表現以下兩方面:①內審從業員工要獨立於自身執行審計業務的運營活動及其決策制定過程以外,以有效地保障審計員工在審計時切實堅持公正、客觀的基本原則;同時,審計員工仍需將精神狀態維持在"獨立性"的層次,無偏見、公正地完成每一項審計活動,並對審計成果加以評估,禁止對審計事項的判斷盲目地按照其他人的意見,隨聲附和,對審計結果質量方面不會有絲毫鬆動。②審計員工需勤勉、真誠及負責地承擔起相應的職責與任務。
3制約醫院內部審計獨立性的因素
3.1內部審計法律、法規不健全目前我國已頒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內部審計條例》、衛生部發50號令《衛生系統內部審計規定》等審計法規及規範,但這些法規檔案尚未被提升到法律強制約束的高度,這直接造成內部審計與民間審計、國家審計在地位上的顯著差異,長此以往,內審機構及各從業人員無法獲得足夠的關注,內審工作缺乏行業規範及可操作的部門,審計員工在解決特定問題時也無章可循,從本源上削弱了內審的獨立性。
3.2 內審機構的獨立性不夠充分就當前來講,個別醫院的內審機構並未單獨設定,轉而由另外一些部門統籌協調或合署辦公,直接使內審機構受牽制的利益主體增多,獨立開展經濟監督工作的效果便大打折扣,無助於內審的獨立性。
3.3內審從業員工的獨立性意識不夠強烈內審從業員工與另外部門的職員共同隸屬一個機構,難以避免潛在的或工作中出現的偏見及利益糾紛;內審從業員工也應該擔負起經營責任,因此,內審的獨立性常會遭到損害。
3.4內審員工的業務素養有待提高如今,我國醫院內審員工有不少來自財務會計部門,儘管他們具備相對豐富的會計從業經驗,但審計的基礎性常識卻相對缺乏。此外,領導的關注度十分有限,再加上人們往往理解不到位,使相當數量的人不願從事內審工作,審計員工人才隊伍不平穩。上述因素均導致內審員工的業務素養較低。
4強化醫院內審獨立性的有效策略
4.1強化內審的法制化建設為有效地發揮內審的作用,極力保障內審工作走向獨立性,需抓緊抓好內審法律規範的完善任務,通過法律的形式正式確定內審從業員工的一系列法律責任及義務;編制對應的部門內審規程及內審規範的實施細則;藉助於法律的權威性和真實性,進一步明確內審機構的地位、層次及結構,為內審工作邁進法制化軌道提供必要的前提,依靠法律及規範的約束力保障內審工作的獨立性。
4.2建立獨立、完善的內審機構內審機構之所以具有權威性,主要在於內審機構所擁有的授予許可權及審計結果的效力。內審機構必然充當一個獨立的、隸屬企業法人的監督機構。通過回顧實踐歷程不難發現,內審部門唯有在隸屬於醫院高管的最高領導及協調下,才能切實履行職能、發揮作用。
4.3保障審計員工的獨立性內審從業員工不得參與醫院的日常經營事項,僅擔負對其評估及建議的審計監督的職責。
4.4增強內審從業員工的業務素養醫院的管理階層需注重對全體內審員工業務素養的教育[2],確保每位內審從業人員均能意識到個人所從事工作的負責範圍、關鍵內容及工作方式。同時,內審部門的主要負責人需儘量為全體審計工作者創造參加醫療系統及內審協會舉辦的管理培訓的機會,增強審計員工的業務素養,並不斷激勵他們成功獲得業務資格證[3]。
參考文獻:
[1]江坤,門天民.談談如何加強單位內部審計的獨立性[J].內蒙古科技與經濟,2004,***24***.
[2]劉實.單位內部審計論[M].中國時代經濟出版社,2005.
[3]楊道.淺談如何加強單位內部審計[N].中國審計報,2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