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記賬法起源
學習會計不懂得借貸記賬法,你就永遠遊離於會計大門之外,無法得到會計的真諦。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解開,希望能幫到你。
借貸記帳法起源於13~14世紀的義大利。最初,義大利佛羅倫薩的“借貸資本家”從貸主處借入款項,並計入貸主名下的貸方,歸還記借方;將款項貸出時,計入借主名下的借方,收回記貸方。貸主名下所記內容表示的是“借貸資本家”債務的增減變動,借主名下所記內容表示的是“借貸資本家”債權的增減變動。這時,“借”和“貸”分別表示借貸資本家與債權人、債務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在以後的幾百年裡,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借貸記賬法又經過了熱那亞階段和威尼斯階段,借貸記帳法也在不斷髮展和完善,“借”、“貸”兩字逐漸失去其本來含義,變成了純粹的記帳符號。記錄的內容也不僅僅侷限於貨幣資金的借貸業務,而是逐步擴充套件到財產物資、經營損益和經營資本的增減變化,並廣泛應用於許多行業。隨後,借貸記賬法傳遍歐洲、美洲等地,成為世界通用的記賬方法。1494年,義大利數學家盧卡· 帕喬利的《算術、幾何、比與比例概要》一書問世,標誌著借貸記帳法正式成為大家公認的複式記帳法,同時,也標誌著近代會計的開始。盧卡 · 帕喬利被稱為“近代會計之父”。
借貸記賬法的基礎知識
借貸記賬法是複式記賬法的一種。它是以“借”、“貸”為記賬符號,以“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的會計等式為理論依據,以“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為記賬規則的一種科學複式記賬法。
借貸記賬法以“借”、“貸”二字作為記賬符號,並不是“純粹的”、“抽象的”記賬符號,而是具有深刻經濟內涵的科學的記賬符號。從字面涵義上看,“借”、“貸”二字的確是歷史的產物,其最初的涵義同債權和債務有關。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借貸記賬法得到廣泛的運用,記賬物件不再侷限於債權、債務關係,而是擴大到要記錄財產物資增減變化和計算經營損益。原來僅限於記錄債權、債務關係的“借”、“貸”二字已不能概括經濟活動的全部內容。它表示的內容應該包括全部經濟活動資金運動變化的來龍去脈,它們逐漸失去了原來字面上的涵義,並在原來涵義的基礎上進一步昇華,獲得了新的經濟涵義:
第一,代表賬戶中兩個固定的部位。
一切賬戶,均需設定兩個部位記錄某一具體經濟事項數量上的增減變化***來龍去脈***,賬戶的左方一律稱為借方,賬戶的右方一律稱為貸方。
第二,具有一定的確切的深刻的經濟涵義。
“貸”字表示資金運動的“起點”***出發點***,即表示會計主體所擁有的資金***某一具體財產物資的貨幣表現***的“來龍”***資金從哪裡來***:“借”字表示資金運動的“駐點”***即短暫停留點,因資金運動在理論上沒有終點***,即表示會計主體所擁有的資金的“去脈”***資金的用途、去向或存在形態***。這是由資金運動的內在本質決定的。會計既然要全面反映與揭示會計主體的資金運動,在記賬方法上就必須體現資金運動的本質要求。
而記賬規則是記錄、登記各類經濟業務的科學法則。那麼自然,借貸記賬法的記賬規則是“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
借貸記賬法借貸的區分
借貸記帳法是以“借”、“貸”兩個字做為記帳符號,記錄會計要素增減變動情況的一種複式記帳法。所以這個“借”、“貸”不能從字面上去理解,“借”、“貸”可不是誰欠了誰,它只是一種符號而已,沒有實在的意義。
要學習借貸記帳法首先要知道借貸記賬法的物件是會計要素的增減變化過程和結果,而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又是主要的會計要素,所以
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這個公式是借貸記賬法的基礎
借貸記帳法的基本結構是:每個賬戶都分為“借方”和“貸方”,一般來說規定賬戶的左方為“借方”,右方為“貸方”。在帳戶的借方記錄經濟業務,可以稱為“借記某賬戶”;若在賬戶的貸方記錄經濟業務時,則可以稱為“貸記某賬戶”。
在會計實務上以“借”表示資產的增加和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的減少;以“貸”表示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增加及資產的減少。具體地說,資產的增加應記在資產類的有關賬戶的借方,資產的減少應記在資產類的有關賬戶的貸方;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的增加應記在其有關帳戶的貸方,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的減少記在其有關賬戶的借方。凡賬戶若借方有餘額,表示為資產的餘額。凡賬戶貸方有餘額,表示為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的餘額。一般資產類賬戶都為借方餘額,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為貸方餘額。其結構是不同的。