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

  公共住房政策是一項非常重要的住房政策,那麼又是怎麼一回事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範文,歡迎參考閱讀。

  範文1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為明確公共租賃住房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坐落於 寬城 區 首山逸居小區 棟 單元 室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乙方及共同承租人居住使用。該房屋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以權威機構出具的房屋建築面積測算報告書為準***,戶型 室 廳。

  第二條 房屋租賃期限為 12 個月,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大寫: 佰 拾 元***。

  第四條 租金季度繳納,乙方應當提前一個月繳納下一租期租金,季度租金為人民幣 元***大寫: 仟 佰 拾 元***。

  第五條 合同簽訂之日,乙方繳納租賃保證金 1000元***大寫:壹仟元整***。合同期滿或終止,乙方無違約事項和其他損害事由,甲方在乙方騰退房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退還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定期檢查房屋,確保出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安全、完好狀態。

  2、對乙方入住、退出等情況進行登記管理,並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租金。

  3、對乙方的戶籍、家庭人口、收入、資產、住房等變動情況進行核查。

  4、乙方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拒不騰退住房的,甲方有權提起訴訟,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租賃期間對該房屋的正常使用權。

  2、乙方應當合理使用並愛護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裝置,不得對房屋進行拆該裝修。

  3、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裝置損壞以及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財產損失和人身損害的,乙方承擔維修責任、賠償責任。

  4、配合甲方對房屋及附屬設施進行檢查或維修,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房屋及附屬設施不能及時維修而發生事故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房屋,交付逾期30日以上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2、甲方提供的房屋不符合安全條件的,或在房屋使用期間未盡約定的修繕義務,經房屋安全鑑定機構書面確認嚴重影響居住的。

  3、租賃期內,乙方超過政府規定的收入標準或者通過購買、受贈、繼承等方式獲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配租條件的。

  4、乙方採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欺騙方式取得公共租賃住房的承租權。

  5、乙方轉租、出借、擅自調換的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

  6、乙方無正當理由連續空臵承租房屋6個月以上的。

  7、乙方拖欠租金累計6個月以上的。 8、乙方改變公共租賃住房結構或使用性質的。

  9、乙方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

  10、乙方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11、乙方違反租賃合同約定的。

  12、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其他行為。

  第九條 房屋騰退

  1、乙方應自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30日內騰空該房屋, 並結清租金、物業費、水、電、氣等相關費用,將房屋及附屬設施按原樣交還甲方。

  2、乙方在租賃合同期滿或終止後,不符合租住條件但暫時無法退房的,可以給予3個月過渡期。過渡期內按市場租金計收租金。

  3、乙方提出續租申請但經稽核不符合續租條件的,應當在30日內騰退該房屋。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拖欠租金和其他費用的,可以通報其所在單位,從其工資收入中直接劃扣,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可從其租賃保證金中直接劃扣。

  2、租賃期間,乙方承擔房屋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有線電視、物業服務、車輛停放費等費用。

  3、乙方行為致甲方負責的物業公共區域或第三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全部損害賠償責任。

  4、租賃期滿,乙方應當退出公共租賃住房。需要續租的,應當在合同期滿3個月前重新向區住房保障部門申請,經稽核符合條件的,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5、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死亡的,共同申請人可按原租賃合同繼續承租,但需確定新的承租人,變更租賃合同,租賃期限按原有合同的剩餘時間計算。

  6、房屋設施裝置見附件,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7、甲方可以委託運營單位對該房屋進行管理,代為履行甲方在本合同中的部分或全部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長春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委託的公共租賃住房運營單位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範文2

  出租方***甲方***: 地址: ***: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

  為明確公共租賃住房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政府規範性檔案等的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將位於 公共租賃住房***□成套□非成套□成套住房的一部分或小套型成套住房***租賃給乙方使用。

  2、該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如遇預測面積的,以實測面積為準,租金多退少補***。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裝置情況詳見附件。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乙方居住或與乙方符合配租條件的家庭成員共同居住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租賃期屆滿前乙方需續租的,應提前3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申請。經市級經租管理機構稽核符合條件的,可按有關規定辦理續租手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 合同公證及房屋押金

  1、本合同實行公證管理,除能享受租金減免的家庭,由甲方承擔全額公證費用外,其餘由甲、乙方各承擔一半公證費用。

  2、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押金 元,租賃期滿或房屋退出經甲方驗收合格後,退還房屋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