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工程師是什麼
安全工程師是指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在生產經營單位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技術工作或者在安全生產中介機構從事安全生產專業服務工作。你知道安全工程師具體詳細情況嗎?下面就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安全工程師
安全工程師是指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在生產經營單位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技術工作或者在安全生產中介機構從事安全生產專業服務工作,並按照本規定註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證。
安全工程師權利範圍
***一***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監督檢查、安全技術研究和安全檢測檢驗、建設專案的安全評估、危害辨識或危險評價等工作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稽核所在單位上報的有關安全生產的報告。
***三***發現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及時向生產經營單位建議停止作業並組織作業人員撤離危險場所。
***四***參加建設專案安全設施的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並簽署意見。
***五***參與重大危險源檢查、評估、監控,制定事故應急預案和登記建檔工作。
***六***參與編制安全規則、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提出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的建議。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危險情況已經威脅到人員生命安全,此時採取緊急撤離是最妥當的辦法。而且職責中有明確的規定。符合要求。
安全工程師管理規定
安監總局令***第11號***
《註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規定》已經2006年12月22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2004年公佈的《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一日
安全工程師職業定位
關於註冊安全工程師的定位,有據可查的只有國家局的有關辦法,具體是安全管理、諮詢、評價、建設專案安全驗收等。關於註冊安全工程師的待遇,還沒有明確的規定,至今也沒有要求生產經營單位強制配備。但據對國家政策的理解、分析,可以得到如下幾點:
國家實行註冊安全工程師制度的目的
國家安全生產事故多發。在此多事之秋,如何穩定現有的安全管理、技術人員隊伍,就成了知識經濟時代安全生產工作的首要問題。國家實行註冊安全工程師制度,就是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給生產經營單位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生產管理、技術人員。
註冊安全工程師的前景
非常樂觀。註冊安全工程師的社會地位和待遇在未來五、六年內,將達到不低於註冊會計師、註冊律師的水平,但是國家局沒有明說。為什麼國家局不明說?因為如果國家局明確規定了註冊安全工程師的權利和待遇,那麼將有很多不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人蔘加註冊安全工程師考試,那樣就違背了國家局的初衷——要讓絕大多數為安全生產事業作出貢獻的老安全員在三年內成為註冊安全工程師。另外,只有註冊安全工程師的人數達到一定數量後,國家才可能要求生產經營單位依法配備註冊安全工程師。國家局在等,通過考試的人也要耐心地等。
待遇
註冊安全工程師的待遇將來會提高到非常高的水平。第一種人,是有能力、有作為的人,這些人的待遇將達到安全副總的水平,準確的說法叫“安全總監”。具體說來,這些人具備全面的知識和豐富的工作經驗,能夠確實提高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水平。這些人原先的待遇基本上已經達到了副廠級或正科***處***級,只不過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辦法實施後,要求他們必須通過註冊安全工程師考試。第二種人,是一般的安全管理人員,他們的待遇將提高到安全科***處***長的水平。這些人的待遇,提高到了原來頂頭上司的水平,必然努力工作,想方設法保證所在單位的安全生產,這樣就實現了穩定現有的安全管理、技術人員隊伍的目的。第三種人,屬於安全生產領域的知名專家、博士或海歸派,成立註冊安全工程師事務所,為生產經營單位提供安全生產相關的技術服務。這些人的生活最滋潤,實現了名利雙收。第四種人,從原來的單位跳槽到中介機構工作。這些人的收入隨政策、市場的變化而變化,可能比一般的安全管理人員提高了,但相對來講不夠穩定。社會地位也不如第一、第三種人。
執行時間
還沒有明確的時間表,但可以預期。
2006年,國家局釋出《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辦法》,要求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配備一定數量的註冊安全工程師;
2007-2008年,國務院釋出《註冊安全工程師管理條例》,註冊安全工程師考試不要求參加考試人員具備相應的安全工作經歷,但考試會非常地難,沒從事過安全工作的人幾乎不可能通過考試;
2010年,全國人大頒佈《註冊安全工程師法》,註冊安全工程師制度全面走上正軌,實現國際互認,註冊安全工程師成為受人尊敬的行業。
存在問題和困難
目前最大的問題就是通過註冊安全工程師考試的人員,能否承擔與其權力、待遇相應的責任?這也就是國家局在註冊時,要求通過考試人員所在單位簽署意見的原因。因為國家局不可能瞭解每個人的具體情況,只能依據他所在單位對他能力和作為***工作業績***的評價,決定是否准予註冊。
安全工程師崗位職責
一、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作業規程;
二、排查事故隱患,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措施;
三、制定從業人員安全培訓計劃;
四、選用和發放勞動防護用品;
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
六、制定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
七、其他安全生產工作事項。
安全工程師注意事項
在生產經營單位和為安全生產提供技術服務等單位中,長期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工程技術檢測檢驗、安全評估或安全諮詢專業工作,業績突出,具有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並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申請認定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
***一***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和法規,熱愛安全生產及相關工作。
***二***2001年12月31日前,在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工程技術或從事安全工程技術服務的崗位,擔任高階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
***三***1995年及以後,獲得省部級科技成果獎,或在省部級刊物上發表過有代表性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安全工程技術專業論文2篇,或有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工程技術專業的重要專著。
***四***連續在生產經營單位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工程技術檢測檢驗、安全評估或安全諮詢專業工作滿5年,累計滿10年。
***五***經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工程技術及法規方面知識考核合格。
安全工程師註冊管理
通過註冊安全工程師考試或經考核認定合格的人員,可以在取得執業資格證書後6個月內,向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省級或部門註冊管理機構申請初始註冊。
為推進註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資訊化建設,提高註冊管理工作效率和水平,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組織開發了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管理資訊系統。註冊管理系統自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啟用。啟用後,申請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的人員必須首先登入註冊管理系統辦理網上註冊手續後,方可向省級、部門註冊機構報送註冊申請材料。
註冊安全工程師初始註冊材料和程式
凡通過全國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或經2003年度考核認定合格,已取得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一般應在取得執業資格證書後6個月內經所聘用單位同意,申請初始註冊。
註冊安全工程師變更註冊辦理程式
申請變更註冊的人員首先應向原聘用單位和現聘用單位提出變更註冊申請,填寫變更註冊申請表,經原聘用單位和現聘用單位同意並蓋章後,連同其他需提交的材料一起報省級或部門註冊管理機構。
註冊安全工程師延續註冊辦理程式
安全工程師初始註冊的有效期為2年,期滿需要繼續執業的。應當在註冊證有效期滿前3個月,準備好下面材料,向省級或部門註冊管理機構申請續期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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