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信仰是什麼意思有什麼特徵

  宗教信仰具有神祕神話色彩,它是人類精神的階段性體現。那麼你對宗教信仰瞭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什麼是宗教信仰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宗教信仰的介紹

  宗教信仰是信仰中的一種,指信奉某種特定宗教的人群對其所信仰的神聖物件***包括特定的教理教義等***,由崇拜認同而產生的堅定不移的信念及全身心的皈依。

  這種思想信念和全身心的皈依表現和貫穿於特定的宗教儀式和宗教活動中,並用來指導和規範自己在世俗社會中的行為,屬於一種特殊的社會意識形態和文化現象。

  宗教信仰的意義

  宗教信仰可以看作是全人類所具有的普遍文化特徵,具有神祕神話色彩,它是人類精神的階段性體現。信仰是人類的一種本能天賦的主觀反應,它是人類對於宇宙天地命運歷史的整體超越性的意識,它是人類

  對人自身存在與客觀世界關係的某種反應,它是一種形而上的意識形態。

  “宗教的本質既不是思維也不是行動,而是知覺和情感。它希望直觀宇宙,專心聆聽宇宙自身的顯示和活動,渴望孩子般得的被動性被宇宙的直接影響所抓住所充實。”從字面上來看它的本質,就是人類對自己心中王國宗主的嚮往與精神皈依所在。所以,我們也就不難理解宗教情感論的首創者施萊而馬赫這樣解釋宗教的本質意義。

  作為人把握世界和生命的一種獨特的方式,充分體現了人的主觀能動性和精神對物質的反作用,它對人生的重大影響主要表現在:人們通過教義的學習和不斷重複的儀式行為,使宗教信仰的理念和精神也逐漸滲透到人們的價值和行為系統之中,,從而成為形塑信教者的心理與人格的新的力量。

  宗教信仰為人生提供慰藉。作為一種哲學範疇, 宗教信仰具有追求為生活尋找支撐和意義的顯著特徵。表徵著人對終極關懷的渴望,它給人注入神聖的目標,引導人去反省自我、超越自我、塑造自我、完善自我、實現自我,從而為人的生活提供情感、意欲、願望、行動等的根基。是一種精神的仰望和生命的活水,是人的一種價值意識的定向形式。

  提供應當

  作為評價主體價值觀念體系的深層核心,是價值評價活動的大前提。信仰從它的生成那一刻起,即滿足著人的超越現實指向未來的理想性需要,信仰一生成就本然性地獲得了‘純正性’的價值本性。

  聚合和聖化

  每個人無論他是否具有宗教傾向,都有自己最終的假定前提。因為這些前提對他來說是真實的,這種假定前提不管是被稱為意識形態、人生觀、觀念或者僅僅是對生活的一種直覺,都對屬於他們的所有行為產生了創造性的壓力。這種內驅力推動人去從事德行,使自己在道德踐行中體悟到人生的尊嚴和神聖,並將各種具體的道德行為組織起來形成系統。

  帶來希望

  任何信仰都指向未來,指向所求的方向,指向可望不可及的理想。形成某種信仰,表明人決心按自己已有的某種理念來生存,表明人願意自覺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表明人希冀按自己的願望來改造心靈、改造自己、改造人生和改造世界。

  信仰來自於人的內在需求和對崇高美好的盼望。信仰充滿著希望,或是對生命的希望,或是對愛的希望,或是對正義的希望,或是對和平、和諧、同情以及真、善、美的希望。

  心甘情願

  只有人,才有信仰,只有有意志、有選擇、有精神追求的人才有信仰,因而信仰是具有人性化的精神之物,它在本質上是不自由的。任何崇高的信仰,都意味著人對有限的超越,意味著真正的人性的復歸和人的自由的發揮。正是在信仰中,人的精神乃至整個生命都向真、善、美的神聖價值尺度全面開放了,人主動地、自覺地、心甘情願地擁抱“絕對”並歸順到“絕對”之中,與自己追求之物合而為一,或者說,使永恆無限侵入自己的有限生命之中。

  宗教信仰的特徵

  宗教信仰作為一種獨特的信仰形式,表現出以下鮮明特徵:

  個體性

  宗教信仰的個體性主要表現在:第一,宗教信仰明確而充分地表現了信仰者個人的意志、決心和生活態度。信仰某種宗教,意味著“一種從根本上改變了的意識,一種新的基本態度,一種另外的價值尺度,一種整個人類徹底的思想轉向、整個個人的轉向”。第二,宗教信仰反映了信仰者個人的某種內在需要、情感和衝動。因此,一個人的信仰過程,既是這個人心甘情願地接受某種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的過程,也是這個人自我滿足、自我追求和自我改造的過程。

  差異性

  個人所具有的某些素質往往展示人的存在的新維度。宗教對人獨特的精神性的承認,乃是我們抵抗一切對人的尊嚴和人的價值的現代進攻的最大堡壘。

  選擇性

  宗教信仰意味著信仰者對於世界和人生的理解的選擇、價值標準的選擇和生活態度、生活方式的選擇。信仰就是寧採取信,而不採取不信;寧採取信賴,而不採取不信賴;寧採取知識,而不採取無知;信仰的意思是在信與不信、誤信、迷信之間,作適當的抉擇。在宗教層次,人具有更大的綜合能力來排除不想面對的意識——可以放棄日常的經驗、科學的證據和令人信服的真理,也可以放棄自我、自信和世俗的生活,信仰者完全根據自己所選擇的確信來解釋一切。

  宗教信念並不完全依賴於在宇宙結構中或在人的經驗過程中對發現的論據的推斷,而是依賴於對環境作用的無意識的主觀解釋,在以這種方式解釋中,信仰者在作一個基本的認知選擇,因而也在冒險——冒最大錯誤的險,狂熱人士甚至不守界限,不顧客觀事實,與科學對戰。在繼續以這種方式解釋中,一個人是靠信、而非靠見而生活。

  神聖性

  宗教信仰蟄伏著有限的人對超越性***無限的、無條件的***、完滿性***絕對的、全知全善全能的***和終極性***永恆的、本原的***的嚮往和追求,換句話說,宗教信仰滿足了人對神聖性的渴望。人總是具體的、有限的、此岸的、不完滿的,但人又總是不滿足於此。出於某些內在衝動和複雜原因,人總是要嚮往和追尋高於現實和經驗世界的“神聖”境界,即超越、完滿和終極的境界。


宗教信仰的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