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教師學習教師法心得體會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於20xx年9月1日開始實施。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你參考!
篇1
我們都知道,教育能夠決定和改變一個人的未來和命運,教育也能改變一個國家未來的發展前景。新《義務教育法》的頒佈實施,對於進一步深化教育體制改革,促進義務教育的發展,具有里程碑意義。它的誕生標誌著我國義務教育進入到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對全民族素質的提高和國家未來的發展,都將產生積極的作用。
作為一名教師,在學習了《義務教育法》之後,對提高師德修養有了更深刻的認識。它是時代向我們提出的要求,也是《義務教育法》賦予我們的義務。在實施素質教育的今天,我們必須轉變觀念,樹立教育新風。教育原理告訴我們,教育必須有明確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決人的發展問題,喚起學生精神世界能動、自主的能力,培養學生成為社會所需的人才。《義務教育法》要求我們教師必須熱愛教育事業,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業務水平,愛護學生,忠於職守。教師必須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明確自己的職責所在,也深感肩上擔子的沉重。
我是一名教師,肩負著育人的重任。於是在學習之餘,更應從自己過去的工作中找出不足,必須全身心地去愛自己的學生。喜歡學生,愛護學生,服務於學生,這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職。師魂即師愛。要在實際工作中,時時處處體現師愛其實並不簡單。有時,細小的一個工作,看似簡單的一種舉動,也許會折射出我們教師的教育理念。班級中的王新博同學,知識欠缺的太多,為了使他儘快的追上隊伍,就利用課餘時間給他補課,同時發動班級學習好的同學幫助他,他的成績提高的很快。既方便了學生,切實減輕了學生的負擔,又節省了時間,提高了效率,更增強了困難學生學習的自信心。我想,這小小的改變中,就蘊涵著老師以學生為本的理念,也是大家在學習了《義務教育法》之後的一種新的有效嘗試。教師站在了學生的立場上,改變了自己原本已經習以為常的一些教學行為,目的則是為了切實幫助學生解決困難。作為教師,必須要對學生的發展負責,尊重他們的人格,在求知的過程中,關注學生原有的基礎與能力,因材施教地幫助他們學會學習,因地制宜,潛移默化地幫助他們學會做人,培養他們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這樣才稱得上不辱使命。
在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地今天,作為我們教育工作者,不能抱著過去的應試教育一套而不放,應該讓學生走進更廣闊領域學習,力求全面發展。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具備高尚的道德品質和師德風範,不斷更新自己的學識。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實自己,為形成良好的師德風尚而出力,更好地為學生服務,愛崗敬業,使自己成為一名高素質的教育工作者。
篇2
有人說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有人說教師是辛勤的園丁,也有人說教師是蠟燭,燃燒了自己而照亮了別人……
是啊,教師是神聖的,當我還是一名小學生的時候就對教師這個職業充滿嚮往。作為學生的時候學習《學生守則》,《行為規範》,現在已經成長為一名人民教師了,才知道教師也要學習《教師法》,《教育法》。
通過學習,我不僅更新了自己對法律的認識,更清楚地瞭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教師法》不僅幫助教師得到他們所得,也讓教師有了行為上的準則,只有學習它才能夠保證教師享有自己的權利。
當然,教師在享有權利的同時,也應履行一定的義務。在學習了新《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後,讓我進一步明確了作為一名人民教師應該履行的義務和應該遵守的行為規範。在工作中,嚴格規範自己的思想和行為,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做到讓學生滿意,家長放心,社會認可,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挖苦、不威脅、 責難家長。時刻以教師的道德行為規範要求自己,處處“身為正範”。 在教育教學過程中,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規程,有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真正做到愛崗敬業,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為了學生一切”的原則,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重視對每個學生的全面素質和良好個性的培養,不用學習成績作為唯一標準衡量學生,與每一個學生建立平等、和諧、 融洽、 相互尊重的關係,關心每一個學生。
教書的學習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師的人生,還應有不斷學習、不斷創新的精神。師者,傳道、授業、解惑也,為人師首先要加強自身素質的培養。有人說,你要教學生一滴水,你就應有一桶水;如果要傳授一條江,那麼你的胸中就應容納百川,就是告訴我們教育教學要“教”中“學”,“學”中“教”吧?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師焉。”在教學過程中,向其他同行虛心請教也不失為一種途徑。在教學中,用《教師法》《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來規範和鞭策自己,在傳授科學文化的同時,還要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在德 智 體等方面全面發展,這樣才能使我們的事業走向輝煌。
篇3
教師作為一支具有高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們教師必修的一門功課。
學習教師法、義務教育法心得體會如下:
在學習的過程中,我不僅更新了自己對法律的認識,更是清楚的瞭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認為教師就是為社會為學生服務的,吃點虧是可以吞下去,那現在我不會再怎麼認為了,因為,每個人都享有一定的權利,“平等”的口號不應是嘴上說說而已,落實到實處才擁有意義,否則有法也等於無法了。同時我也認識到作為一名教育前線的教師所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教師法》不僅幫助教師得到她們的所得,也讓教師有了行為上的準則,只有學習好它才能保證教師享有自己的權利。
另外,教師在享有權利的同時,也應履行一定的義務。在學習了《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後,讓我更明確了,作為一名人民教師我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為規範。在工作中,嚴格規範自己的思想和行為,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讓學生滿意,家長放心,社會認可,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挖苦,不威脅、責難家長。時刻以教師的道德行為規範來要求自己,不穿奇裝異服,處處“身正為範”。對於後進生,不拔苗助長,不諷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個學生的特點,因材施教。
教書和學習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師的人生,還應該有創新精神。年年春草綠,年年草不同。而我們的學生亦是如此,因為人與人之間存在差異,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體學生,又要尊重每個學生的個性特點。因材施教的目的是為了調動每一個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主動性,讓每一個學生主動地、活潑地發展。在組織教學中把整體教學、分組教學與個別教學結合起來;在教育過程中,貫徹個別對待的原則,講求一把鑰匙開一把鎖。學生們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兒,但每一顆都有與眾不同的可人之處。因此便更需要我們用不同的方法用愛心去澆灌、呵護。用《教師法》、《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護法》來規範和鞭策自己,在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還要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這樣才得以使我們的事業走向輝煌使我們的教育物件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