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憲法監督憲法監督的型別
憲法監督是維護憲法權威和尊嚴的一項重要制度,是現代民主政治的重要組成部分。那麼你對憲法監督瞭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什麼是憲法監督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憲法監督的含義
憲法監督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廣義的憲法監督是指國家為了監控、督促憲法實施而建立的各項制度的總稱,包括特定國家機關的監督和各種社會力量如政黨、輿論、公民等的監督;
廣義的憲法監督,是指對有關涉憲活動實行的全面監督。就監督主體來說,除了憲法監督的專職機關以外,還包括其他國家機關、政黨、人民團體、群眾組織以及公民。就監督物件來說,既包括國家機關的立法活動、行政活動、司法活動,也包括公民個人的活動以及政黨、人民團體、群眾組織的活動。
狹義的憲法監督是指特定的國家機關依照法定的程式審理違憲事件的制度。
狹義的憲法監督,是指依法負有憲法監督職能的機關對立法活動和行政活動所實施的監督。
我國監督憲法實施的機關是全國人大及其會及其授權機構和組織。同時根據憲法第99條的規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在本行政區域內負有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因此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會也是重要的憲法監督機關。
憲法監督的內容
我國憲法監督的內容主要包括兩大方面:
1、 監督國家機關的法律、法規和法律性檔案的合憲性。
2、 監督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各政黨、武裝力量、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全體公民的行為的合憲性。
憲法監督的型別
由於歷史的、現實的條件不同,不同國家的憲法監督機關各有不同。
主要有以下三種類型:
***1***由立法機關監督憲法的實施。這些國家由立法機關解釋法律,監督憲法的實施,審查法律、法規和行政措施是否違憲。
***2***由普通法院監督憲法的實施。這些國家由法院解釋憲法,審查法律是否違憲。
***3***由專門機構監督憲法的實施。這些國家設立專門機構,如憲法委員會、憲法法院等,履行解釋憲法、監督憲法實施的職責。憲法監督機構不同,監督方式也相應地有所不同。由立法機關監督憲法實施的,主要採取書面審查和規範審查的方式。在這種體制下,立法機關可以自己主動審查,也可以應請求進行審查,主要是審查法律規範的內容。由司法機關監督憲法實施的,憲法監督方式與普通法院的訴訟方式相同,既是依請求的被動式審查,又是個案審查。由專門機構監督憲法實施的,憲法委員會或者憲法法院的監督方式各有不同。法國的憲法委員會實行的是事前監督制;憲法法院的監督方式沒有統一的模式,有的實行事後監督制,有的實行事前監督制。
憲法監督的型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