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報廢車輛會被扣分嗎
機動車車輛在達到一定年限之後,就不能再繼續開車上路了,也就是說此時車輛屬於報廢狀態,是不能繼續用作原用途的。那麼實踐中,要是有人開報廢車輛上路的話,這樣是否會被扣分呢?下面小編為你介紹。
直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條可知:
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開報廢車輛危害
首先,容易誘發交通事故。由於報廢汽車車況本身比較差,加上超期服役,安全係數極低,遠遠達不到安全執行技術的要求,另外駕駛報廢汽車的人員安全意識相對淡薄、投機取巧心裡嚴重,總希望以最低的成本換取最高的經濟效益,總是希望能躲避交警的管理,由此出現的違法行為往往比較嚴重,直接給道路交通安全帶來極大的隱患。
其次,給交通事故偵破工作增加難度。由於大部分報廢汽車無牌無證,或是亂套車牌,沒有車輛保險,車輛交易頻繁且不合法,發生交通事故後無法快速得到車主資訊,使得受害方得不到合法的賠償,往往是一逃了之,給案件的偵破帶來了很大的難度,受害人無法得到應有的賠償,給社會增加不穩定因素。
再次,壓縮了新車和二手車的正常銷售。報廢汽車廢而不死,違背了社會經濟“新陳代謝”自然規律,衝擊新車銷售市場,制約了汽車消費的增長,不利於我國汽車工業的健康發展,黑市交易更是破壞了二手車市場經濟的法規。
最後,汙染環境影響大眾身心健康。報廢汽車耗油量大,噪音刺耳,特別是尾氣排放嚴重超標,勢必造成環境汙染,給大眾的身心帶來了極大的危害。
車輛報廢條件有哪些
一、9座含9座以下非營運載客汽車包括轎車、含越野型使用15年。
二、旅遊載客汽車和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
三、上述車輛達到報廢年限後需繼續使用的,必須依據國家機動車安全、汙染物排放有關規定進行嚴格檢驗,檢驗合格後可延長使用年限。但旅遊載客汽車和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可延長使用年限最長不超過10年。
四、對延長使用年限的車輛,應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環境保護部門的規定,增加檢驗次數。一個檢驗週期內連續三次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登出登記,不允許再上路行駛。
五、營運車輛轉為非營運車輛或非營運車輛轉為營運車輛,一律按營運車輛的規定報廢。
六、本通知沒有調整的內容和其他型別的汽車包括右置方向盤汽車,仍按照國家經貿委等部門《關於釋出〈汽車報廢標準〉的通知》國經貿經〔1997〕456號和《關於調整輕型載貨汽車報廢標準的通知》國經貿經〔1998〕407號執行。
七、本通知所稱非營運載客汽車是指:單位和個人不以獲取運輸利潤為目的的自用載客汽車;旅遊載客汽車是指:經各級旅遊主管部門批准的旅行社專門運載遊客的自用載客汽車。
一般情況不同型別的車輛延緩的年限不同,具體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非營運9座含以下客車報廢年限為15年。最初的6年內每2年審驗1次,之後為1年1審,使用年限超過15年後,每半年審驗1次,能通過審驗即可無限延期,簽註至2099年12月31日;
2、9座以上非營運客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20年;
3、旅遊客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20年;
4、營運客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15年;
5、輕型貨車和大型貨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15年;
6、微型貨車和19座以下出租車報廢年限為8年,不可申請延期;
7、20座以上計程車,報廢年限為8年,可申請延期至12年;
8、帶拖掛貨車、礦山作業車,報廢年限為8年,可申請延期至12年;
9、吊車、消防車、鑽探車、專項作業車等專用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適當延期,簽註至2099年12月31日;
10、全掛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15年;
11、半掛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15年;
12、半掛牽引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15年;
13、三輪農用車,報廢年限為6年,可申請延期至9年;
14、四輪農用車,報廢年限為9年,可申請延期至12年;
15、正三輪摩托車,報廢年限為7年至9年,可申請延期至10年至12年;
16、其他摩托車,報廢年限為8年至10年,可申請延期至11年至13年;
17、其他汽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