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實習日記
法學實習對培養學生的社會實踐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篇一
上午旁聽了一個調解會議,感受和昨天差不多,就是發現很多案件執行難,今天這個案件的被執行人涉及到政府。被執行人是一破產的政府企業,債務糾紛是8年前發生的,判決是6年前判的,可還在執行。
篇二
今天的工作比較有挑戰性。上午上班後,書記員華姐拿了兩個案件的未整理卷宗交給我和搭檔整理。那麼大一疊材料,必須按照規定的目錄,一一疊好。工作的關鍵在於,我們能否識別每份材料的性質,也就是說它該放哪。比如,立案申請表等等。第一卷,我們獨立做,做了一個多小時。後來,拿給華姐檢查,結果真的有些放錯了。經過她的指點,我們下午又整理了一卷,這次做對了。當然,我們沒忘了好好看看案卷,又一次提高自己。難怪,孫老師在課堂上說,其實做書記員挺鍛鍊人的。
篇三
雖然感覺有點清閒,但還是學到些東西的。至少,我沒浪費時間,因為沒事做的時候我就看看書。本想多主動跟法官聊聊的,但發現兩個問題:一,我對法律並不太感興趣,沒有問的激-情。二、打算和法官談談人生經驗的,但他們都已人到中年了,曾嘗試過幾次,卻沒說兩句後就一切歸於平靜。呵呵,也許是我還沒找到更好的溝通方式。這也是我未來兩週的努力方向——多主動和法官溝通。
篇五
今天有個特別的感想,是關於社會的:犯人為了三萬二千元就殺人了,而且心態顯得很輕鬆,更可怕的是手段惡劣,殺人還要毀屍。這說明,貧窮是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而案件的另一個犯罪嫌疑人的父親正在貴州坐牢,可見,家庭環境對一個人的成長也非常重要。
篇六
下午,幫法官列印一份報告材料,是一份關於移交案件報領導批示的檔案。從中瞭解到,當被執行人在外地時,執行一庭是如何向領導彙報,然後移交執行二庭辦理移交手續,最後移交到外地法院的。
篇七
今天,又做了件新鮮事:做合議庭筆錄。
首先,我得說說過程:F法官***承辦法官***教我把案頭寫好後,他說一句,我按他意思寫一句。寫了幾段後,他該說的也說完了。
這時,辦公室進來一位Z法官,是本案件的合議庭成員。F法官對Z法官說,這是合議庭筆錄,你看看,然後說說你的意見。Z法官說,就寫同意承辦人意見就行了。F法官勸說Z法官說多幾句。Z法官笑嘻嘻地說,沒事,你就寫同意承辦人意見就行了,然後就在筆錄後面簽了個大名。
至於合議庭另一位C法官的意見,則是F法官說的,基本上就是同意的意思,展開來說而已。
然後,我想說說我的想法。天啊,為保障案件更公平地執行的合議庭制度在現實操作中就是走過場而已。我又回想起老孫在課堂上給我們看的一個照片:高院的一次庭審中,一名年老的審判員,坐在審判長的旁邊,對著庭下廣大聽眾打瞌睡!我想,可以作個調查,合議庭制度在審判和執行過程中,在現實中,幾乎都是走過場。那,背後的原因是什麼?應該如何從新修正或設計合議庭制度?這是很值得思考的問題。好吧,學年論文我就寫這個,我得仔細弄明白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