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施工工程合同範本
工程施工下設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其他直接費等四個明細。道路施工工程合同怎麼寫呢?以下是在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道路施工工程合同範文,感謝您的欣賞。
道路施工工程合同範文一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的原則,承包方經發包人同意,將‘………工程’委託給乙方施工。為了明確各自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經充分協商,特意簽訂本合同,以供各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工程
2、工程地點: …..
3、合同總價款:按照造價預***結***算書總金額:…...元***大寫:壹佰柒拾捌萬陸仟捌佰捌拾伍元柒角三分***。
4、工程工期:…..
5、工程質量:合格
二、甲方責任
1、負責應提前向乙方提出每次要維修的路段、施工方案及材料需求等;
2、負責協調做好道路交通和安全等工作。
三、乙方責任
1、負責按預定維修方案的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工程。
2、嚴格執行現行施工規範,文明施工規定。執行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落實各項現場安全措施。
四、工程質量及驗收
1、本工程應達到現場驗收合格標準。
2、工程完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並辦理驗收,工程款結算等手續。
五、工程款及結算 1、工程預付款:合同簽訂支付合同總價款的30%
2、工程竣工驗收後,支付到合同價款的95%
六、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 ⑴、甲方確定乙方本次維修工程完工後。 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工程款,其間每推遲一天按工程價款的千分之一償付給乙方逾期違約金。
2、乙方責任: ⑴、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的規定,負責修補或及時返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除不可抗力因素經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遲一天按工程價款的千分之一償付給甲方逾期違約金
七、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江苑支路道路改造工程完工後,甲方付清維修道路工程款,乙方將維修工程交付甲方後條款終止。
八、合同份數 本合同壹式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執貳份。其它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存檔。
九、本合同未經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甲方:xxx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蓋章: 蓋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道路施工工程合同範文二
發包人: ***簡稱甲方*** 承包人: ***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我村新農村建設道路維修工程建設的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二、合同工期
1、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合同工期: 天。
四、甲、乙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1、甲方全權負責工程施工中的協調及質量監管工作。 2、乙方全權負責該工程的施工組織、質量監管及維修保護。 3、甲方的義務:
⑴為乙方提供施工場所及相關資料,負責施工期間的協調工作,審查施工技術方案及施工進度計劃;
⑵負責工程質量的控制、檢驗。
4、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⑴乙方負責按合同要求和相關技術規範嚴格施工,確質量和進度。 ⑵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檢查,對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應及時返工,其費用及工期由乙方承擔。
⑶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合同金額、付款原則和付款方式及違約責任
1、工程合同金額:¥: ,大寫: ***不含稅金***。
2、工程款支付:為工程竣工驗收決算後,按實際工程量辦理結算,並支付齊全部工程款。
3、違約責任:若一方違約,則按承包總額50%支付違約金。
六、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道路施工工程合同範文三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承包範圍: 基層墊實、挖土運輸、側石鋪設、荷蘭磚鋪設
1.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一次性包死
1.5 工 期:
1.6 工程質量: 符合國家標準及強制規範
1.7 合同單價: 荷蘭磚+輔料+鋪設__元∕㎡,花臺擋牆__元∕m,側石__元∕m,挖土運輸至小區內__元***以上單價為不含稅***。
第二條 甲方工作
2.1 開工前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等裝置。
2.2 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