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存款準備金率是什麼意思
存款準備金,是限制金融機構信貸擴張和保證客戶提取存款和資金清算需要而準備的資金。法定存款準備金率,是金融機構按規定向中央銀行繳納的存款準備金佔其存款的總額的比率。
換句話說,存款準備金是指中央銀行強制要求商業銀行,將其存款按照一定比率作為準備金,不得隨意動用。打比方說,存款準備金率達到10%,相當於老百姓在商業銀行每存一百元,就有10元被放進了央行,商業銀行不得動用這10元去放貸。
利率及利率政策
利率,是一定時期內利息額與借貸資金的比率,通常分為年利率、月利率和日利率。根據資金借貸關係中諸如借貸雙方的性質、借貸期限的長短等,可把利率劃分為不同的種類——法定利率和市場利率、短期利率和中長期利率、固定利率和浮動利率、名義利率和實際利率。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人民銀行加強了對利率手段的運用,通過調整利率水平與結構,改革利率管理體制,使利率逐漸成為一個重要槓桿。1993年5月和7月,中國人民銀行鍼對當時經濟過熱、市場物價上漲幅度持續攀高,兩次提高了存、貸款利率,1995年1月和7月又兩次提高了貸款利率,這些調整有效控制了通貨膨脹和固定資產投資規模。1996年5月和8月,1997年10月和1998年3月,針對我國巨集觀經濟調控已取得顯著成效,市場物價明顯回落的情況,央行又適時四次下調存、貸款利率,在保護存款人利益的基礎上,對減輕企業、特別是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利息負擔,促進國民經濟的平穩發展產生了積極影響。
存款準備金率變動對商業銀行的作用過程如下:
當中央銀行提高法定準備金率時,商業銀行可提供放款及創造信用的能力就下降。因為準備金率提高,貨幣乘數就變小,從而降低了整個商業銀行體系創造信用、擴大信用規模的能力,其結果是社會的銀根偏緊,貨幣供應量減少,利息率提高,投資及社會支出都相應縮減。反之,亦然。
1984年,中國人民銀行開始建立存款準備金制度。十多年來,經歷了四次調整,在當時都起到了積極作用——抑制經濟過熱、物價上漲過快、貨幣投放過多的狀況。目前,中央銀行對存款準備金制度改革方向是要逐步恢復存款準備金支付清算和作為貨幣總量調控工具的功能,改變原來主要功能不在調控貨幣總量而在發揮集中資金,調整信貸結構的作用。
二者關係
一般地,存款準備金率上升,利率或會有上升壓力,都是金融緊縮政策的訊號。存款準備金率是針對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對最終客戶的影響是間接的;利率是針對最終客戶的,比如你存款的利息,影響是直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