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駛的標準的規定
喝多少酒就達到醉駕的標準,這是很多司機想知道的問題,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資料,希望對大家有用。
醉酒駕駛的標準規定
第一、我們說的酒駕其實是一個籠統的概念,其實這裡麵包括了兩個層次的情況,那就是飲酒駕駛和醉酒駕駛標準問題,兩者的區別很大,處罰的力度也不一樣,這點大家要注意。
第二、我國出臺的《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GB19522—2010***中就已經很明確的說明了飲酒駕駛和醉酒駕駛的具體的處罰的情況,這點大家可以自己也看一下。
第三、我們先說一下飲酒駕駛,具體來說飲酒駕駛是酒精含量比較低的一些駕駛汽車的情況,當一個駕駛汽車的人喝酒之後,一旦血液中酒精含量大於等於20mg/100ml為飲酒駕駛。
第四、嚴重的酒後駕駛位醉酒駕駛,這樣的駕駛行為十分的危險,一般這類駕駛的人標準為大於等於80mg/100ml就是醉酒駕駛,這類駕駛有很大的危險性,所以一般處罰的力度會很大。
第五、關於處罰的情況,是看情節輕重進行處罰的,對於那些醉酒駕駛機動車上路的一些人,國家的規定是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而且還要追究這些人的刑事責任,同時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六、飲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比起醉酒駕駛要稍微的輕一些,當然也要看造成的後果和具體的情節來定,一般來說飲酒駕駛的話,會暫扣這些人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同時要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第七、對於一些人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處罰力度會加大很多,一般來說再次飲酒駕駛車輛的話,交警部門會處十日以下拘留,還會進行***,數額為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另外要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駕的處罰規定
首先,醉酒駕駛一律吊銷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5年內不能取得駕駛證,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如醉酒駕駛運營車輛。禁駕10年,處以罰金,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且再次獲取駕駛證之後不得再駕駛運營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