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的相關法律法規

  隨著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購買汽車的人也越來越多,因此,道路交通事故也是時有發生。那麼,在法律上,對道路交通事故有哪些相關的法律法規呢?以下是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資料,希望能幫到你們。

  道路交通安全法全文的基本原則

  ***一***依法管理的原則

  1、依法行政,依法辦事。本法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的行為做了具體規定,提出了嚴格的要求。

  2、控制執法的隨意性,防止濫用執法權力。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道路交通活動日益繁多和複雜,這就要求交通管理部門要在依法管理原則的指導和約束下執法,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範圍、幅度、方式執法,防止執法的隨意性和濫用自由裁量。

  3、對違法執法行為承擔法律責任。作為執法機關的道路交通管理部門要帶頭守法,切實保障交通參與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違法越權,侵犯了交通參與人的合法權益,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二***方便群眾的原則,即便民的原則

  在我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工作宗旨就是為人民服務。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便民原則,就是要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依法開展道路交通工作中,儘可能為交通參與人提供便利和方便,從而保障交通參與人進行交通活動的順利實現。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方法

  一、當事人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認定當事人應負交通事故責任的大小。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違章行為的一方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兩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當的,兩方負同等責任。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據各自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

  二、違章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交通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有因果關係的,要負相應交通事故責任。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係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

  三、當事人有違章行為。即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有違犯道路交通法規的行為,也就是俗稱的違章行為。如不存在違章行為,就不屬於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實施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條規定:國務院公安部門負責全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