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加強醫院黨風廉政建設是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實踐活動,加快醫療衛生事業改革的迫切需要,也是糾風行業不正之風的重要體現。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一些關於的模板,歡迎參閱。
篇一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和中共中央頒佈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的要求,按照市衛生局黨委有關要求,切實加強我院黨風廉政建設,進一步明確各支部、委員及所有科室對其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應負的責任,建立誰主管誰負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經研究決定,簽訂20xx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如下:
一、責任內容
1、認真落實《安寧市衛生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糾風工作要點》,不斷推進醫院黨風廉政建設和糾風工作,形成反腐倡廉、清正廉潔的良好風尚,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的發生。
2、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制定崗位職責,將責任目標分解落實到各班子成員並組織實施,履行抓黨風廉政責任制的工作職責。
3、加強以警示教育為主線的廉政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採取多種形式組織幹部職工學習黨風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的有關規定、法律法規,提高廉潔從醫意識。
4、深化醫德醫風建設,落實行風建設,按照上級主管部門要求,精心組織,層層推進,全面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深入查詢問題,切實解決“四風”問題,在民主生活會上嚴肅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進一步提升醫療衛生行業行風建設、作風建設水平。
5、進一步深化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落實醫院廉潔風險防控各項工作,實現廉政風險防控100%全覆蓋。
6、採取有效措施,加強監管,遏制各類形式的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行為。
二、責任考核
黨風廉政建設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按照“一級抓一級”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納入責任制管理之中。年終按照衛生局下發的黨風廉政建設考核辦法對各支部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記入廉政檔案,作為對幹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三、此責任書一式一份於簽訂後生效。
支部書記簽字:
年月日
黨員簽字:
年月日
篇二
為進一步推進我院反腐倡廉工作深入開展,確保醫院各項事業科學發展、創新發展、和諧發展、健康發展,依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鑑訂以下責任書。
一、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四中全會和省委七屆五次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以及衛生廳黨組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斷開創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糾風工作新局面。
二、協助醫院主要負責人抓好醫院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並負重要領導責任,並按照各自的工作分工,認真抓好分管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發生失職行為的,依法依紀追究相應領導責任。
三、認真落實中央關於厲行節約有關規定,嚴格遵守廉潔自律《五項規定》和組織人事紀律,抓好、抓實分管範圍內的糾風、治賄和醫德醫風教育管理工作。分管範圍內發生違反規定的,依法依紀追究相應領導責任。
四、認真組織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並按照醫院《專項治理責任書》有關規定兌現獎懲。
五、對分管範圍內的工作、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項和職工、群眾、患者切身利益的,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必須經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及時公示,實行“陽光工程”。對違規行為追究相應領導責任。
六、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內監督條例***試行***》,自覺接受黨內監督;認真執行領導幹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述職述廉制度;認真按照權力執行監控建設機制行使職權,自覺接受群眾監督;自覺加強黨性修養,紮實學風、思想作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和生活作風。
我願向慄克清院長立下責任書,誠請監督,如有違諾,願意接受責任追究及黨紀政紀處分。
院長簽字:慄克清責任人簽字:趙素銀
20XX年1月6日20XX年1月6日
篇三
為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糾正醫藥購銷和衛生計生服務中不正之風,明確各科室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責任,根據省衛生計生委和市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有關要求,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劃分
1.醫院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對醫院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院領導班子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對分管科室的黨風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負領導責任。
2.各科室主任***科長***對本科室的行風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每位職工對本人的行為負全責,並接受黨組織對自己的監督和教育。
二、責任內容
1. 院領導帶頭廉潔自律、厲行節約,認真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州、市有關廉潔自律規定和要求,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持之以恆地糾正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做好分管科室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鬥爭,無違規違紀行為的發生,確保醫院的和諧、穩定、健康發展。
2、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切實解決黨風政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嚴格實行“一崗雙責”,把黨風廉政建設和糾風工作與業務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
3、堅決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財紀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做到令行禁止,言行一致。不違規整酒,不參與、支援“三違”,不參與賭博或任何形式的“帶彩”娛樂活動,不公車私駕私用。
4、嚴格執行醫院行風建設有關規定,嚴禁在採購或行醫中收取藥品、器械、材料供應商的“回扣”或“促銷費、開單費、處方費”等變相回扣。杜絕收受病人的“紅包”、禮物,不接受病人請吃。嚴禁多收費、亂收費、私收現金,嚴禁在病人記帳單上開藥。嚴禁開假證明。
5、 嚴格遵守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不違法、不違規、不違紀。嚴禁推諉病人。不準為謀私利把病人介紹到其他醫院、藥店去檢查、治療、配藥。
6、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列入各科室年度業績考核內容,作為科室及科室人員評優表模的重要依據;對受到責任追究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該科室及相關人員評優資格。各科室不定期研究、分析本科室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三、責任追究
1.誰主管誰負責,一級對一級負責。誰的責任範圍內出問題,追究誰的責任。
2.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者,按上級及醫院有關規定處罰,記入年度考核檔案。情節嚴重的,給予黨紀、行政處分,並與晉升晉級掛鉤。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四、附則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院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各責任科室***責任人***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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