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準備金率是什麼
存款準備金率
金融機構必須將存款的一部分繳存在中央銀行,這部分存款叫做存款準備金;存款準備金佔金融機構存款總額的比例則叫做存款準備金率。
打比方說,如果存款準備金率為7%,就意味著金融機構每吸收100萬元存款,要向央行繳存7萬元的存款準備金,用於發放貸款的資金為93萬元。倘若將存款準備金率提高到7.5%,那麼金融機構的可貸資金將減少到92.5 萬元。
在存款準備金制度下,金融機構不能將其吸收的存款全部用於發放貸款,必須保留一定的資金即存款準備金,以備客戶提款的需要,因此存款準備金制度有利於保證金融機構對客戶的正常支付。隨著金融制度的發展,存款準備金逐步演變為重要的貨幣政策工具。當中央銀行降低存款準備金率時,金融機構可用於貸款的資金增加,社會的貸款總量和貨幣供應量也相應增加;反之,社會的貸款總量和貨幣供應量將相應減少。
央行決定提高存款準備金率是對貨幣政策的巨集觀調控,旨在防止貨幣信貸過快增長。今年以來,我國經濟快速增長,但經濟執行中的突出矛盾也進一步凸顯,投資增長過快的勢頭不減。而投資增長過快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貨幣信貸增長過快。提高存款準備金率可以相應地減緩貨幣信貸增長,保持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
一般意義上,存款準備金率這一貨幣工具被認為是比較猛烈的貨幣政策手段。
存款準備金率政策的真實效用體現在它對商業銀行的信用擴張能力、對貨幣乘數的調節。由於商業銀行的信用擴張能力與中央銀行投放的基礎貨幣量存在著乘數關係,而乘數的大小則與存款準備金率成反比。因此,若中央銀行採取緊縮政策,可提高法定存款準備金率,從而限制了商業銀行的信用擴張能力、降低了貨幣乘數,最終起到收縮貨幣量和信貸量的效果,反之亦然。但是,存款準備金率政策存在這樣三個方面的缺陷:一是當中央銀行調整存款準備金率時,商業銀行可以變動其在中央銀行的超額準備,從反方向抵消了中央銀行存款準備金率政策的作用;二是存款準備金率對貨幣乘數的影響很大,作用力度很強;三是調整存款準備金率對貨幣量和信貸量的影響要通過商業銀行的輾轉存、貸,逐級遞推而實現,成效較慢、時滯較長。因此,存款準備金率政策往往是作為貨幣的一種自動穩定機制,而不是將其當作適時調整的經常性政策工具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