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關係是什麼
法律關係是在法律規範調整社會關係的過程中所形成的人們之間權利與義務關係。如企業與職工依法訂立勞動合同後,就構成了雙方的勞動法律關係。法律關係由法律關係主體、法律關係內容***權利義務***和法律關係客體三要素構成。
三步審查法律關係:第一步:檢查立案案由與爭訴事實是否一致;第二步:區分同一訴訟中涉及的多種法律關係;第三步:確定法律關係產生的影響。
特徵
1,法律關係是以法律規範為前提的社會關係
法律關係是由於法律規範的存在而建立的社會關係,沒有法律規範的存在,也就不可能形成與之相應的法律關係。法律關係與法律規範兩者之間的關係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理解:一方面,法律規範是法律關係存在的前提,沒有相應的法律規範的存在就不可能產生法律關係。另一方面,任何一種法律規範只能在具體的法律關係中才能得以實現。法律規範只規定人們的行為規範和相應的法律後果,它所針對的物件為一類人,因此具有普遍適用性。只有當人們按照法律規範的行為模式,或者說符合一定的法律事實時,才形成了針對於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
2,法律關係是以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關係
法律關係與其他社會關係的重要區別,就在於它是法律化的權利義務關係,是一種明確的、固定的權利義務關係。這種權利和義務可以是由法律明確規定的,也可以是由法律授權當事人在法律的範圍內自行約定的。
3,法律關係是以國家強制力作為保障手段的社會關係
通過社會輿論和道德約束來實現的社會關係具有不穩定性和非強制性。而在法律關係中,一個人可以做什麼、不得做什麼和必須做什麼都是國家意志的體現,反映國家對社會秩序的一種維持態度。當法律關係受到破壞時,就意味著國家意志所授予的權利受到侵犯,意味著國家意志所設定的義務被拒絕履行。這時,權利受侵害一方就有權請求國家機關運用國家強制力,責令侵害方履行義務或承擔未履行義務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也即對違法者予以相應的制裁。因此,一種社會關係如果被納入法律調整的範圍之內,就意味著國家對它實行了強制性的保護。這種國家的強制力主要體現在對法律責任的規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