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中國人不是公民

  為什麼中國人是“居民”不是“公民”?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中國人不是公民的原因,一起來看看吧!

  中國人不是公民的原因

  按照憲法的規定,只有具有憲法賦予基本權利的人,才能算作一箇中國公民,不享有這些權利的人,就不具備公民的基本條件,就不是公民。居住在中國大陸,我們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我們只是這裡的居民,沒有享有憲法賦予的基本權利不是這裡的公民。所以在深圳的林局長可以稱之為“屁民”,博鰲的龍祕書長可以稱之為“刁民”。

  公民是一個法律概念,是指具有一個國家的國籍,並根據該國憲法和法律,享有權利並承擔義務的人。從另一個角度說,凡具有一個國家國籍的人就是這個國家的公民。公民這個概念反映了個人與國家之間的固定的法律關係,屬於某一國的公民,就享有該國法律所賦予的權利,可以請求國家保護其權利;同時也負有該國法律所規定的義務,並接受國家的管理。

  根據我國憲法規定,凡具有中國國籍的人,不論其年齡、性別、出身、職業、民族、種族、宗教信仰等,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依法受到中國法律的保護,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我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法律不承認特殊公民。 公民資格的取得與喪失是以國籍的取得與喪失為依據的。具有某國國籍即為該國公民,喪失某國國籍就不再是該國公民。如果具有雙重或多重國籍,就可能是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的公民。而沒有任何國家的國籍,就沒有公民資格。

  中國國籍的取得條件

  據各國法律的規定,國籍的取得有兩種基本方式:一是因出生而取得,叫作原始國籍,一是因加入而取得,叫作取得國籍。世界上大多數人都是原始國籍。對因出生而取得的國籍,各國的規定不盡一致,主要有三種原則:血統主義原則、出生地主義原則和混合主義原則***血統主義和出生地主義相結合的原則***。我國採取出生地主義和血統主義相結合的原則。根據我國國籍法規定,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國的,具有中國國籍;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國的,具有中國國籍。

  但如果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並定居在外國,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的,不具有中國國籍。父母無國籍或國籍不明,定居在中國,本人出生在中國,具有中國國籍。 因加入而取得國籍是指個人因婚姻、收養或者申請等事實,經過一定的法律程式,由某個國家批准其入籍,從而取得該國國籍。在我國,外國人或者無國籍人加入我國國籍必須提出申請,並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

  包括:***1***申請人是中國公民的近親屬;

  ***2***定居在中國;

  ***3***有其他正當理由。經過法定程式的批准,申請人可以具有中國國籍,但同時不再保留其外國國籍。

  公民和人民的區別

  公民指具有一國國籍,並根據該國法律規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公民意識與臣民意識等相對,指一個國家的民眾對社會和國家治理的參與意識。公民政治權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權利。它包括以下的內容:公民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參與國家管理的權利;政治參與的基本條件是知情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人民是一個政治概念,它相對敵人而言,凡擁護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的階級,階層和社會集團,都是人民的範圍,是以階級內容劃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