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諾族的飲食習慣和宗教信仰
基諾族是一個古老的民族。基諾是民族自稱,過去漢語多音譯為“攸樂”,意為“跟在舅舅後邊”,加以引伸即為“尊崇舅舅的民族”。你知道基諾族有什麼風俗習慣嗎?下面,小編來為你介紹少數民族。
基諾族來源歷史
有關基諾族漢文獻記載史於清代。據考,因基諾山盛產普洱茶,明未清初有漢族商人進入,推廣種茶製茶技術,對基諾族社會發展產生了積極影響。清雍正七年***1729年***,清朝在基諾山司土寨設攸樂同知,築磚城,帶“馬步兵丁五百名”駐守。但六年之後,因瘴氣厲害而裁撤,委任基諾族頭目為攸樂土目,管理基諾山區。在清代以前,傣族土司對基諾山已實施統治,傳說傣族召片領曾拜認過司土寨的基諾族長老為乾爹,還娶過一個基諾族美女為妻,並生一子,後來此子當了召片領。傣族土司在基諾族村寨任命了叭、鮓、先級基層頭人,而且還以前、後半山為單位,任命兩個金傘大叭,各賜以金傘一把,鋩鑼一對,鎖鏈一條。每年這兩個大叭都要在金傘的張蓋下,在手持鐵鏈、大刀和鳴鑼開道的隨從簇擁下,巡遊各基諾族村落,以宣揚傣族召片領的統治權威。民國時期,地方政府在基諾山委任保甲長,保甲長與傣族土司任命的基諾頭人相結合,主要職責是為地方政府催繳貢賦。1941年11月至1943年4月,基諾族在操腰的領導下,聯合瑤、哈尼、布朗、漢等民族進行反抗,最終迫使雲南省地方政府把車裡縣長撤職查辦,3年內未在基諾山徵稅。
在1949年以前,基諾族社會尚處於原始社會末期向階級階段渡階段,由父系氏族製取代母系氏族制,大約也只有300餘年歷史,21世紀初日常生活中母系氏族公社的遺俗還相當多。如在隆重的“上新房”儀式中,第一個手持火把登樓點燃火塘的是氏族內最年長的女性;在成語和古老的祭詞中有“母親是家長”的古訓;只有母親才有權為生病的子女殺雞“招魂”;村社長老雖已是男性,但至今人們仍沿用母系氏族公社時代的稱號“左米尤卡”,即村寨的老奶奶。
由父系公社取代母系公社,大約有300餘年的歷史。個別村寨在20世紀40年代尚有百餘人共居的大竹樓,這個父系大家庭公社雖然共居一處,但分居各房間的小家庭卻又是個體經濟,單獨生產和消費,呈現了父系大家庭公社末期的過渡狀態。這些原始社會古老遺蹟可謂基諾村社的特點之一。
少數民族基諾族的飲食習慣
逢年過節和喜慶盛會時還要吃“剁生”,即用生肉末拌上鹽巴、辣子、薑末、薄荷、韭菜等佐料,用手捏勻,直到把肉捏成白色像熟的一樣才進食。
基諾人習慣於將獵獲的松鼠肉掛在竹樓裡火塘邊上,用煙火燻烤成肉乾,使之常年不壞,食用時切片烹湯,其味鮮而不膩。
基諾族最喜歡吃的菜有酸酉奄魚。做法是將鮮魚去鱗洗淨,拌上辣子、鹽巴與熱的米飯,裝進竹筒裡,用芭蕉葉蒙在筒口,紮緊,待酉奄熟後即食,這種菜有特殊的酸味,味美可口,是佐飯佳餚。
螞蟻蛋也是基諾族喜吹的營養佳餚。農曆三、四、五月間把螞蟻包砍開,用篾籮接著,一個較大的螞蟻包子獲蛋七、八市斤,螞蟻蛋一般有筷子頭那樣大小,似蜂兒的樣子,營養豐富,可以煮吃、炒吃、蒸吃、放在火塘裡燒吃,或放上鹽巴、辣子舂細加水做成湯喝。
少數民族基諾族的宗教信仰
基諾族過去盛行祖先崇拜,相信萬物有靈。巫師有兩種,一為“布臘包”,一為“莫丕”。遇有災禍降臨,請巫師殺牛、豬、雞、狗祭鬼神。巫師會比較簡單的占卜術,併兼行草醫。“卓巴”、“卓生”***村社長老***主持重大的祭祀活動時,往往舉行剽牛儀式。基諾族的節日很多、主要有“祭大奄***龍***”、“火把節”、“新米節”租過年。過年時間不固定,一般由“卓巴”、“卓生”決定,當“卓巴”擂響”***大鼓***時,就意味著新時代的來臨,全寨男女老幼就湧到“卓巴”、“卓生”家旁邊載歌邊載舞,歡慶新年的到來。
基諾族現有人口1.8萬餘人,主要聚居在景洪市的基諾山區,其餘分散在景洪、勐海的一些地方。
基諾族尊敬長老,每個村寨都有一個“卓巴”***寨父***,一個“卓生”***寨母***管理村社事務。
基諾族宗拜太陽,在基諾人的背心上,繡有太陽的圖案,能分辨村寨的主要飾物棗揹包上,也繡有太陽的圖案。太陽鼓是基諾族的重要法器,太陽鼓舞是基諾族最具有代表性的舞蹈。太陽鼓的正面似一輪太陽,鼓身插有17根木管,象徵太陽的光芒,基諾人在除夕敲之,據說能帶來吉祥。人們從生活的各個方面,都反映出對太陽的虔誠和崇拜。
基諾族的婚姻習俗
基諾族青年戀愛自由,但青年男女必須在舉行“成年禮”之後,才取得談戀愛的資格。男青年16歲,女青年14歲。舉行成年禮後,還要接受父母祝福,同時還要接受父母贈送的全套農具和成年人的衣飾——繡有月亮花徽的上衣,繡有月亮花徽和幾何花紋的筒帕。基諾族的戀愛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基諾語稱“巴漂”,即祕密的談情約會階段,這一階段,互相贈送禮物,如女子送檳榔、鮮花,男子回送草煙、精心刻制的刀把之類。第二階段,基諾語稱“巴寶”,即愛情由祕密轉入公開的階段。這一階段,互贈的禮物更多,而男子此時對女子最為尊貴的禮物是男子的母親向女子贈送的禮肉,大凡男方家中殺雞、殺豬、殺牛或獵到野獸時,男方的母親都要選一塊好肉用新鮮的芭蕉葉包成四方形,讓兒子交給自己的戀人。這一時期最主要的特點是夜晚參加“尼高左”***男女社交的公房***進行社交活動,其間男子編竹篾活,姑娘刺繡紡織,或相互對歌。女子可把沾有梨木煙脂的鐵片遞給男方,男方則用手指細心漆齒。第三階段,基諾語稱“巴里”,即請求同居。男方認為雙方的熱戀已達到了同居的程度時,便可祕密地直接告訴女方,在徵得女方的同意後,就可以進行同居,即使同居後,男子再到女家,如女方的房門戶沒有半開也不得任意闖入。同居時,男子天不亮即應離開女家。經過一段時間的同居後,雙方覺得應該組成家庭時,男子即在早上給女方家背水、掃地,即是向女方的父母表示也向世人申明,他要和這家姑娘結為夫妻。不久,男方的父母和證人便登門求親。迎親這天,新娘必須在迎親的隊伍到來之前,躲藏起來。屆時由親孃的舅舅和兄長找到,交給迎親的隊伍。在到新郎家的途中,還要舉行潑汙水儀式,即青年男子將汙水潑在新娘身上,這是原來和新娘相好,而且同居過的男青年,其中也包括血緣氏族內的夥伴***基諾族不少村寨允許血緣氏族內的戀愛和同居,但禁止正式結婚***。因為她要到丈夫家生活,與夥伴們分離了,潑汙水是對她的報復。
新娘來到新郎家,新郎的母親送新娘一個雞蛋,在她手上拴一根紅線,繞3圈,新郎的父親要給她一隻雞腳,並在她手上拴紅線。意為不但把姑娘的心拴住,連魂也給拴住了。村寨的長老“卓生”、“卓巴”也前來祝賀。人們喝酒、唱歌、跳基諾舞、擂太陽鼓、盡情地歡娛,以慶賀這對新人完婚。結婚當晚,新娘不能外出,第二天清晨,新娘背水回家燒好洗臉水,請公婆洗臉,並正式稱呼他們為阿爹阿媽。男子婚後仍可以“竄”姑娘,而婦女婚後一般不參加社交活動。離異現象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