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中國偽科學橫行

  ?中國偽科學橫行?的原因是什麼?下面就由小編告訴大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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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在世界上的影響力的確是越來越大了。

  這不,中國政府對偽氣功大師王林的調查也開始進入國際媒體的視野。這並非絕無僅有。實際上,早幾年的“養生大師”張悟本,以及讓馬雲等人大肆推崇的李一道長,都被國際主流媒體報道過。只不過,報道的時機往往是這些大師涉嫌犯罪被捕,或是在主流媒體批判下顏面掃地之時。

  層出不窮的“大師”不由得讓我們思考,究竟是什麼樣的土壤能讓他們如此活力無窮?何以當中國已經發展為舉世矚目的世界第二大經濟體時,還有那麼多盲從盲信者對“大師”頂禮膜拜?

  國民科學素質欠佳,不是主要原因

  有人將這些偽科學大師在中國的出現,歸咎為中國國民科學素質欠佳。的確,中國國民整體科學素質確實欠佳,但將此作為偽科學現象橫流的唯一或主要原因卻有失妥當。

  據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依據國際可比標準設計並組織的第八次中國公民科學素質素養調查結果顯示,2010年,中國公民中具有基本科學素養的比例仍然只有3.27%。但對比一下歷史上的其他國家,目前中國的公民科學素養與日本***1991年3%***、加拿大******4%***和歐盟***1992年5%***等主要發達國家在1980年代末、1990年代初時水平相當。而即便在1980年代末、1990年代初,我們在西方國家也沒有看到這麼多層出不窮的“偽科學大師”。

  另一方面,中國不光“大師”多,偽科學流言也層出不窮,諸如香蕉致癌、微波爐輻射致病、轉基因食品讓人絕育等,不一而足。這些流言並不僅僅被老百姓拿來聊聊天或者在微博上聳人聽聞一把,還登上正規媒體的版面,包括某些發行量極大、隸屬於權威黨報的媒體。

  僅僅用科學素質低這一點很難解釋這些精英媒體也被矇蔽的現象。因為雖然記者可以犯一些科學常識方面的錯誤,但新聞資訊、特別是主流媒體的資訊,在傳播過程中本來應該存在多重糾錯機制。這麼多層糾錯機制同時失靈,讓那些“香蕉致癌”、“綠豆治病”等錯誤資訊招搖過市,這裡面就不僅僅是國民科學素質的問題了。

  實際上,科學素質缺失,只是中國社會在科技相關資訊流通中所體現出來的劣幣驅逐良幣機制的一個環節。

  資訊良幣是如何釋出的

  那麼,是什麼原因導致在當代中國偽科學的流言四起、大師遍地呢?資訊劣幣又是如何驅逐良幣的呢?

  在回答這個問題前,我們先來看看重要的科學、健康資訊在西方國家是如何傳播的。

  在資訊釋出的源頭,主流科學界基本上遵循著“no paper, no news”的原則,也就是說,值得引起公眾關注的科學資訊,如果不首先在主流科學期刊上以論文形式發表,是不會拿來與媒體交流的。之所以如此,是因為科學論文在主流期刊上的發表往往要經過同行評議。論文的發表往往代表著其研究內容被同行所認可。

  而在論文發表後,有種種政策和機制鼓勵西方科學家將成果與公眾交流或者向媒體釋出。例如美國國家科學基金***NSF***就規定,1%—5%的科研專案經費需要用於包括媒體報道在內的科學傳播活動。在這些制度的支援下,西方科學家會將有價值的科研成果寫成相對通俗易懂的新聞稿供媒體使用。而這樣的新聞稿到了媒體那裡,也並非萬事大吉。媒體記者不僅僅要對科學新聞的語言表述進行再次編輯,還要請同領域的其他科學家對研究內容做出評價,確保準確性。

  但媒體要求發稿時效性該怎麼辦?西方科學界與科學傳播界在多年磨合後,建立了限時禁發制度來解決這一問題。限時禁發***Embargo***指的是學界會事先發布重要研究成果給註冊記者以供學習和請同行評議,但媒體不能在論文發表前報道。這一制度解決了新聞時效性與科學知識生產週期之間的矛盾。

  在媒體記者按照上述程式完成稿件後,往往還會有非常資深的科學編輯負責把關。如果碰到像“香蕉致癌”這種“重大”問題,媒體通常會請教經常聯絡的科學家,確保刊登出來的內容的正確性。

  上述的科學資訊傳播機制並不僅限於主動資訊釋出。當一些並非來自主流科學界的科學性內容確實事關重大、吸引眼球,讓媒體不得不報道時,媒體往往要尋求主流科學界的看法,同時在報道中也會明確強調,這些資訊並未經過同行評議研究的檢驗。

  2011年美國發生過的一起事件為此提供了鮮明的寫照。當時,美國普渡大學一位知名的農業科學家Jon Huber給美國農業部長寫信,指出抗除草劑轉基因作物與一些植物菌病有關。美國經濟作物中的絕大多數都是抗除草劑轉基因作物,因此美聯社等媒體在報道此事時,引述了多位科學家要求Huber拿出證據的呼籲,但是Huber始終無法提供證據。對此,肯塔基大學作物病原學家Paul Vincelli評論說:“不論Huber說得是對是錯,我們都是在談論極端的論斷,最起碼也得拿出像樣的證據來支援這些論斷才行。”

  在媒體對這一事件的報道中,沒有因為這個訊息充滿眼球效應而僅僅做單方報道,而是力求採訪涉事者的多名同行,反應科學共同體在這方面的主流意見。

  另外一個案例也值得一提。2011年11月,美國非常有影響力的消費者保護組織消費者聯盟指出,多個品牌的蘋果汁砷含量超過了飲用水的健康標準。對此,美國主流媒體普遍進行了報道,但首先沒有媒體像中國國內媒體遇到此類事件後使用“蘋果汁砷含量超標”這樣的醒目標題,大部分都使用“某機構發現蘋果汁砷含量如何”這樣的表述方式,或在“砷含量”超標這樣的標題上打上問號。主流媒體的報道都會引述大學中的第三方專家、果汁協會以及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的觀點,後者認為,“超過飲用水標準不等於果汁有問題,因為並沒有果汁砷含量的標準”。

  在這些事件中,我們可以看到,政府、媒體、科學界以及行業協會,都按照證據支援、同行評議和聲音多元化的原則,在向公眾釋出重要資訊的同時,也避免這些資訊引起不必要的社會恐慌。

  劣幣資訊驅逐良幣

  相比之下,中國缺乏的並不僅僅是這些確保資訊合理、準確但同時又能反應多元聲音的資訊流動機制。恰恰相反,我們的整套體系都在促使著惡劣資訊驅逐有價值資訊。在此過程中,國民科學素質雖然也發揮了一定作用,但並不是決定性的。

  檢討西方資訊傳播機制,我們發現,政府、科學界、媒體、以行業協會為代表的產業界,每一個環節都構成了一個獨立的資訊生產者,按照基於證據、言責自負、同行評議和觀點多元化的遊戲規則傳播資訊。對於積極的資訊,這一體制會形成層層背書,不斷強化傳播效力和資訊的權威性;而對於劣質資訊,雖然不能杜絕其產生——我們在電影《蜘蛛俠》中看到的邪惡科學家,現實中也有可能會存在——但在這一體制下,劣質資訊或不確切的資訊可能被層層過濾,其在社會上的流傳也會被多重“設防”。

  經過這等過濾,一些流言還能對政策的改進起到一定的推動作用,比如上面說的“蘋果汁砷含量超過了飲用水標準”,既督促了FDA會同有關科研機構商談是否需要制定蘋果汁砷含量標準,也能提醒公眾消費蘋果汁時多一個心眼兒,而且還沒有造成舉國“談蘋果汁色變”的局面。

  再看看我們自己的情況,我們就會發現,首先,在資訊釋出的起點,作為資訊生產、供給者的科學界,既缺乏面向公眾和媒體溝通的動力與激勵,也缺少足夠的獨立性。媒體抽樣研究表明,中國科技類新聞資訊的供給者,多年來一直是政府一支獨大,科學界自主釋出資訊少之又少。

  中國科學界不僅缺乏始發信息的動力,在應對重大科技、健康與環境事件時,絕大多數時候還都給人以附和政府的形象。中國的政府部門固然社會動員力量極為強大,但以來長期缺乏資訊透明的傳統和對資訊封閉的約束,政府官員又並非全知全能,難以在第一時間意識到需要動員各界力量扼殺資訊劣幣,再來宣傳官員們要把有限的時間、精力投入到確保政治方向的宣傳運動上,哪有閒工夫去搭理不過是讓升斗小民們多吃點綠豆的養生謬見?

  而在中國缺乏資訊釋出的透明機制,整個社會都充滿了官民情緒嚴重對抗的情況下,科學家往往被形容成政府的附庸,其本來具有的基於科學證據的獨立性,以及這種獨立性所蘊含的社會中立性往往喪失殆盡。看看在爭議問題上載有科學家聲音的報道後面動輒數百篇憤怒的網友評論就可見一斑。不要以為這些網民評論多是一些憤青發洩,其所代表的整個社會心態難免不會影響到對記者對不同信源的採用。

  而資訊劣幣——不論是氣功大師們的“神蹟”還是綠豆保健的“奇效”——則有充分的能量克服中國資訊流動機制的種種缺陷。首先,在其釋出源頭,始作俑者們既有資訊釋出的動力,又有商業利益的支援,也不會遇到媒體界“無論文,無科研成果”的既定規則的阻擊,因為中國媒體壓根兒就沒有形成這一套基本的規則體系。

  這些資訊的劣幣既然得以釋出,往往不需要擔心科學家或者權威專家對此“挑三揀四”,因為他們即便知道這類劣質資訊很有可能招搖撞騙、貽害民生,但既缺乏動力,也缺乏渠道來仗義執言。

  毋庸置疑,缺乏科學素質的大眾對此類養生奇蹟的擁戴也讓它們擁有了市場。但此處不必高估科學素質欠佳的作用,因為公眾並不決定這些資訊的生產和流動。

  那麼作為另一個環節的媒體表現如何呢?在基於***論文***證據、多方評議原則的缺失讓媒體確保資訊準確的能力嚴重受限的同時,中國官民對立的分化也同樣影響了媒體的傳播效果。黨報媒體雖然在報道資訊劣幣時往往不會“亂來”,但其在市場上的聲音已經非常弱小,它們受命駁斥不良資訊時也往往會受困於公眾的牴觸情緒。

  另一方面,很多市場化媒體在把握和消費官民對立情緒的同時,也在恣意揮霍著這種情緒,把一些體現政府管理失誤的案例放大數倍,把源於制度惰性的透明度低解讀為官員和專家串通一氣故意隱瞞。如果說,在一些政治路線或者社會敏感事件上,媒體尚不能盡情消費官民對立的情緒,在事關科技、環境、健康等“邊緣”領域,駁斥政府和專家們“真實的謊言”,則往往會帶來一片叫好聲。

  構建良性迴圈的資訊傳播體制

  這種劣幣驅逐良幣的資訊釋出體制,其形成並非一日之功,要改造也並非一日可就。改造的核心,還在於形成暢通的正面資訊釋出機制,通過資訊生產各環節的自律,形成劣質資訊的稽核機制。

  首先,當政者需要在態度上認識到,科學傳播是從事科研者義不容辭的責任,這是政府甚至是整個社會資訊透明性的重要環節,而並非是處於宣傳成績的需要,也不是為了綏靖民意。在此基礎上,應該設立各種獎懲制度來鼓勵科技界人士積極投身傳播工作者。

  其次,儘管傳播工作需要藉助政府的力量,但這並不意味著著傳播科技資訊的科研機構僅為當政者的附庸。基於證據、基於科學界基本規則的獨立性,是科學機構和科技類資訊獲得權威性和公正性的基本前提。

  第三,媒體機構也應當通過培訓以實踐磨練,引進和確立已經在西方科學新聞領域確立起來的諸多資訊生產規則。這些規則並非僅僅適用於來自科學界的科研成果,也同樣可以應用在確保公共利益的調查報道上。同時,消費官民對立情緒決不能以犧牲專業性和新聞操守為代價。

  第四,在網際網路和社交媒體時代,包括微博民意、網路民意在內的公眾對科學和科學爭議事件的訴求,背後體現了民眾真實的關切和對壟斷性權力的抵制,具有相當程度的合法性。它們應該超越於官民對立的現實,為奠定理性的科學與公眾的對話奠定基礎。

  在這些制度安排能得以逐漸確立的同時,既定的公民科學素質培育當然必不可少。但這一過程並非靜態的公民學習的過程。公民科學素質恰恰應該伴隨著科技類資訊釋出體制上良幣驅逐劣幣機制的逐漸建立,而得以逐步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