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優惠政策執行中面臨的問題與對策論文

  納稅人將用於非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育的進口儀器、裝置的用途向稅務機關作虛假申報,待享受到免稅待遇後,即改變其用途,這樣就會使國家稅款白白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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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優惠政策執行中面臨的問題與對策
 

  稅收優惠在整個稅款徵收中的佔比很少,但它卻是國家實施巨集觀調控的一個重要方面,稅務機關通過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使納稅人應當享受的各項稅收優惠得以具體兌現,從而有效地促進了企業經濟的發展。然而,有些納稅人受利益驅動,利用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通過編造不實鑑定,辦假外資企業和虛假的申報騙取稅務機關的減免稅優惠,導致國家稅款嚴重流失。為了加強徵收管理,維護稅收秩序,堵塞稅收優惠政策落實過程中的稅收漏洞,筆者本著稅務機關便於徵收管理和維護,稅收優惠政策準確執行的原則,分析在實際徵管中導致稅款流失的根本原因,就幾個比較突出的問題進行探討,提出對策,以期達到規範稅收優惠的目的。

 

  一、稅收優惠政策執行中面臨的突出問題及原因

  1、個體工商業戶的銷售收入難於確定。

  個體工商業戶建帳建制是一個老大難問題,雖建帳但大多虛假不實,帳證不全更是隨處可見。不建帳或者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一是由於個體經營者普遍知識水平較低,根本不懂財務制度,許多個體戶經營收支與家庭的其他費用混為一體,致使無法記帳。二是為了降低進貨價格,個體戶在進貨時,如向供貨方索要發票,供貨方就會抬高貨物的出售單價,故一般不要原始發票,這樣在客觀上造成原始憑證缺乏,因此進貨登記簿和憑證貼上簿等也就形同虛設了。帳證不全的直接後果,導致了申報資料的不準確。稅務機關只能以保本法或以其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動力等,推算銷售收入,而推算出來的銷售收入與實際的銷售收入必然存在差異,從而導致有些銷售收入超過起徵點的個體戶免徵了增值稅,而低於起徵點的卻徵收了增值稅,從而影響了稅收優惠政策的公正性。

  2、農業產品出售者的身份難於確定。

  農業生產者到外縣***市***銷售其自產的農產品,一般由所在地稅務機關為其開具《自產自銷證明》,由銷售地稅務機關查驗後、免徵增值稅;但農業生產者在本縣***市***銷售其自產的農產品,因出售者數量眾多,且流動性強,一般不會持《自產自銷證明》,致使稅務機關在實際徵管中,對出售者的身份無法辨認,從而使一些臨時商販或無證經營農產品的個體戶無形中享受了免稅的待遇,逃避了應繳的增值稅。

  3、進口儀器、裝置的用途難於在確定。

  納稅人將用於非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育的進口儀器、裝置的用途向稅務機關作虛假申報,待享受到免稅待遇後,即改變其用途,這樣就會使國家稅款白白流失。

  4、外商投資企業的真假難於確定。

  在所有稅收優惠中,要算外商投資企業的稅收優惠最多,有著名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的“二免三減半”;有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及沿海經濟開放區的優惠稅率;還有先進技術企業、“雙密”型企業的減半徵收;以及購進國產裝置的所得稅抵免和再投資退稅等等,如何用足用好這些優惠政策,更好地促進外向型經濟的穩定持續發展,是外商投資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落實關鍵所在。

  現階段外商投資企業如雨後春筍,就我市而言,平均每年就以25.8%遞增,在日常的徵收管理中,我們發現一些規模較大,銷售較多的民營企業和私營企業都搖身一變,變成了獨資或合資的企業,然後堂而皇之地去享受“二免三減半”的稅收優惠,而享受完“二免三減半”之後,企業的銷售就會明顯減少,甚至會出現零銷售,從此或變成一個空殼企業,或變為另一個外資企業的附屬關聯企業,待經營期滿10年,即申請登出關閉大吉,而一個由同一法定代表人管理的新外資企業又會出現,接著便會繼續去享受“二免三減半”的稅收優惠了。

  5、福利企業的企業性質難於確定。

  原有一些屬國有、集體性質或鄉鎮辦、村辦的福利企業,通過改制成了股份制企業,名稱上雖然是股份制,而實際上已為一人或數個股東所控制,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個體、私營企業,如果只按企業營業執照上標明的“企業性質”來核對其性質而忽略了其實際性,那麼,稅收優惠的範圍就會在疏忽中擴大。

  另外要注意假報“四殘”人員名單的情況,有些企業的“四殘”人員佔比根本達不到標準,而以虛假申報的方式來騙取稅收優惠照顧。

  6、廢舊資源綜合利用產品用料摻比簽定的真假無法確定。

  廢舊資源綜合利用產品企業有有權機關批准,其生產的產品.通過技術監督部門鑑定,廢舊資源的用料摻比達到規定標準,併發給鑑定證書。然而,稅務機關在實際調查中發現,有的產品根本達不到規定的比例,但因其有有權部門的技術鑑定證明,仍給予辦理了稅收優惠。
 

  二、解決問題的對策

  1、規範個體工商戶的建帳建制。

  欲使個體工商戶建真帳、建規範帳,必須從源頭開始控管。首先,對個體戶的各類進貨渠道進行調查,對供貨單位進行嚴格監控,使逐筆開票制度得以貫徹落實,以確保個體工商戶在進貨時取得正式發票。其次,增強發票管理的力度,加大對個體戶巡查,對應取得而未取得發票和未按規定取得進貨發票的,要嚴格按照《全國發票管理辦法》予以處罰。再次要樹立服務意識,主動地為納稅人進行財務培訓,加強稅法宣傳的力度,並對其建帳的質量實施跟蹤管理,對未按規定建立帳簿或不按規定如實記帳的,稅務機關應從高核定其應納稅額。然後再通過納稅人如實記載的銷售與個體工商戶的起徵點相比較,使確實未滿起徵點的納稅人享受免徵增值稅的稅收優惠,使超過起徵點的納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2、簡化本地農業生產者出售自產農產品的自產自銷手續。

  要判斷農產品的出售者是否是農業生產者,或者其出售的貨物是否是自產的,稅務機關一般都以出售者是否持自產自銷證作為唯一依據。農民在本縣***市***出售自產貨物要到稅務機關辦理自產自銷證,的確為農民帶來許多不便,稅務機關的工作量也會增加。因此,稅務機關應本著有利於管理和提高管理效率的原則,簡化自產自銷辦理手續:凡持有出售人所在地村委會證明的,應視其為自產自銷,免徵增值稅。對單位時間內出售數量大、金額多或者與農產品產出數量明顯不符的,要加大檢查力度,對弄虛作假的,應嚴格按照徵管法的規定補交稅款、滯納金並處於***;對農民到外縣市銷售自產農產品的,一律憑當地稅務機關出具的自產自銷證,方可予以免徵增值稅,稅務機關還可以藉助協稅護稅網路,對管轄區內的農產品販運戶進行統計,跟蹤檢查其納稅情況,勿使因徵管上疏忽而導致在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時應納稅款的流失。

  3、強化對進口儀器、裝置的申報管理及後續調查。

  納稅人進口的儀器、裝置,如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等用途的,應及時向稅務機關書面申報,申報應註明進口儀器和裝置的名稱,價格、用途及其資金來源,申報單位和負責人。稅務機關將其申報的資料列入徵管資料檔案備查,稅務機關對上述單位每季或每半年進行一次實地調查,核對其用途是否與申報一致,看是否改變用途移作了他用或者已將其轉賣。如是,則應補徵其已減免的增值稅稅款。

  4、加強對假外資企業的檢查力度。

  一是要嚴格把好新辦外資企業關。對新辦的外資企業,除核對其所應有的證件、執照外,還要核對其外方投資者的真實性。稅務機關可以通過電話、傳真或網上查詢來核實外方投資者的身份,對核查不實的,應按內資企業的有關規定徵收稅款;

  二是對已過“二免三減半”的企業,要仔細分析比較其銷售額的變化,如發現銷售額突然減少,甚至出現零銷售現象的,或者享受稅收優惠後即成為空殼企業的,要查明原委,特別是如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外資企業擁有同一個法定代表人,要嚴格檢查,看是否有關聯企業間轉移銷售收入或利潤而鑽稅收優惠的空子進行避稅的現象;

  三是對生產經營期剛滿十年即申請登出的企業要進行跟蹤調查,慎重清算,一旦發現是假外資企業,應追回減免稅款,並嚴格按徵管法的規定處罰,以杜絕稅款的流失。

  5、全面稽核民政福利企業的各項標準。

  稅務機關應當對正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民政福利企業的企業性質進行一次實質性的調查,發現其性質已轉為個人或私營性質的,應立即停止各項稅收優惠;對民政福利企業的在冊“四殘”職工,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並列入管理責任區的巡查內容之一,發現弄虛作假,虛報濫填的應立即取消其稅收優惠的資格。

  6、對廢舊資源綜合利用產品進行定點專門檢測。在充分相信有權部門檢測結果的基礎上,抽取一部分廢舊資源綜合利用產品進行定點專門檢測,對明顯不滿比例和達不到規定要求的,不得給予稅收優惠的照顧。

  綜上所述,貫徹落實好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是國家稅法賦予稅務機關的一項基本要求,杜絕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是稅務機關加強徵管的必要舉措。稅收優惠中的“搭錯車”現象,能導致稅款的大量流失,這是一個不容忽視的突出問題,研究探討這一重大課題,可有效地維護稅法的嚴肅性,堵塞徵管漏洞,消滅徵管上的盲區和死角。因此,各地稅務機關應將其作為當務之急,並要引起足夠的重視,尤其是假外資企業的存在,對所得稅的正常徵收有著嚴重的威脅,故建議國家稅務總局在對稅收優惠政策的管理問題上儘早研究制定統一的辦法,以便基層稅務機關對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更好地準確地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