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駛的危害有哪些

  醉酒駕駛的行為有很多,因為酒精的麻痺下沒有了明確的認知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的發生。而對於醉酒駕駛我國也有明確的規定,那麼關於呢?接下來就跟著小編一起去看看吧。

  酒後駕車的危害

  一觸覺能力降低,精神亢奮。飲酒後駕車,由於酒精的刺激和麻醉作用,人的手、腳的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轉向系統,並且容易興奮,過分地自信。

  二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飲酒後,對光、聲剌激反應時間延長,本能反射動作的時間也相應延長,感覺器官和運動器官如眼、手、腳之間的配合功能發生障礙,無法正確判斷距離、速度。

  三視覺模糊。飲酒後可使視力暫時受損,視像不穩,辯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發現和正確判斷交通訊號、標誌和標線。同時飲酒後視野大大減少,視像模糊,眼睛只盯著前方目標,對處於視野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易發生事故。

  四心態不正常。在酒精的刺激下,駕駛人往往會過高地估計自己的能力,判斷能力、分析能力、操作能力明顯遲鈍而引發交通事故。

  五易疲勞。飲酒後由酒精的作用,80%人易出現肝留迷,也就是人們常說的睏倦、打磕睡,表現為行駛不規範、空間視覺差等疲勞駕駛的行為而引發交通事故。

  酒後駕車的處罰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15日以下拘留和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暫扣三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500元罰款;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15日以下拘留和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2000元罰款。

  一年內有前兩款規定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規定: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二年的,不得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醉駕致人死亡會怎樣

  醉駕致人死亡已經構成了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對交通肇事罪規定了三個不同的刑級量刑檔次:

  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佔少數。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其他特別惡劣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傷5人以上,負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2死亡6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60萬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