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摩托車撞機動車怎麼處理

  醉駕摩托車撞到機動車要怎麼處理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資料,希望對大家有用。

  醉酒駕駛摩托車撞到機動車處罰結果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無牌的,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醉酒駕車的判定標準:酒精含量大於***等於***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為屬於醉酒駕車。根據國家《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規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80毫克的駕駛員即為酒後駕車,80毫克以上認定為醉酒駕車。

  刑法規定: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行為人明知酒後駕車違法、醉酒駕車會危害公共安全,卻無視法律醉酒駕車,特別是在肇事後繼續駕車衝撞,造成重大傷亡,說明行為人主觀上對持續發生的危害結果持放任態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對此類醉酒駕車造成重大傷亡的,應依法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有關調查顯示,2009年全國查處酒後駕駛案件31.3萬起,其中醉酒駕駛4.2萬起。

  現行的刑法規定了重大交通事故、交通肇事後逃逸等行為的量刑標準。

  2011年02月26,經過全國人大會表決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將飆車、醉駕列入犯罪行為。修正案第二十二條規定: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醉駕可能導致的後果

  出國簽證肯定沒戲;

  出了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將不能報考國家公務員;

  不能當律師;

  想當兵,政審可能通不過;

  如果你想開公司,可能領不了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