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養老保險的案例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涉及到每一位社會成員的切身利益。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養老保險案例,給大家作為參考,歡迎閱讀!

  養老保險案例篇1

  當事人於2002年下半年在工作單位交了半年的養老保險,但年末企業與其終止了勞動合同,這幾年一直沒找到給交保險的單位,由於錢額太大,這幾年自己也沒交,保險就停了,現在找的單位給交保險,當事人想重新交保險,以前交的那半年也不要了,怎麼辦理手續!

  基本養老保險亦稱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它是按國家統一政策規定強制實施的為保障廣大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種養老保險制度。具有國家立法,強制實行,企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等特點。在管理上實行現代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管理。基於上述幾點,想重新交保險,以前交的那半年養老保險費不要了,是辦不到的,在管理上是違反瀋陽市養老保險基金賬戶管理要求的。至於欠費錢額較大,暫可不補繳,待有能力時連同滯納金一起補繳也可,欠費不影響辦理停保、轉移手續。現用工單位持勞動合同及養老保險《變動通知單》到單位所在地的養老保險管理分中心辦理養老保險關係轉入即可。

  養老保險案例篇2

  王強是山東省某縣的農民,雖然家裡有承包的土地,但基本上是在鄉里的鄉鎮企業上班,領取企業發給的工資。

  前一段時間,王強從電視裡聽到了養老保險制度的宣傳,覺得實行養老保險能很好保障晚年的生活,雖然平時定期交點錢,但是也為自己儲蓄了,將來自己老了幹不動活了,國家可以按月發給自己養老金,生活也有保障了。於是王強四處打聽,想知道自己應該如何鄉鎮企業保險。

  通過諮詢,王強知道可以通過自己所在的鄉鎮企業養老保險,由鄉鎮企業為王強建立一個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王強定期繳納一定的保險費,記在他的個人賬戶下,同時鄉鎮企業也會給一些補助,具體補助的方式和標準由鄉鎮企業確定,這些補助也會記在王強的個人賬戶名下。當然,個人繳納的保險費和鄉鎮企業的補助可以根據各自的收人情況進行一些調整,王強滿60週歲的時候停止交納費用,同時可以領取養老金了。

  養老保險案例篇3

  某外商獨資公司,高薪聘用了一位博士畢業生趙某,擔任副總經理。當時,在談到工資待遇時,公司說:“董事會給你定的工資為1.2萬元。不過,我們是一家外資公司,之所以工資定得這麼高,是因為除了工資以外,再沒有其他福利待遇了。像什麼醫藥費報銷、養老等問題都得自己解決,公司概不負責。”聽了這話,趙博士心裡盤算開了:“這個公司給我的工資的確是夠多的,可就是將來萬一得了什麼大病,或者老了怎麼辦呢?”但他轉念又一想:“我剛30多歲,一般也不會有什麼大病,至於養老問題,現在考慮還為時過早。倒不如趁年輕多掙些錢,實惠。” 工作以後,趙博士為了解除自己的後顧之憂,每月從工資中拿出1000元,向保險公司投了一份養老保險。這樣一來,他在這家公司工作,也覺得很踏實多了。幾個月後,由於趙博士與董事長在公司的經營管理等重大問題上,產生了分歧,被董事長炒了“魷魚”。趙博士不服,雙方為此打到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在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趙博士提出公司未給他繳納養老保險的問題,他認為,這是侵犯他合法權益的行為。但公司認為不為你繳納養老保險,是事先跟你講好的。你既然幹了,就說明咱們的協議已經達成,你現在無權反悔。再說,你不是自己已經向保險公司投了養老保險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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