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基金會財務管理制度

  為加強大學教育基金會的財務管理,相關部門制定了財務管理制度。下面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大學。

  :總 則

  第一條 基金會專案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通過專案資金的管理和運用,對機構的經濟活動進行綜合管理。具體包括:管理各項收入,降低成本費用,合理安排和使用各項資金;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財務監督、檢查;維護機構財產完好,充分發揮財產物資效益;開展財務分析,參與專案經濟決策,規範財務資訊披露,促進專案建設和事業發展。

  第二條 基金會資助專案財務管理的內容包括:財務管理體制、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成本管理、物資管理、資產管理、財務分析和財務監督、財務決算和財務會計資訊披露等。

  第三條 基金會的專案財務管理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的原則。所有專案財務管理活動在VV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理事會的領導下,按VV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章程,由理事會授權理事長或祕書長審批並實施。

  第四條 基金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理事會。理事會定期審議機構財務報告,並決定財務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財務管理工作由理事長負責或委託祕書長負責。

  第五條 VV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按照《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

  第六條 基金會的財務活動依法接受社會公眾和國家有關管理部門的監督;每年接受獨立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

  第七條 基金會理事會換屆和更換法定代表人及祕書長之前,應當進行財務審計。

  第八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範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預算管理

  第九條 基金會根據機構發展戰略,按照年度工作計劃和任務,本著資源統籌規劃、保障工作重點、收入支出協調的原則,堅持勤儉辦事的方針,編制年度財務預算。

  第十條 各管理部門根據年度工作計劃,編制各專案的“收入”、“業務活動成本”、“管理費用”等預算初稿,經祕書長稽核後,形成年度財務總預算。財務總預算經理事會審議批准後執行。

  第十一條 各管理部門在編制年度預算時,收入預算參考上年預算執行情況及業務發展計劃合理預測制定,業務活動成本和管理費用根據專案特點和工作計劃本著量入為出、厲行節約的原則,按機構費用標準或工作量測算編制。

  第十二條 各管理部門須嚴格執行財務預算,除因工作計劃、工作內容有較大調整,或者人員發生較大變化,需要通過預算調整程式核准新的預算外,一般不予以調整。在年內季末和年末,財務管理部門應總結、分析預算執行情況及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報祕書處或理事會。預算執行情況納入各管理部門的業績考核。

  :收入管理

  第十三條 分類核算捐贈收入與捐贈以外其他收入。

  第十四條 根據各項收入性質嚴格劃分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各項收入均納入年度總預算統籌計劃。

  第十五條 各項收入均歸口由財務管理部門統一管理和核算,嚴格各類票據的使用和簽發,嚴格捐贈票據及其他票據的使用和簽發。

  :支出管理

  第十六條 各項支出的安排必須有利於公益事業發展,必須貫徹厲行節約和量力而行的原則,嚴格遵守各項財政、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

  第十七條 按照理事會批准的年度預算和規定的開支範圍、標準執行資助支出和費用支出,並嚴格按照捐贈協議安排資助計劃;建立健全各項支出管理和審批制度。

  :成本***費用***管理

  第十八條 成本核算的基本任務是反映專案管理、執行和服務過程的各項耗費,並結合預測、計劃、控制、分析和考核,合理安排使用人力、物力、財力,降低成本***費用***,改善專案管理,為公益事業發展建立良好的基礎。

  第十九條 成本***費用***一般包括專案資助成本、專案服務成本、管理費用。機構根據《民間非營利會計制度》制定相應的成本費用核算辦法,建立和健全專案成本***費用***核算制度。

  第二十條 有關成本***費用***核算的原始記錄、憑證、賬、費用匯總和分配表等資料,內容必須完整、真實,記載和編制必須及時,必須如實反映專案在管理和服務過程中的各種耗費。

  第二十一條 專案策劃、資訊溝通、捐贈服務及捐款籌集等,需向捐贈人提供專案或活動成本估算,由財務部門與相關專案管理部門負責。在提交成本估算前,應經祕書長批准。專案成本***費用***估算,按照成本核算的原則和方法進行,必須提供可靠的人力、物資、費用支出的估算依據。

  :物資管理

  第二十二條 物資是資金的實物形態之一。物資管理要貫徹統一領導、歸口管理的原則,既要保證公益事業發展的需要,又要防止財產物資的積壓和損失浪費,最大限度地發揮財產物資的效益。

  第二十三條 物資管理包括:固定資產管理、捐贈物資管理和低值易耗品管理等。

  第二十四條 固定資產管理。固定資產是用於機構業務活動,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2000元以上、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辦公裝置或其他設施;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也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單位價值雖已超過規定標準,但易損壞,更換頻繁的,不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一***固定資產按用途分類管理,並建立驗收、領發、保管、調撥、登記、折舊、檢查和維修制度,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二***注重發揮固定資產的效益,購***建***固定資產特別是大型房產等,必須進行可行性論證,提出兩種以上方案,擇優選用。

  ***三***加強對固定資產報廢、處理的管理,確屬不能或不宜使用的固定資產,可以作報廢處理;確屬閒置不需要的固定資產,應按規定的程式處理,避免積壓,造成損失浪費。

  第二十五條 低值易耗品管理。低值易耗品是指單位價值較低、容易損耗、不夠固定資產標準的各種工器具以及辦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的購買、驗收、進出庫、保管等須審批程式規範,管理控制科學。在保證工作需要的前提下,降低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的庫存和消耗。

  第二十六條 捐贈物資的管理。捐贈物資是募集到的各類捐贈實物。捐贈物資按照捐贈人的捐贈指向分類管理,並嚴格驗收、進出庫、保管等管理制度。捐贈物資嚴格按捐贈人的意願劃撥、使用;在接受捐贈的物資無法用於符合其宗旨的用途時,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收入用於捐贈目的。

  :財務分析與財務監督

  第二十七條 財務分析與財務監督是認識、掌握財務活動規律,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和資金使用效益,維護財經紀律,促進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手段。

  第二十八條 財務分析的主要內容包括:預算執行情況,資金運用情況,成本***費用***情況,財產物資的使用、管理情況等。財務管理部門應結合專案管理和服務特點,建立科學、合理的財務分析指標。通過分析,反映業務活動和經濟活動的效果,並將分析結果及時反映給祕書處和理事會,為其進行決策提供科學、可靠的依據。

  第二十九條 財務管理部門要通過收支稽核、財務分析等,對財務收支、資金運用、財產物資管理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國家財政、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的行為,要及時予以制止、糾正,性質比較嚴重的,要向領導及有關部門報告,並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財務決算

  第三十條 年度財務決算是年度會計期間公益專案的收入及成本、資產質量、財務效益等基本情況的綜合反映,是全面瞭解和掌握運營狀況的重要手段。

  第三十一條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在進行財產清查、債權債務確認和資產質量核實的基礎上,以年度內發生的全部經濟交易事項的會計賬簿為基本依據,認真組織機構財務決算編制和報表工作,做到賬表一致、賬賬一致、賬證一致、賬實一致。

  第三十二條 嚴格按照《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財務報告,並接受獨立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

  第三十三條 機構年度財務報告對外披露須經理事會批准。

  財務會計資訊披露

  第三十四條 財務會計資訊是捐贈人、管理者和理事會等機構利益相關方瞭解機構資源狀況、負債水平、資金使用情況及現金流量等資訊的重要來源。財務資訊披露是建立社會公信力的重要環節,其主要形式是財務會計報告。

  第三十五條 財務會計報告由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註和財務情況說明書構成。按照《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規定,機構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業務活動表和現金流量表,同時包括會計報表附註,說明機構採用的主要會計政策、會計報表中反映的重要專案的具體說明和未在會計報表中反映的重要資訊的說明等。

  第三十六條 建立定期財務資訊披露制度,提供真實、及時、公允的財務會計資訊;按照基金會章程的規定每年在機構網站及相關媒體上公佈審計報告和財務會計報告。

  第三十七條 以單一專案或捐贈人為報告主體的財務會計資訊由財務管理部門負責按會計制度核算並編制,報祕書長審閱並經理事長批准後,方可對外提供或披露。重大財務資訊的披露必須納入財務會計報告的內容,由財務管理部門按規定報請批准後對外披露。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八條 會計檔案是記錄和反映機構經濟業務事項的重要歷史資料和證據。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告以及其它會計資料。

  第三十九條 基金會會計檔案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執行,實行專人管理。會計檔案由財務部門負責整理歸檔。

  第四十條 基金會會計檔案不得外借,遇有特殊情況,須經財務主管領導批准後,可以提供查閱或複製,並辦理登記手續。

  第四十一條 銷燬會計檔案須按規定程式審批。對到期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及其它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燬,單獨抽出另行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

  :附則

  第四十二條 本制度由祕書處監督實施。

  第四十三條 本制度由VV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負責解釋。本制度自VV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理事會會議討論通過後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