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消防法心得體會
加強防火滅火知識的學習,積極參加消防訓練,制定周密的滅火計劃,才能做到一旦發生火災時不會驚慌失措。因此,學會消防法很重要。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分享的是的範文,希望對你有幫助!
範文一
通過這次對消防法規和消防實用知識的學習,對消防工作有了一定的瞭解,也把握了一些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理論知識。對此,主要有以下幾點體會:
一、消防安全治理應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把消防安全作為頭等大事來抓
火災帶來的危害,人人都懂,但在日常工作中卻往往被忽視,被麻痺,僥倖心理代替,往往要等到確實發生了事故,造成了損失,才會回過頭來警醒。這就是因為沒有把防範火災的工作放在第一位所導致的。“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這十八個字是同志二十多年前提出的,至今仍是消防安全治理的主旨所在。而做好預防工作的要害就在於提高對這項工作的重視程度,在校園中,應該以消除火災隱患、提高防火意識為目的,不作口頭文章,以實際行動和措施來切實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加強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提高防範意識
由於有些工作涉及到易燃易爆化學品等高危險物質,校園內部對火災隱患已經有了一定的防範意識,但通過這次培訓,發現現有防範意識程度還是不夠的。不論是一線工作人員還是治理人員,都應對崗位和部門可能涉及到的火災風險和消防通道等消防相關設施有充分的瞭解。不論是火災高危險崗位人員還是其他人員,都應該定期接受相關專家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內容包括: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各部門各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各種消防設施的效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等。
三、消防安全工作要做到“三個抓”,不為隱患留空隙
第一是要“抓重點”。涉及到易燃易爆裝置和物品的部門除了定期的培訓之外,還要經常組織進行防火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記錄在案並及時研究整改。組織建立義務消防隊,不僅可以及時撲滅前期火災,更重要的是通過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將消防意識和技能深入到重點部門的各方各面。
第二是要“抓薄弱”。相對消防安全隱患少的地區往往是最輕易被忽略的地區,但相對安全隱患少並不代表沒有安全隱患。消防安全隱患和生產安全隱患不同,後者只會發生在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但前者卻可能出現在校園的每一個角落。
第三是要“抓細節”。千里之堤,毀於蟻穴。火災的防範要從大處著眼,但應該從小處做起。細節不輕易引人注重,如老化的絕緣材料、放錯了位置的廢紙簍等。但幾乎所有的重大事故都是由於起初的“不注重”、“不小心”引起的,這些輕易被忽略的細節很輕易成為小事故的放大器,使得星星之火由此而燎原。
範文二
在幾個小時的學習《消防安全法》的培訓中,使我受到了啟迪,開拓了思維,獲益匪淺。下面,我就參加本次演習訓練談談我個人的一點心得體會。
一、認清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火災的發生是現實生活中最常見、最突出、危害最大的一種災難,是直接關係到人民生命安全、財產安全的大問題,所以我們要清醒地認識到“安全就是效益”、“消防工作是其他工作的保障”,牢牢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將安全生產工作放到尊重生存權、尊重人權的高度,本著對社會,對公眾負責任的態度,明確責任,狠抓落實。時刻做到居安思危,警鐘長鳴,防患於未然。
二、加強消防常識的學習。火魔無情,當我們被困在火場內生命受到威脅時,在等待消防救助的時間裡,如果我們能利用地形或身邊的物體採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就可以讓自己的命運由“被動”轉化為“主動”,為生命贏得更多的“生機”。火場逃生不能只能希望於“急中生智”,只有靠平時對消防知識的學習、掌握和儲備。危機關頭,才能應付自如,從容逃離險境。所以我們一定要熟悉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火場逃生,人員疏散及自身自救的方法。
三、保持良好的心態。“只有絕望的人,沒有絕望的處境。”當面對滾滾的濃煙和熊熊的烈火,保持良好的心態,鎮靜自若尤為重要。因為只有保持平靜的心態,才能冷靜理智地去實施消防自救和逃生,就極有可能拯救自己,甚而助救他人。反之,就會出現不辯方向,慌不擇路,致使失去有利的逃生機會。
經過這次消防培訓,使我對消防有了更進一步瞭解認識,在以後的工作生活中對消防裝置設施存在的問題可以及時糾正;當真正火災到來時,我們一定要記住以下的原則:
1、“報警早,損失少”這是人們在同火災做鬥爭中總結出來的一條寶貴的經驗。
2、“邊報警,邊撲救”在報警的同時要及時撲滅初起之火。
3、“先控制,後滅火”在撲救可燃氣體、液體火災時,應首先切斷可燃物的來源,然後爭取滅火一次成功。
4、“先救人,後救物”在發生火災時,如果人員受到火災的威脅,人和物相比,人是主要的,我們應貫徹執行救人第一,救人與滅火同步進行的原則,先救人後疏散物資。
5、 “聽指揮,莫驚慌”發生火災時不能隨便動用周圍的物質進行滅火,因為慌亂中可能會把可燃物質當作滅火的水來使用,反面會造成火勢迅速擴大;發生火災時一定要保持鎮靜,採取迅速正確的措施撲滅初起火。這就要求大家平時加強防火滅火知識學習,積極參加消防訓練,制定周密的滅火計劃,才能做到一旦發生火災時不會驚慌失措。
範文三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下簡稱“消防法”已於5月1日起頒佈施行了。通過學習《消防法》,我深刻感觸到新法規在操作性和各個實施環節中的“責任”的落實上增強了很多。其中,新增加的“監督檢查”章節著重強調了消防機關對企事業單位火災隱患的監督檢查措施,體現了國家對火災預防工作重視程度的提高。同時,也增強了物業服務企業管理工作中的法律依據。我是天孚物業投服務管理服務中心的主任助理,我中心的最大管理專案就是天津開發區投資服務中心政府辦公大廈,本人負責消防管理工作,下面我就結合新頒佈的《消防法》和業內同仁做一個交流:
一、如何健全消防安全培訓,防火巡查和防火檢查制度。
《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五款和第十七條第三款分別提到相關單位應“組織防火檢查”,消防重點單位應實行“每日防火檢查,並建立巡查記錄”“對職工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以上內容從法律角度提出具體要求。但也是最基礎的,強調“建立”層面的要求,如何真正做到“健全”這些制度呢?
首先,單位的主要責任人作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從思想上高度重視消防制度建設。但是,實際情況會出現個別單位領導因忙於公務和其它決策性事務,而未給消防工作足夠的和應有的重視。造成消防制度建設工作停滯或不能深入開展完善。長期下去會與實際工作產生脫節,降低操作性。意識決定行為,單位負責人的重視與支援將會為消防管理工作有效開展打下良好的基礎。
其次,消防安全培訓、防火巡查檢查等制度的建立應與實際專案型別、建築火災特點及業主需求要緊密結合。以開發區投服中心大廈為例,該專案作為高層公建專案屬於開發區消防重點單位,建築防火要求較高,於是在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中針對高層建築隱患的特點嚴格執行每日巡查及檢查制度,建立和健全消防檔案,員工在上崗前必須接受消防安全培訓,培訓內容應包含高層建築火災的特點和種類,如何預防和逃生的方法等相關有針對性的內容。
第三,消防管理者在制度的實施過程中要認真檢驗與實際工作的匹配性和適用性,一般情況下,每半年應根據實際工作內容或業主需求的變化調整充實相關制度。並及時向員工公示,以便收集建議或意見,整理完善後經領導會議討論通過後頒佈實施。
第四,制度在指導工作的同時又在經受實踐的檢驗,消防管理制度在制定或完善時一定要堅持“適用易用”的原則,避免進入“字多理深”的誤區,否則會使員工在實際執行中因為理解偏差造成誤導,最終影響具體工作的落實效果。因此建議大家向“產品說明書”學習,幾乎所有的消費者都能在看過說明書後正確使用產品,正是因為它的通俗性和普遍適用性使我們容易理解和操作。
二、如何加強安全疏散設施、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管理。
《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三款規定“對建築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第七十三條第一款明確說明消防設施指“各類自動滅火系統和安全疏散設施”等。如何加強以上設施器材的維護管理呢?
首先,依照上文所述的法律條款,必須每年組織一次自動消防裝置檢測,這是強制性的。並將檢測報告張貼於消防控制室內,以供消防機關檢查。建築物配套的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將直接影響火災發生時報警、撲救、疏散的有效性和及時性,對國家財產和人員生命安全起到重要的預防和保障作用。同時,在火災結束後,自動消防系統留存的各種資訊對總結和分析判斷火災原因有重要的參考價值。為此,《消防法》第二十九條特別指出“負責公共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單位,應當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訊、消防車道等公共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負責維護管理區域內的公共消防設施。
第二,公共消防設施日常維護和巡查工作可以分派給工程部和秩序維護部負責。工程部負責建立裝置臺帳和製作裝置標識,並區分好保修期內外裝置的種類和數量,以便制定維修養護計劃。嚴格執行裝置巡查檢查制度,例如消防噴淋水泵必須定期執行檢查,防止部分零配件長期停用而鏽蝕損壞。有柴油發單機的建築還應定期啟動進行檢查,每次十五分鐘左右,每半月執行一次,非住宅專案建議選擇在夜間進行,否則產生的噪聲氣味會影響業主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部門負責建立滅火器材臺帳和製作相關裝置標識。至少每季度巡檢一次滅火器材,嚴格按照公安部下發的《滅火器維修與報廢規程》GA95-2007檔案要求認真檢查滅火器材的瓶體外觀有無鏽蝕,有無撞擊凹痕,壓力是否合格等。不合格的應及時分揀彙總交由專業有資質的維修廠家維修。一般情況下常用乾粉滅火器在使用滿10年後應強制報廢更新。
第三,應每半年或一年通過疏散演習檢驗相關消防設施的有效性。如疏散廣播、捲簾門、切非電源、疏散警鈴、電梯迫降等常用裝置。這些裝置在實際使用中能為搶救國家財產和人員生命安全起到關鍵作用。如果存在故障應立即維修,確保隨時滿足使用需要。其中,廣播、警鈴、安全指示燈等疏散專用裝置的維修應放在首要位置,因為火災發生時,一切救援力量都要把人員的生命安全擺在首位,而疏散設施是保障人員儘快撤離現場的主要裝置。請大家不要忽略疏散的最後一道環節:消防疏散門。緊鄰疏散樓梯或疏散通道的門即為消防疏散門,平時往往很少使用,一些單位會張貼標識告知過往行人“非緊急情況不予開啟”,卻容易忽略它的日常保養,在火災發生時一旦無法開啟,後果不堪設想。因此,建議每季度由工程人員對門體、鎖具、荷葉等配件設施進行保養維修,使其保持優良狀態。秩序部門應建立突發情況緊急開啟疏散門的測試考核,以便在火災或其他需要立即疏散的情況下能迅速開啟供人使用。
三、 如何完善火災隱患整改、滅火應急疏散預案。
《消防法》第十六條要求有關單位“制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及時消除火災隱患。”首先,物業管理企業應與業主簽訂《消防安全協議書》,明確雙方在消防安全方面的權利和義務。火災隱患的主要製造者是業主,比如亂堆亂放雜物,私改用電線路等,非住宅專案存在業主在公共區域吸菸,下班不關閉大功率電器等違規現象,面對這些問題,除了加強日常巡視巡查外,還應加強對業主的防火宣傳,業主自身的防火意識的提高將有效降低隱患的發生率,最終達到群防群策的目的。日常工作中影響公共消防設施使用的隱患常見的有:捲簾門下方堆放雜物、阻礙消防通道暢通等,這些現象一經發現應立即整改,個別難以整改的隱患,如裝修材料防火等級不合格、建築防火間距過小等,應通過業委會或當事人所在單位督促整改。隱患級別較高而極易引發火災的可通過消防機關向隱患所在單位或個人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限期未能整改的將會依法暫時查封。隱患在未整改前,應安排專人監督整改,加強隱患區域巡視,附近配置滅火器材,以防火災發生。
第二、滅火應急預案是消防管理檔案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中必須包括報警、滅火和疏散三個主要環節,同時應組織全體員工定期演練,使每名員工熟記發生火災時自己的崗位和職責。預案制定過程中必須明確統一指揮和優先救人的原則,在演練時爭取安排業主一同參與,可以增加演練的實際意義。筆者認為,業主掌握必要的自救和逃生常識並會合理應用,是在發生火災時能否順利逃生的有力保證。汶川地震時,一所中學的數千師生在幾分鐘內無傷亡疏散成功的事實振奮人心,究其原因,學校每年組織全體師生在開學前參加疏散演習,甚至每個班都已熟悉自己的逃生路線。因此,通過實踐演練達到完善預案和普及知識的作用是顯而易見的。
綜上所述,消防管理工作強調責任到人,重在落實。火災的發生率畢竟有限,但後果和影響嚴重。我們在日常工作中應該“居安思危,思則有備,有備無患。”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消防方針是“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可見預防工作是防止火災事故發生的根本,只有把預防工作做實,才能確保一方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