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應急常識

  我們面對交通事故通常都會很慌張,不知道怎麼處理這些應急問題。現在小編就給大家整理一下道路交通應急常識。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知識

  1、 車輛發生撞擊事故前一瞬間,乘客要握緊扶手、椅背,同時兩腿微曲用力向前蹬地。車輛翻滾時,應迅速抱住頭部,並縮身成球形,以減輕頭部,胸部受到的衝擊。必要時司機應迅速躲離方向盤,抬起兩腳,以免因受到擠壓而受傷;

  2、 行人、車輛出現險情或發生事故,應立即撥打122或者110報警電話,清楚表述案發時間、方位、後果等;並記下肇事車輛的車牌號、車身顏色或者其它特徵,等候交通警察來處理;

  3、 發生交通事故後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來車方向50米到100米處設定警示標誌;若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先行撤離現場回覆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4、 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應表明事故車和人員位置。同伴應檢查傷者的受傷部位並採取止血、包紮或固定等初步救護措施。注意保持傷害者呼吸暢通,如果呼吸和心跳停止,應立即進行心肺復甦法搶救;

  5、 如果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上述情況,駕駛人員要迅速離開車輛,並儘可能在距離事故現場安全距離外放置警告標誌,能夠移動的機動車應移至不妨礙交通的應急車道或服務區停放,以免二次事故的發生;

  6、 若果傷員被擠壓夾在事故車內,救助人不要生拉硬拖,應用機械拉開或切開車輛施救;車輛壓住傷員,不要輕易開動車輛,應用頂升工具如千斤頂等或發動群眾抬起車輛,再救出傷員;

  7、 跳車時,應向車輛翻轉的相反方向跳躍,以防止跳車時被車擠壓。落地時,應雙手包頭順勢向慣性的方向滾動或拋開一段距離,避免二次受傷;

  8、 車輛落水時先不要急於開啟車門和車窗玻璃,應待汽車穩定以後,在設法從安全的出口處離開車輛,同時深吸一口氣,及時浮出水面;

  9、 車輛撞損可能起火甚至發生爆炸,因此要儘快逃離車輛,必要時要用腳、肘甚至裹著衣物的拳頭擊碎車窗玻璃逃生,過路行人不要圍觀。

  10、公交車輛乘客如發生可疑物、聞到燒焦氣味或看到有不明煙霧時,要及時通知司售人員,切勿自行處置;

  11、 危險化學品車輛交通事故發生洩露時,迅速撥打110或122報警。在交通、安監、環保等專業救援人員到達之前,人群應立即疏散至上風向的安全地帶,切忌圍觀。

  交通事故現場的急救方法

  首先,需要根據不同情況排除隱患,避免二次傷害。 同時派人向急救中心呼救。指派人員負責保護肇事現場,維持秩序。開展自救互救,做好檢傷分類,以便及時救護。

  1、行車途中汽車突然起火,駕駛員應立即熄火、切斷油和電源,關閉百葉窗和點火開關後,立即設法組織車內人員離開車體。若因車輛碰撞變形、車門無法開啟時,可從前後擋風玻璃或車窗處脫身。

  當人身已經著火時,應採取向水源處滾動的姿勢,邊滾動邊脫去身上的衣服,注意保護好露在外面的面板和頭髮。不要張嘴深呼吸或高聲呼喊,以免煙火灼傷上呼吸道。離開汽車後,不要著急脫掉粘在燒傷面板上的衣服,大面積的燒傷可用乾淨的布單或毛巾包紮,如有可能儘量多喝水或飲料。與此同時,沒受傷的人員要儘快用滅火器、沙土、衣物或篷布蒙蓋,使車輛滅火,但切忌用水撲救。

  2、當司機感到車輛不可避免地要傾翻時,應緊緊抓住方向盤,兩腳勾住踏板,使身體固定,隨車體旋轉。如果車輛側翻在路溝、山崖邊上的時候,應判斷車輛是否還會繼續往下翻滾。在不能判明的情況下,應維持車內秩序,讓靠近懸崖外側的人先下,從外到裡依次離開。否則,車輛產生重心偏離,會造成繼續往下翻滾。

  如果車輛向深溝翻滾,所有人員應迅速趴到座椅上,抓住車內的固定物,使身體夾在座椅中,穩住身體,避免身體在車內滾動而受傷。翻車時,不可順著翻車的方向跳出車外,防止跳車時被車體擠壓,而應向車輛翻轉的相反方向跳躍。若在車中感到將被丟擲車外時,應在被丟擲車外的瞬間,猛蹬雙腿,增加向外丟擲的力量,以增大離開危險區的距離。落地時,應雙手抱頭順勢向慣性的方向滾動或跑開一段距離,避免遭受二次損傷。

  3、車輛在行駛中一旦剎車失靈,乘車人絕不能盲目跳車。因為司機會減擋降低車速,如減擋失敗,司機應將車輛開到靠近山體的一邊去,必要時用車體側面與山體刮撞,所以,乘車人應該抓緊車內的固定物,以減輕對人體的傷害。

  4、汽車翻進河裡,若水較淺,不能淹沒全車時,應待汽車穩定以後,再設法從安全的出處離開車輛。若水較深時,先不要急於開啟車門和車窗玻璃,因為這時車門是難以開啟的。此時,車廂內的氧氣可供司機和乘客維持5至10分鐘,應首先使兒童、老人和婦女的頭部保持在水面上。若車廂內的水面大致相等、有空間時,應迅速用力推開車門或玻璃,同時深吸一口氣,及時浮出水面。

  如果岸邊無人救護,掉到水裡的人神志清醒,應儘量採用仰臥位、身體挺直、頭部向後,這樣可使口、鼻露出水面,繼續呼吸,如果是公共汽車或載有兒童的車輛,可手牽著手、牽著衣服、牽著腳,形成人鏈,一起脫離汽車逃出水面。

  其次,根據分類,分輕重緩急進行救護,對垂危病人及心跳停止者,立即進行心臟按壓和口對口人工呼吸。對意識喪失者宜用手帕、手指清除傷員口鼻中泥土、嘔吐物、假牙等,隨後讓傷員側臥或俯臥。對出血者立即止血包紮。如發現開放性氣胸,進行嚴密封閉包紮。伴呼吸困難張力性氣胸,條件許可時,可在第二肋骨與鎖骨中線交叉點行穿刺排氣或放置引流管。骨折處進行固定。對呼吸困難、缺氧並有胸廓損傷、胸壁浮動呼吸反常運動者,應立即用衣物、棉墊等充填,並適當加壓包紮,以限制浮動。

  但在搶救人員特別要預防頸椎錯位、脊髓損傷,須注意發下情況:

  1、凡重傷員從車內搬動、移出前,首先應在地上放置頸託,或行頸部固定,以防頸椎錯位,損傷脊髓,發生高位截癱。一時無頸託,可用硬紙板、硬橡皮、厚的帆布,仿照頸託,剪成前後兩片,用布條包紮固定。

  2、對昏倒在坐椅上傷員,安放頸託後,可以將其頸及軀幹一併固定在靠背上,然後拆卸座椅,與傷員一起搬出。

  3、對拋離座位的危重、昏迷傷員,應原地上頸託,包紮傷口,再由數人按脊柱損傷的原則搬運傷員。動作要輕柔,腰臀部托住,搬運者用力要整齊一致,平放在木板或擔架上。

  再次、現場急救後傷員根據輕重緩急由急救車運送。

  千萬不要現場攔車運送危重病人,否則由於其他車輛缺乏特殊搶救裝置,傷員多半採用不正確半坐位、半臥位、歪側臥位等而加重傷勢,甚至死於途中。

  交通事故中的迎面碰撞,受到致命危險的主要是司機。一旦遇有事故發生,當迎面碰撞的主要方位不在司機一側時,司機應手臂緊握方向盤,兩腿向前踏直,身體後傾,保持身體平衡,以免在車輛撞擊的一瞬間,頭撞到擋風玻璃上而受傷。如果迎面碰撞的主要方位在臨近駕駛員座位或者撞擊力度大時,駕駛員應迅速躲離方向盤,將兩腳抬起,以免受到擠壓而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