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種情況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

  1 公積金貸款尚未結清

  公積金貸款首次使用和二次使用的貸款申請條件與商業貸款不同。如果購房人首次置業時使用公積金貸款,而且正處在歸還房貸中,如果再次使用的話,必須結清原來第一套住房的貸款,才能再次申請辦理公積金貸款的相關手續,如果首套房尚在還貸中,可以採用提前還款的方式結清住房貸款,再用公積金貸款買房。

  2 首套房人均面積超標

  儘管公積金貸款調整了二套房首付,然而對面積的認定標準卻未放開。對於想買二套房的人來說,如果現有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超過31.31平方米,將無法購買二套房。以家庭三口人計算,第一套住房的面積不能超過93.9平方米,如果現有的住房面積達100平米以上,顯然已經超過了面積要求,只有賣掉現有住房,才能再用公積金貸款,否則只能選擇商貸。

  3 提取公積金記錄疊加

  在限購未放開的背景下,以家庭為單位只能購買兩套住房,所以購房人買第三套房將被停貸。如果在首套房之後因為其他原因,自行提取了繳存賬戶內的公積金,將會在徵信內算作一次購房提取記錄,與第一次貸款買房的記錄疊加,就失去了買房的資格,這種情況如果配偶名下沒有房產,而且正常按月繳納公積金,可以用配偶的名義貸款買房。

  綜上所述,如果您想通過公積金貸款買房,又恰好是以上三種情況的某一種,就要提早了解相關政策和解決方法,早作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