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車超載怎麼處罰

  通常小車規定的準載人數為5人,但有些時候可能會出現超員的情況。那麼,你知道嗎?下面是小編帶來關於深圳小車超載處罰規定,歡迎大家閱讀。

  深圳小車超載處罰標準

  小轎車也屬於載客汽車的範疇,所以,小轎車超載也是要接受處罰的。小轎車超載處罰同營運客車是一樣的。

  按照新交規的規定,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記6分;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一次記3分。

  可能有的人認為,一輛規定5人座的小轎車,坐上5個大人和1個四五歲的孩童也是完全可以的,這應該不是超載。根據相關規定,孩童也按一個載客計算,所以,大人抱小孩兒坐一個座位也算是超載駕駛,同樣要受到2013小轎車超載處罰扣分。

  駕駛車輛出行應嚴格按照規定進行載客,一旦超載將按照2013小轎車超載處罰進行扣分,孩童也按一個載客計算。

  超載處罰標準

  1、客車超載處罰標準

  客車超載扣分標準: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扣6分。

  客車超載***標準: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

  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

  2、貨車超載處罰標準

  貨車超載扣分標準:

  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一次扣6分。

  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一次扣3分。

  貨車超載***標準: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

  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

  提示:

  ①發生汽車或客車超載的情況,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②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

  車輛超載和超限的區別

  超限:是指汽車裝載超過公路對其的限值,主要研究的是車輛裝載與公路的關係,特別關注的是公路的正常使用。

  超載:指汽車裝載貨物時超過汽車額定載重量,對超載的核定,主要關注的是汽車效能以及由此而引發的行車安全性。

  超限和超載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超載和超限標準的技術引數根據不同:超載標準的技術引數是根據車輛的裝載能力來確定的,例如載質量不滿1000公斤的小型汽車裝載1200公斤就是超載;超限標準的技術引數是根據公路的設計技術標準來確定的,不同等級的公路***含橋樑***其設計的限載標準是不同的。

  2、超載和超限的客體物不同:雖然兩者在貨物裝載中均有超重、超高、超寬、超長的表述,但超載既有貨物裝載,又有客運超載;而超限只在貨物運輸中有,客運中沒有超限的規定。

  3、 超載和超限的執法主體不同:根據國務院《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8條規定,超載的執法主體是公安機關;根據《公路法》第8條規定,超限的執法主體是交通主管 部門或公路管理機構。另據有關法律要求,在沒有綜合執法授權的前提下,公安機關和交通主管部門或公路管理機構只能各執自己的法,不能越權。

  4、 超載和超限的法律責任不同:根據國務院《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80條規定,超載的法律責任包括《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28條規定的5元以下***或者警告, 並可以根據國務院《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80條規定在***或者警告同時並處吊扣1個月以下的駕駛證,因此超載只有行政法上的法律責任;根據《公路法》第 75條和第84條規定,超限的法律責任是***3萬元以下,造成公路損害的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因此超限有行政法和民事法律上的雙重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