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稅收優惠政策彙編

  稅收優惠政策是指稅法對某些納稅人和徵稅物件給予鼓勵和照顧的一種特殊規定。2017最新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以下是blanche小編分享給大家的關於,一起來看看2017年所得稅優惠政策吧!

  _2017最新稅收優惠政策_2017年所得稅優惠政策

  營改增後國家稅務總局相繼出臺各項稅收優惠政策,選點常用的分享給大家,這裡不僅有營改增稅收優惠,還有常用的老增值稅優惠!

  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前,先給點友情提示

  1.免稅不等於不申報,而且要填寫在當期免稅收入,否則您將承擔虛假申報的後果!

  2.享受即徵即退優惠政策取得的進銷項一定要填寫在申報表的即徵即退對應欄目中,千萬別填錯了,不然退稅會非常麻煩!

  3.納稅人兼營免稅、減稅專案的,應當分別核算免稅、減稅專案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不得免稅、減稅。

  4.建議您儘快前往稅務機關做增值稅減免備案和核準,以免出現風險疑點。

  一、“營改增”相關增值稅優惠政策

  ***一***以下專案免徵增值稅:

  1.託兒所、幼兒園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務

  託兒所、幼兒園,是指經縣級以上教育部門審批成立、取得辦園許可證的實施0-6歲學前教育的機構,包括公辦和民辦的託兒所、幼兒園、學前班、幼兒班、保育院、幼兒院。

  公辦託兒所、幼兒園免徵增值稅的收入是指,在省級財政部門和價格主管部門稽核報省級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費標準以內收取的教育費、保育費。

  民辦託兒所、幼兒園免徵增值稅的收入是指,在報經當地有關部門備案並公示的收費標準範圍內收取的教育費、保育費。

  超過規定收費標準的收費,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和興趣班等為由另外收取的費用以及與幼兒入園掛鉤的贊助費、支教費等超過規定範圍的收入,不屬於免徵增值稅的收入。

  2.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

  養老機構,是指依照民政部《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民政部令第48號***設立並依法辦理登記的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務的各類養老機構;養老服務,是指上述養老機構按照民政部《養老機構管理辦法》***民政部令第49號***的規定,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文化娛樂等服務。

  3. 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

  4. 婚姻介紹服務

  5. 殯葬服務

  殯葬服務,是指收費標準由各地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核定,或者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遺體接運***含抬屍、消毒***、遺體整容、遺體防腐、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寄存、弔唁設施裝置租賃、墓穴租賃及管理等服務。

  6. 殘疾人員本人為社會提供的服務

  7. 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

  醫療機構,是指依據國務院《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49號***及衛生部《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衛生部令第35號***的規定,經登記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機構,以及軍隊、武警部隊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具體包括:各級各類醫院、門診部***所***、社群衛生服務中心***站***、急救中心***站***、城鄉衛生院、護理院***所***、療養院、臨床檢驗中心,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舉辦的衛生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各種專科疾病防治站***所***,各級政府舉辦的婦幼保健所***站***、母嬰保健機構、兒童保健機構,各級政府舉辦的血站***血液中心***等醫療機構。

  本項所稱的醫療服務,是指醫療機構按照不高於地***市***級以上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衛生主管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制定的醫療服務指導價格***包括政府指導價和按照規定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的價格等***為就醫者提供《全國醫療服務價格專案規範》所列的各項服務,以及醫療機構向社會提供衛生防疫、衛生檢疫的服務。

  8.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提供的教育服務

  ※學歷教育,是指受教育者經過國家教育考試或者國家規定的其他入學方式,進入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的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獲得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的教育形式。

  具體包括:

  ***1***初等教育:普通小學、成人小學。

  ***2***初級中等教育:普通初中、職業初中、成人初中。

  ***3***高階中等教育: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包括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

  ***4***高等教育:普通本專科、成人本專科、網路本專科、研究生***博士、碩士***、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

  ※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是指:

  ***1***普通學校。

  ***2***經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級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成立、國家承認其學員學歷的各類學校。

  ***3***經省級及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成立的技工學校、高階技工學校。

  ***4***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技師學院。

  上述學校均包括符合規定的從事學歷教育的民辦學校,但不包括職業培訓機構等國家不承認學歷的教育機構。

  ※提供教育服務免徵增值稅的收入,是指對列入規定招生計劃的在籍學生提供學歷教育服務取得的收入,具體包括:經有關部門稽核批准並按規定標準收取的學費、住宿費、課本費、作業本費、考試報名費收入,以及學校食堂提供餐飲服務取得的伙食費收入。除此之外的收入,包括學校以各種名義收取的贊助費、擇校費等,不屬於免徵增值稅的範圍。

  學校食堂是指依照《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14號***管理的學校食堂。

  9.學生勤工儉學提供的服務

  10. 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物保護、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

  農業機耕,是指在農業、林業、牧業中使用農業機械進行耕作***包括耕耘、種植、收割、脫粒、植物保護等***的業務;排灌,是指對農田進行灌溉或者排澇的業務;病蟲害防治,是指從事農業、林業、牧業、漁業的病蟲害測報和防治的業務;農牧保險,是指為種植業、養殖業、牧業種植和飼養的動植物提供保險的業務;相關技術培訓,是指與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物保護業務相關以及為使農民獲得農牧保險知識的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業務的免稅範圍,包括與該項服務有關的提供藥品和醫療用具的業務。

  11. 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文物保護單位管理機構、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院、圖書館在自己的場所提供文化體育服務取得的第一道門票收入

  12. 寺院、宮觀、清真寺和教堂舉辦文化、宗教活動的門票收入

  13. 行政單位之外的其他單位收取的符合《試點實施辦法》第十條規定條件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

  14. 個人轉讓著作權

  15. 個人銷售自建自用住房

  16. 2018年12月31日前,公共租賃住房經營管理單位出租公共租賃住房

  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納入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批准的公共租賃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按照《關於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建保〔2010〕87號***和市、縣人民政府制定的具體管理辦法進行管理的公共租賃住房。

  17. 臺灣航運公司、航空公司從事海峽兩岸海上直航、空中直航業務在大陸取得的運輸收入

  臺灣航運公司,是指取得交通運輸部頒發的“臺灣海峽兩岸間水路運輸許可證”且該許可證上註明的公司登記地址在臺灣的航運公司。

  臺灣航空公司,是指取得中國民用航空局頒發的“經營許可”或者依據《海峽兩岸空運協議》和《海峽兩岸空運補充協議》規定,批准經營兩岸旅客、貨物和郵件不定期***包機***運輸業務,且公司登記地址在臺灣的航空公司

  18. 納稅人提供的直接或者間接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

  ※納稅人提供直接或者間接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向委託方收取的全部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收入,以及向國際運輸承運人支付的國際運輸費用,必須通過金融機構進行結算。

  ※納稅人為大陸與香港、澳門、臺灣地區之間的貨物運輸提供的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參照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有關規定執行。

  ※委託方索取發票的,納稅人應當就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收入向委託方全額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19.符合條件的利息收入

  ※2016年12月31日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

  小額貸款,是指單筆且該農戶貸款餘額總額在10萬元***含本數***以下的貸款。

  所稱農戶,是指長期***一年以上***居住在鄉鎮***不包括城關鎮***行政管理區域內的住戶,還包括長期居住在城關鎮所轄行政村範圍內的住戶和戶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戶,國有農場的職工和農村個體工商戶。位於鄉鎮***不包括城關鎮***行政管理區域內和在城關鎮所轄行政村範圍內的國有經濟的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的集體戶;有本地戶口,但舉家外出謀生一年以上的住戶,無論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屬於農戶。農戶以戶為統計單位,既可以從事農業生產經營,也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經營。農戶貸款的判定應以貸款發放時的承貸主體是否屬於農戶為準。

  ※國家助學貸款。

  ※國債、地方政府債。

  ※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的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積金在指定的委託銀行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

  ※外匯管理部門在從事國家外匯儲備經營過程中,委託金融機構發放的外匯貸款。

  ※統借統還業務中,企業集團或企業集團中的核心企業以及集團所屬財務公司按不高於支付給金融機構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債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業集團或者集團內下屬單位收取的利息。

  統借方向資金使用單位收取的利息,高於支付給金融機構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債券票面利率水平的,應全額繳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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