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應急車道會被罰
非應急情況不要走應急車道,這個老生常談的話題每年都會被我們重複無數遍,雖然收效甚微,但重要的事情總是要重複再重複!今天小編就和大家聊聊?
最近我們得知,深圳某車主就是因為在高速路上走應急車道被罰了3000元,記6分,如此重罰我們還是第一次聽說,而且據說全國各地對於走應急車道的處罰還不太一樣,究竟是怎麼一回事?一起來看看吧。
緊急情況下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行駛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另外,交通擁堵時佔用應急車道行駛,還將被處以記6分的處罰。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而《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則是這樣的: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幹道或者隧道內行駛,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3000元***:1、逆行或者倒退行駛的,2、非緊急情況佔用應急車道、路肩的。3、一年內有前兩種行為三次以上的,除***外,從第三次起每次並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三個月。
編輯在此也提醒各位經常為了方便自己溜跑應急車道的司機們,無論是在自己所居住的地區,還是出門在外,都不要隨意佔用應急車道,“沒有探頭?你怎麼就知道沒被別人拍下來呢,常在河邊走,還是小心為好!
難不成應急車道就不讓我走?
既然法規提到:行駛在高速公路上,非緊急情況不得在應急車道行駛或者停車。所謂緊急情況有兩種:一是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因故障確需停車等待救援時,可以在應急車道內臨時停放;二是供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在執行緊急任務時使用。這兩者很容易理解,對於普通駕駛者來講,只有當你因為緊急情況不能繼續前行時才可佔用應急車道。
另外,如果您的車輛出現故障了,但是還能慢速行駛,也儘量不要佔用應急車道慢速行駛,這樣也屬於違法行為,並且這樣更加不安全,應當按照上面的做法放置危險警示牌並等待救援。
不僅應急車道,任何生命通道,都拒絕佔用!
最後還有一點要和大夥嘮叨一句,不光是高速、主路上的應急車道,生活中常見到的生命通道也不能隨便佔用,隨便停車,不要因為你一時的“懶惰”,導致別人的悲劇。
應急車道這事兒幾乎每年我都會和大家聊,近兩年我也特意觀察過,確實有所改善,但也分地區,分地段,有些地方還是經常有人這麼幹,覺得前車慢,就直接上應急車道,後面更棒,還跟著好幾個。咱先不說真有應急車輛出現,說個最現實的,真要前面應急車道有故障車,你跟著別人走應急車道,前車反應快,躲開了,你能確定你也能躲得開麼?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別人的方便,從今天開始改變自己的陋習吧,千萬不要等到自己真需要走應急車道的時候,感同身受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