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超載怎麼處罰

  超載容易引起事故的發生,為了你我他的安全,日常開車切記超載哦!那麼,呢?下面跟著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開車超載的處罰方法

  《道路安全條例》第六十條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核定人數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對機動車駕駛人按下列規定處罰:

  ***一***超過核定人數未達百分之二十的,處以二百元***;

  ***二***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百分之五十的,處以一千元***;

  ***三***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處以二千元***;

  ***四***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

  其他客車違反規定載貨的或者其他機動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的,對機動車駕駛人處以一百元***。

  第六十一條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對機動車駕駛人按下列規定處罰:

  ***一***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百分之三十的,處以二百元***;

  ***二***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達百分之五十的,處以五百元***;

  ***三***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五十以上未達百分之百的,處以一千元***;

  ***四***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百以上的,處以二千元***;

  ***五***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以二千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規定:“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超過額定乘員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超過核定載質量30%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其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這是關於客運、貨運機動車超載處罰的規定。

  汽車超載的危害

  ***1***對公路、橋樑造成的危害。公路是交通物質的基礎,公路狀況如何,直接影響著交通安全與暢通。超限超載車輛不僅容易引發交通事故,而且對公路、橋樑造成嚴重損害,大大縮短了其使用年限。由於這種損害通常都是隱形的,不容易引起重視,日積月累,公路的損害狀況就暴露出來。一條設計為20年壽命的公路,如果經常有超限超載車輛通過,那麼它的壽命最多至10年,甚至5、6年。國家因此每年需要花鉅額資金用於公路養護、維修等費用,因而超限超載是公路使用壽命大打折扣的頭號殺手。目前我國還有許多低等級的公路和橋樑,超限超載車輛極易引起公路、橋樑和涵洞的沉陷、坍塌。

  ***2***對交通暢通與行車安全的危害。超限超載車輛特別是運送沙石、水泥、煤炭等暴露車廂以外的物體的車輛,在運送途中由於急剎車,轉彎,顛簸,車輛左右搖晃常出現貨物散落現象,散落後的物體得不到及時處理,對後面來車的行車安全造成最大威脅,造成險情和隱患增多。另外,車輛的嚴重超限超載不僅使車輛自身技術狀況大大降低還加大車輛自身的重量,使輪胎、發動機等負荷過大,慣性過分增大,導致車輛配置效能難以承受,剎車效能、懸掛承荷能力明顯降低,輪胎爆胎可能性加大。而且,長時間超負荷工作,車輛的使用壽命也大大縮短,因而極容易出現爆胎、斷軸、側翻、制動失靈等現象,極易發生交通事故。據有關部門統計,車輛因超限超載肇事佔交通事故的50%以上,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後果不堪設想。超限超載車輛在途中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往往造成道路多條車道甚至全部車道被佔,形成長距離,長時間的嚴重交通堵塞,嚴重擾亂了公路交通秩序。

  ***3***對正常的運輸市場的危害。當前,隨著各地基礎設施建設的加快,運輸車輛也大幅度增長,供大於求現象越來越嚴重,在這種情形下,運輸業主只有自我調整,適應市場的變化才能生存,這就形成一種惡性競爭怪圈,逼迫運輸車輛超限超載,無疑加重了運輸市場的混亂,加深了供求之間的矛盾,干擾了運輸市場的正常執行。一些汽車製造商受利益的驅動,非法改裝車輛,擅自增高欄板,增加彈簧壓力,以迎合消費者的需求。一些車管部門在核發行駛證時把關不嚴,致使“大噸小標”、擅自改裝車輛現象頻頻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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