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勞動仲裁勞動仲裁需要的材料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那麼你對勞動仲裁瞭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什麼是勞動仲裁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勞動仲裁的介紹

  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式。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勞動仲裁需要的材料

  勞動仲裁需要的材料,我們可以歸納為三類不同的人申請勞動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第一類、申請人是員工的,請提交下列材料:***1***勞動仲裁申請書***詳細陳述申請事項事實理由,一式兩份或按被申請人人數提供***;***2***申請人身份證明及影印件;***3***有委託代理人的,需當面簽定並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同時提交受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影印件。如委託人的代理人是律師事務所派出的執業律師,應提供執業律師的證件影印件:如委託人的代理人是公民,應提供與委託人簽訂的不收費代理協議書,以及代理人和委託人之間的關係的法律資料;***4***被申請人工商註冊資訊資料;***5***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被處罰憑證和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通知或證書等。申請人提交證明材料時,應附原件及影印件各一份,稽核後退回原件;***6***《提交證據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第二類、申請人屬集體爭議的,請提交如下材料:除提交第一類***1***至***6***項資料外,申請人需推薦3或5名員工代表,並提交員工代表名單以及全體員工簽名表,其中屬欠薪的集體爭議案件,申請人還需提交用人單位拖欠員工工資的人員名單和拖欠餘額表。

  第三類、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請提交下列材料:***1***被申請人身份證明覆印件;***2***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與第一類第***6***項要求相同***;***3***《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5***有委託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影印件;***6***《提交證明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申請勞動仲裁的方法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發生以下勞動爭議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2、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仲裁委***受理本市行政區域內以下的勞動爭議案件:

  ***一***位於本市東城、西城、崇文、宣武、海淀、朝陽、石景山、豐臺區的中央和市屬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及外商獨資企業與勞動者發生的勞動爭議案件;

  ***二***外省、市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及外商獨資企業駐京辦事機構或分支機構與勞動者發生的勞動爭議案件。

  3、用人單位、勞動者及與該勞動爭議案件的處理結果有密切關係的第三人,為勞動爭議案件的當事人。申請勞動仲裁的一方為申訴人,另一方為被訴人。

  4、申訴人應當自勞動者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仲裁委提出書面申請。

  5、申請勞動仲裁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仲裁申請書》。申請人應當按照規定如實準確填寫《仲裁申請書》,《仲裁申請書》一式三份,其中兩份由申請人本人或其委託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請人留存;

  ***二***身份證明。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證明的原件及影印件: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提交本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及影印件、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等;

  ***三***能夠證明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有關材料,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協議***、解除或終止合同通知書、工資單***條***、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等材料及影印件;

  ***四***申請人在申請勞動仲裁時,仲裁委根據立案審查的需要,要求申請人提交能夠證明被訴人身份的有關材料的,申請人應當提交。如被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應當提交其工商註冊登記相關情況的證明***包括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經營地等情況***;如被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應當提交其本人戶口所在地、現居住地地址、***等。

  6、仲裁委自收到《仲裁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決定,並送達當事人。

  決定受理的案件,自接到通知後三日內到仲裁委領取《案件受理通知書》,辦理受理手續。決定不予受理的案件,仲裁委向申請人送達《不予受理通知書》。

  7、經仲裁委批准決定受理的案件,當事人在規定的舉證期限內舉證,超過舉證期的,視為放棄舉證權利。

  勞動仲裁的優越性

  勞動仲裁法律制度具有一定的優越性,包括:

  快捷

  快捷是指用仲裁的方法解決爭議,程式簡便,時間比較短。勞動爭議需要快速處理,當事人一般都不願意在糾紛處理上花費很長時間和很多精力,仲裁正好適應了這一要求。

  專業性強

  參加仲裁的仲裁員是來自勞動和法律方面的專家,具有處理勞動爭議的豐富經驗,有利於提高仲裁辦案質量。但是,仲裁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後,當事人不履行仲裁裁決的,仲裁機構不能強制執行,只能由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勞動仲裁需要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