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用應急車道怎麼處罰

  一到過節放假的時候,經常出現機動車在高速路上侵佔應急車道的情況,由於這樣的行為妨礙了生命通道的正常使用,我國將該行為規定為交通違章行為,那通常呢?下面小編為你介紹佔用應急車道的處罰規定,以供參考。

  佔用應急車道的處罰規定

  一、佔用應急車道扣多少分

  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一次記6分: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佔用應急車道行駛,一次記6分;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一次記3分;

  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一次記2?分;

  二、違法佔用應急車道處罰加重

  一直以來,我們對於違法佔用應急車道的理解,大多侷限於在應急車道上違停。事實上,根據相關規定,隧道、橋樑、城市快速路等劃設的應急車道,只准許警車、消防車、救護車等車輛執行緊急任務時通行;在未發生緊急情況時,社會車輛違法佔用應急車道,無論是停下還是行駛中,都屬於交通違法行為。

  今年1月1日之前,類似違法行為的處罰不過是200元。相較而言,在快速路和高速路上違法佔用應急車道的處罰相對重一些,例如《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以下簡稱“省辦法”***第90條,對於“機動車在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擁堵,佔用應急車道行駛的”的處罰標準是罰200元、計6分;此外,在高速路上佔用應急車道違停,或在高速公路擁堵時,佔用應急車道行駛的也是罰200元、計6分。

  今年1月1日,修正後《廈門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正式施行,對於違法佔用應急車道行駛的處罰加重了。首先,違反規定進入應急車道行駛的會被依法***500元,一年內被處罰三次以上的,第三次起每次將被處罰1000元。

  佔用應急車道的危害

  危害1:交通擁堵時間延長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如果心急的司機都借走應急車道,造成應急車道擁堵,接處警的警車就無法及時趕往現場處理事故,清障車也無法趕往現場清障,會造成更嚴重的交通擁堵。

  4月4日5:50許,瀋海高速南安水頭段發生10車追尾事故。泉州高速交警稱,事發後不少車輛違法佔用應急車道,導致救援車、路政處置車無法快速趕往現場處置,造成長時間交通擁堵。

  危害2:延緩救援致人死亡

  一旦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受傷、被困或引起火災、爆炸時,如果應急車道被佔用,救護車、消防車無法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救援,則會釀成更嚴重的慘劇。

  4月4日10時許,蘇州繞城高速天池山段,一輛載有51人的吳江客運大巴車因避讓施工路段失控,衝過路面軟隔離,撞上對向紅色轎車。交巡警稱應急車道的擁堵延緩了消防、救護車輛的到達,致轎車內兩名女性死亡。

  危害3:極易引發交通事故

  佔用應急車道的行為容易引發交通事故。

  1月29日上午,成都繞城高速一輛銳志轎車斜穿兩條車道後從應急車道超車。一輛載有孕婦的賽歐轎車因孕婦有妊娠反應,剛好停在應急車道,被“銳志”撞個正著。碰撞中,“銳志”又頂翻了左側平行的貨車,一車電腦椅飛落在高速路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